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 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进行的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