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
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为:
于会议召开5 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
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第2 款“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
于本次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名,实到董事8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
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期
限,并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
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6 年2 月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
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建闽高”)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若截至交割条件成就日标的项目未能完成《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技术整改项目的,由公司与福建闽高就剩余未整改部分 的整改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股权转让款中做相应扣除由福建闽高继续整改。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项目技术整改事项尚未全部完成,现公司 拟与福建闽高签署补充协议,确认未整改部分的整改费用并相应调整本次交易的 股权转让总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