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 人,董事长ZHANG JINSHAN 先生、董事孟德庆先生、董事陆春先生、董事张娟女士、董事贺云扬 女士、独立董事沈晓良先生、独立董事屠斌先生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 表决。会议由董事长ZHANG JINSHAN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 投资协议的议案》
基于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丰富产品矩阵并深化产业链垂直布局,持续优 化产能区域分布与生产规模,构筑起长期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使用约10 亿元 人民币在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购置约300 亩化工用地,投资新建飞凯材料(池州) 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以最终立项备案结果为准),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 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同时,为确保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相关合同、办理各项审批登记手续,以及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进展等情况 分阶段投入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对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飞凯”)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对公司子公司苏州娄绅电子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苏 州娄绅”)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对新业务发展的信心,也是公司在探索核心团 队中长期激励模式上的重要实践,意在构建共创、共担、共享的利益格局。一方 面,有利于提高苏州娄绅的综合竞争能力,激发核心人员及团队的活力和凝聚力, 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确保了公司对投资路径的控制力,在保持激励机制灵活性的同时,有效防范了管 理风险与合规风险。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过。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对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董事陆春先生、董事张娟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邱晓生先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卓越的管理能力和对公司的 深刻理解,作为公司安庆生产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其全面负责该基地的运营与发 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本次与邱 晓生先生签署《劳务协议》,并继续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将充分发挥邱晓生 先生的管理和专业能力,确保安庆生产基地的持续稳定运营,推动公司战略有效 落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