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的资金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 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人民币 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并以应收账款质押方式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 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按照法规要求办理授信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66748F
3、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 号
4、负责人:龙双
5、成立日期:2001 年12 月17 日
6、营业期限:2001 年12 月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行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外 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 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8、关联关系: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 助于公司增加营运资金,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不 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