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16
2026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尧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阳旭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30.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8.31万元。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以生化和免疫诊断产品为主。受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医保控费、检验套餐拆分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水平同比有所下降,产品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公司将通过多项措施积极改善盈利能力,积极扩充产品线,持续加强市场推广和终端建设与维护;内部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降本增效、精简人员机构、优化流程等举措,合理控制管理费用。公司做好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开拓新的增长机会。借助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成长天花板,力争实现投资并购项目落地。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关于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所处行业情况”等信息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披露了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5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利德曼 | 指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年度报告 | 指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 上年同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审计机构 | 指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高新科控 | 指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原名称为"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开发区控股 | 指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原名称为"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阿匹斯 | 指 | 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赛德华 | 指 | 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德赛系统 | 指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德赛产品 | 指 | 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厦门利德曼 | 指 | 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湖南利德曼 | 指 | 湖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上海上拓 | 指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厦门国拓 | 指 | 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安徽德先 | 指 | 安徽省德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河南德领 | 指 | 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广州利德曼 | 指 | 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广开首席 | 指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参股49% |
| IVD | 指 | In Vitro Diagnostics的缩写,中文译为体外诊断,IVD产业即指体外诊断产业 |
| 体外诊断 | 指 |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检测人体的样本(如血液、体液、组织等)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仪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等,其原理是通过测定待测物质的反应强度或速度来判断待测物质在体内的浓度、数量或性质 |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的英文简称,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 JCTLM | 指 | 国际检验医学溯源联合委员会,The Joint Committee for Traceability in Laboratory Medicine |
| 室间质评 | 指 | 指多家实验室分析同一标本并由外部独立机构收集、反馈实验室上报结果并评价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活动,又称室间质量评价或能力验证实验 |
| 量值溯源 | 指 |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利德曼 | 股票代码 | 300289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利德曼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Leadman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尧子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自公司2012年2月上市以来,于2014年5月将公司注册地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leadmanbio.com/ | ||
| 电子信箱 | leadman@leadmanbio.com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张丽华 | 朱萍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
| 电话 | 010-84923554 | 010-84923554 |
| 传真 | 010-67856540-8881 | 010-67856540-8881 |
| 电子信箱 | leadman@leadmanbio.com | ping.zhu@leadmanbi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继宏、郑晓鑫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营业收入(元) | 326,306,440.03 | 370,226,869.13 | -11.86% | 461,554,624.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983,075.60 | -75,101,335.67 | 69.40% | 15,337,378.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465,355.56 | -97,472,116.76 | 67.72% | 8,792,995.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163,631.08 | 62,406,242.67 | -53.27% | 130,796,495.2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22 | -0.1381 | 69.44% | 0.028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22 | -0.1381 | 69.44% | 0.028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 | -4.41% | 3.02% | 0.88%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资产总额(元) | 1,776,195,933.53 | 1,822,421,427.54 | -2.54% | 1,938,398,607.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39,117,545.79 | 1,662,100,621.39 | -1.38% | 1,742,642,071.9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 □否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备注 |
