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议意见》之签署页)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侯巧铭:
高倚云:
蒲云军:
2025年8月27日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