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情况
2024 年3 月19 日,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合同诈骗暨收到 立案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于2024 年3 月15 日收到安庆市公安局宜 秀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决定对晶凯电子被合同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
二、进展情况
近期,晶凯电子从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 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2024)皖0811 刑初280 号),安徽省安庆市 宜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合同 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合同诈骗罪,扣押、查封及冻结的在案财 物等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
同时,晶凯电子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了《刑事裁定书》((2025)皖08 刑终181 号),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 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已被判刑,相关 涉案财物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终审裁定,责令被告人退赔晶凯电子相关经济损失。公司已在前期对该 事项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本次裁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的具体影响将根据后 续执行情况及审计结果确定。
2、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