| 营业收入(元) | 326,306,440.03 | 370,226,869.13 |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0,666,568.78 | 33,906,053.62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285,639,871.25 | 336,320,815.51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78,908,717.94 | 81,575,408.38 | 91,759,318.46 | 74,062,995.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1,725.54 | -2,993,459.99 | -2,889,611.78 | -15,848,278.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95,486.73 | -7,257,146.46 | -4,008,662.56 | -16,904,059.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4,966.12 | -9,811,575.06 | 8,798,124.61 | 19,482,115.4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金额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3,072.1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3,509.19 | 2,446,077.48 | 4,503,123.3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696,524.65 | 22,695,334.41 | 1,772,269.88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23,734.35 | 100,000.00 | 174,888.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905.21 | 543,376.56 | 626,355.1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7,252.65 | 609,745.88 | 714,586.67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8,848.15 | 4,002,920.97 | 1,146,674.6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870.08 | 20,832.27 | 100,164.87 | |
| 合计 | 8,482,279.96 | 22,370,781.09 | 6,544,383.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在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原料等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生化诊断试剂检验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资质认证,并通过T?V的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ISO 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体系认证。公司参考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并已进入JCTLM参考测量服务实验室数据库。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功入选“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行业领军企业” 、“2023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2023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2023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 ;公司继获评“2018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后,通过“2022年度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及生物化学原料三大领域。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线包括生化类、免疫类等;自产诊断仪器主要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生物化学原料产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精细化学品等。公司依托覆盖全国的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级医院、体检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科研院所及高校研发中心等机构客户。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1)生化诊断试剂
公司的生化诊断试剂产品种类丰富、覆盖范围广泛,其检测项目包含肝功能检测、肾功能检测、血脂类检测、糖尿病检测、心肌类检测、电解质检测、胰腺类检测、离子类检测、肿瘤类检测、特种蛋白检测及其他检测项目。公司是国内体外诊断行业中生化试剂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子公司德赛系统主营德国进口生化诊断试剂。生化诊断试剂在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检测过程中发挥辅助诊断的作用。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级医院、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常规检测,为临床生化诊断提供一系列解决方案,可用于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胰腺炎、凝血与纤溶障碍等疾病的辅助诊断。公司的生化试剂可适配多款主流全自动生化仪机型,能够满足终端医疗用户的生化检测需求。子公司德赛系统的主营产品为德国进口生化试剂,其产品同样覆盖多个检测领域,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糖尿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胰腺炎、凝血等主要疾病类型。
(2)免疫诊断试剂
公司的免疫诊断试剂已获取71项产品注册证,这些产品属于磁微粒化学发光方法学项目,涵盖心肌损伤及心血管疾病风险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炎症标志物、性腺激素系列、甲状腺功能系列、糖尿病相关标志物系列、肾功能标志物、传染病系列、生长激素、骨钙代谢系列等检测菜单,可应用于心血管疾病、肿瘤、炎症、传染病等疾病的检测与辅助诊断。
2.诊断仪器产品
公司的主要诊断仪器产品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I 2000 S、CI1200、CI1200 P等系列产品。此系列诊断仪器以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为基础,与配套试剂盒共同构成检测系统,用于对临床样本中的分析物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3.生物化学原料
