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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吕峥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及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

(一)选举董事长张吕峥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确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谭青女士(独立董事)、蔡家楣先生(独立董事)、应晶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谭青女士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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