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2026年3月30日,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387,347.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888,094.53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875,253.0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800,288.4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875,253.02元。
结合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553,776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11,075.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011,075.52 | 158,205,055.2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387,347.70 | 283,836,511.82 | 114,072,232.70 |
| 研发投入(元) | 45,679,905.26 | 60,270,514.66 | 78,231,658.99 |
| 营业收入(元) | 1,948,173,062.65 | 2,218,230,313.95 | 2,032,028,867.57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8,875,253.02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0,800,288.43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4,216,130.7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5,098,697.406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4,216,130.7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184,182,078.91 | ||
| 研发投入总额(元)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97%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其他说明: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2023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74,216,130.7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的成长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