公司在生物化学原料领域产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精细化学品等各种试剂,应用范围涵盖生物科技、临床诊断和化工生产等多个方面。公司掌握诊断酶制备技术,全资子公司阿匹斯通过借助利德曼多年积累的体外诊断行业渠道、国内各级医疗机构以及科研机构资源,可以服务于体外诊断、临床诊断与医疗、生命科学、食品检测等专业领
域的企业、大学、科研院所。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完整、高效的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及服务体系。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诊断试剂、诊断仪器以及生物化学原料产品取得销售收入,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产品销售及提供服务收入与生产成本及费用之间的差额。
2. 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全球范围内自主采购的模式,结合各子公司的经营模式情况,进行采购。根据销售提供的销售预测结合产品的库存以及物料的供货周期,依据计划部门提供的需求以及原材料的库存预警进行采购。公司部分子公司在销售“利德曼”产品的同时,也代理和经销其他国内外品牌的诊断产品。德赛系统部分诊断产品来自向德国德赛的采购,采购模式为德赛系统根据年度预算、历年销售情况、当年实际销售情况制定和实时调整产销平衡计划,并报公司批准后组织生产和采购。
3.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基于订货合同、历史销售数据和库存状况,制定多层次的生产计划。根据市场营销部反馈的客户需求及历史销量数据,公司建立安全库存预警机制,并据此结合销售预测和库存情况,制定月度半成品生产计划与周成品生产计划。通过合理均衡的生产规划,满足现有客户需求及市场增量需求。
4. 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到终端用户。公司对拥有良好经销商渠道资源的地区,采取经销模式;公司在具备终端医疗资源优势并能提供冷链物流配送和技术服务能力的区域采取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销售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4,513.24万元,直销模式实现营业收入4,050.74万元,经销模式与直销模式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5.82%、14.18%。
5. 研发模式
公司秉持自主研发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并拓展与自身发展需求相契合的合作开发模式,以实现产品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公司构建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实施由研发、生产、销售、市场等核心人员共同组成的跨部门项目管理机制,对产品项目从立项、研发、生产、注册到上市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全方位管控,高效调配资源以推动项目进程。产学研医合作是公司以疾病诊疗为导向开展科技创新的重要路径。公司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开展紧密合作,牵头承担多项省部级科技创新计划课题,着力搭建科研技术转化平台,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与落地。公司研发秉承“服务市场、满足需求、促进发展、引领趋势”的指导方针。推动新产品的设计及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解决方案,着力拓展与国内外先进技术平台的合作,研发具有特色的诊疗套餐产品。
| 图:公司主要自产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产品 | ||||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 析仪CI1200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I1200 P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I2000 S | ||
| 生化诊断试剂产品 | 免疫诊断试剂产品 | 诊断仪器产品 | ||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紧密围绕2025年度经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贯彻“降本增效、提质增效”的经营思路,积极应对体外诊断行业变化和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改进内部运营管理流程,精简优化人员和部门,有效落实降本增效、强化信用管控、防范经营风险等措施。报告期内,受诊断试剂集采政策落地执行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并叠加医保控费等因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30.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6%;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减少、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8.31万元。体外诊断试剂业务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实现收入24,011.39万元,同比下降19.22%,占营业收入比重的73.59%;诊断仪器(含配件及耗材)业务实现收入3,228.24万元,同比增长
30.45%,占营业收入比重的9.89%;生物化学原料业务实现收入1,324.36万元,同比下降7.46%,占营业收入比重的4.06%;其他业务(主要为房屋租赁业务和技术咨询)实现收入4,066.66万元,同比增长19.94%,占营业收入比重的12.46%。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溯源体系、产品性能、技术创新、智能制造和市场应用等方面的持续创新,提升体外诊断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
1.公司产品线和营销渠道优势逐步体现
公司不断提高营销团队能力,深耕终端医疗机构用户,了解临床需求,深入产品临床价值建设。公司推进标杆市场建设,赋能经销商和终端用户。公司持续丰富生化诊断菜单,完善免疫化学发光检测菜单,升级迭代化学发光检测系统,推进生免一体化发展。公司生化试剂可以适配多款市场主流全自动生化仪机型,公司不断拓展与国内外知名厂商在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等方面的合作,拓展新产品线与业务,满足终端用户多样化需求。公司通过积极参与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优化集采报价策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逐步实现以价换量的目标。随着中国体外诊断生产企业近几年在海外的影响力逐步扩大,海外市场对于国产厂商仍然有较大的机会,公司亦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品牌推广和学术推广相结合,终端用户对产品的认可度提升
公司积极通过全国会议、区域学术会、线上营销、公众号推广、学术营销、专题学术沙龙、产品推广会、市场招商会等多种形式,融合多品牌对产品进行深入宣传推广,拓展品牌影响力。积极打造学术专题平台,深度挖掘产品临床价值,以学术品牌影响力提高终端用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公司加强标杆医院学术建设、通过区域标杆城市学术会、学术共识推广会,提升区域品牌学术影响力,提供个性化学术支持,积极推动公司旗下多品牌融合战略。
3.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落实“降本增效、提质增效”措施
