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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9

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磊、余厚蜀、张文虎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63号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5月末,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17,617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2%,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25年8月13日才在《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中补充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3.1条以及《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

修订)》第四十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王磊、总经理余厚蜀、董事会秘书张文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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