公司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以新质生产力助推发展,落实“降本增效、提质增效”等经营举措。在上游原料端,公司生物化学原料的研发和量产,降低试剂的生产成本,减少对进口原料的依赖风险。在生产环节,公司优化生产工艺,实施精益化生产管理,保障产品品质和降低制造成本。公司构建供应链管理和CRM系统数据管理功能,数智化助力经营科学决策。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流程、提升决策效率。公司持续秉承稳健、合规的经营理念,防范经营风险,完善风控体系。公司借助国有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和赋能,在业务合作拓展、联合品牌推广、企业文化建设、投资并购等方面均取得进展。
4.体外诊断行业市场发展及政策因素
(1)体外诊断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近年来,早筛、早诊、监测预后以及精准医疗需求驱动我国体外诊断市场长期快速增长,不仅检验的范围日益扩大,所运用的分析技术亦愈见多样化,体外诊断行业在试剂、仪器系统等方面均取得了快速发展。随着人口结构变化,我国人口老龄化,银发群体催化诊断的内生需求。同时,人民健康意识的提升,疾病诊断与慢病管理需求增多,促消费、鼓励生育政策有望带动消费医疗需求。
作为塑造新质生产力的重点领域之一,体外诊断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组成,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基石。国家政策引导、技术创新、需求升级三大核心驱动力的协同发力,推动体外诊断行业向高质量、智能化、多元化方向转型,构筑起行业长期增长的坚实基础。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增长,基层医疗水平的提升,医疗健康保障的更加完善,促进人民医疗消费需求增加。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人民健康需求升级、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入和更新迭代,未来将会为体外诊断领域带来更广阔的应用前景与发展空间。
(2)行业政策红利为体外诊断行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体外诊断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契合我国新质生产力及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其发展路径与国家战略相协同。在此战略定位下,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体外诊断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产替代加速推进,下沉市场潜力释放。2025年以来,政策进一步聚焦于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的深化;6月,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将IVD行业深度融入全民健康管理的新布局。基层医疗机构IVD设备更新换代、检测项目扩容需求持续释放,有效激活了县域及乡镇基层市场的巨大潜力,成为国产IVD企业的新增长极。医保控费、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常态化实施,推动医疗机构采购导向从“重品牌”向“重性价比”转变,为国产IVD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集采催化国产替代,细分领域是国产替代突破口
体外诊断行业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执行,同质化竞争下终端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降本需求强烈,为国产产品提供了市场机遇。目前国内生化诊断试剂国产化进程基本完成,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生化诊断以其技术成熟、检测成本低的优势,在基础检测和基层市场中扮演重要角色。化学发光已成为临床免疫诊断技术的主流检测手段,仍然有一定的国产替代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医药制造业(C27)”。公司具体从事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及生物化学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体外诊断行业。
体外诊断(In Vitro Diagnostics,简称IVD)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样品(如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检测而获得诊断信息的产品或服务,原理是通过试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反应强度或速度来判断体内物质的性质和数量,进而判断人体的生理状态,具有快速、便捷和有效性的优点。体外诊断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已经成为人类进行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所必不可少的医学手段,体外诊断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构成部分。
体外诊断行业的上游是相关仪器、试剂原料的供应商。中游由仪器、耗材的研发、生产企业以及流通环节的代理商和经销商组成。医院、血站、第三方检验中心、体检中心以及独立医学实验室等位于体外诊断行业的下游。
根据诊断方法不同,体外诊断仪器可分为临床化学分析仪、免疫化学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微生物分析仪等类型;根据诊断原理不同,体外诊断试剂可分为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微生物诊断试剂、尿液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血液学和流式细胞诊断试剂等多种类型。中国医疗科技产业发展迅速,推动了诊断和治疗领域的大胆创新,在改善中国国民健康状况和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化诊断是国内发展最早、最成熟的体外诊断手段之一,目前国内生化诊断试剂生产厂家众多。免疫诊断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国产品牌项目主要集中在肿瘤、甲功、激素、心肌、传染病检测项目等领域。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化,医院端更加注重成本控制。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逐渐常态化带来行业集中度提升,对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集采降价压力促使国内企业优化供应链,加速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推动诊断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为行业带来全新的变革。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体外诊断主要应用于临床疾病诊断、术前传染病筛查、住院监测、慢病管理、体检等场景,体外诊断行业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公司现有产品主要为生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免疫诊断试剂及配套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原料等。在研发端,公司不断提高在免疫和生化领域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打造出更为丰富的产品线以覆盖高中低端市场,满足医疗机构检验科、体检中心、第三方检验实验室、血站、疾控中心等机构更多、
更新的检测需求。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生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体外诊断产品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从单一的生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发展成为涵盖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化学发光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原料(酶、抗原、抗体、化学品等)等多个领域的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体外诊断产品企业。公司生化诊断试剂领域产品种类多、质量稳定、应用客户广泛,“利德曼”是国内临床生化检测试剂的领军品牌之一,具有市场影响力。化学发光免疫诊断产品具有科技含量高、研发周期长、国产替代率较低等特点,是近年来公司重点投入研发和市场推广的项目。子公司德赛系统作为德国德赛(全称为德国德赛诊断系统有限公司,即DiaSys Diagnostic Systems GmbH)在大中华区的独家代理,依托技术成熟、质量稳定的产品体系及相对完善的服务保障能力,在国内临床检验市场中积累了一定的品牌认知度和客户基础,在生化诊断试剂细分领域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参考实验室按ISO/IEC17025和ISO15195建立并运行,2018年获得CNAS认可,是北京市首家获CNAS认可的体外诊断企业参考实验室,获认可参考测量项目达到12项,检测项目达到30项。公司参考实验室致力于行业标准化工作,包括国家标准物质的联合定值和验证,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验证。2021年,公司参考实验室列入JCTLM(国际检验医学溯源联合委员会)参考测量服务实验室数据库,参考测量服务项目达到9项。
公司作为一家在生物化学、体外诊断试剂及医疗器械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多元化企业,已成为中国诊断试剂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各医院、科研院所、大学研发中心等机构忠诚可靠的合作伙伴。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科技创新和研发优势
公司重视科研技术,坚持科技创新。公司拥有完备的研发体系,聚焦于现有产品的升级以及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公司组建了具备较强专业性研发团队。2025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5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3.79%,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3人。公司以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优化研发人员的专业结构。公司研发团队成员由来自国内外体外诊断行业、医疗器械公司以及医药公司的资深专家构成,指导各个课题组开展科研活动,负责临床生化、化学发光、免疫比浊等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合作,承担多项科研课题,搭建合作平台,深入了解临床需求,寻找潜在产品及新的增长点。子公司德赛系统在全面消化吸收德国德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本土化创新,结合国内市场需求,自主开发了反应体系浊度消除技术平台及蛋白质液体稳定配方、高效乳胶偶联技术平台及乳胶稳悬配方,基于该平台自主研发的诊断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稳定性好等明显优势。子公司阿匹斯的核心技术人员在酶制剂、抗体及精细化学品等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研发以及生产经验,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凭借自研技术和生产优势,提高公司对关键原料的把控能力。
(二)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秉持以自主创新为根本,把技术平台建设与持续的技术升级视作开发具备市场竞争力产品的核心保障。依据公司产品生态链的战略规划,公司研发中心已搭建多个核心开发与创新平台,包括生化及免疫诊断试剂开发技术平台、生化及免疫仪器开发技术平台、生物化学原料开发技术平台等。凭借这些平台,公司打造完善的生化试剂产品线,满足用户需求。在免疫检测领域,公司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发光检测体系及配套仪器、试剂开发平台,并通过持续更新迭代,不断提高诊断仪器与配套试剂的性能,可覆盖用户主要的化学发光检测项目需求。
公司与子公司德赛的研发中心开展协同创新,已构建起成熟且完善的研发体系,涵盖:高品质产品原料及特殊原料的制备与筛选平台、独有的高效纳米微球蛋白偶联技术平台、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平台、临床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公司矢志打
造具备高水平的创新型技术平台集群,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给予高能级支撑,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凭借科技创新驱动体外诊断产品的发展。
(三)完善的生产工艺与注册、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研发生产基地采用较高的行业标准,已建成规模大、设备先进、效率高的全自动诊断试剂生产流水线,北京生产基地被评定为 “2025年北京市先进级智能工厂”。公司拥有250,000升体外生化诊断试剂和2,500升体外免疫诊断试剂的生产能力,能够有效保障集采产品供货。公司依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ISO 13485)、《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ISO 1497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中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欧盟体外诊断相关指令(IVDD/IVDR)等法规,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的运营。协调子公司阿匹斯自研技术优势,提高对关键原料的把控能力,保障试剂质量。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稳定性好、灵敏度高、有效期长等性能优势。健全的产品注册体系,能够有效满足新增产品注册需求。
(四)营销与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建立了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发展,与全国多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各方的销售渠道和产品资源更好地服务当地终端医疗机构。公司紧跟临床需求,优化检验流程、提高检测效率;配套灵活主动的客服体系,凭借高技术含量和品质卓越的试剂产品、全国性销售渠道网络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完善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于国内各级医疗机构。
(五)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以高质量的产品为基础,注重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创新,经过多年在体外诊断行业的深耕细作,“利德曼”品牌的诊断产品已应用到多家国内知名医院,在生化诊断试剂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系统贯彻以特色检测项目带动常规检测项目的推广策略。子公司德赛系统经销的“DiaSys(德赛诊断)”品牌生化诊断试剂,长期坚持以学术推广为导向的市场策略,持续强化产品在临床应用中的专业认可度和品牌认知度,在国内大中型医院检验机构中形成了较为良好的口碑与市场基础。子公司阿匹斯借助利德曼行业资源,持续打造在生物化学原料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按照2025年度经营目标,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应对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及行业竞争变化,抓住集采契机拓宽销售渠道,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优化内部运营管理流程,实施降本增效、强化信用管控等措施。受国内诊断试剂集采扩面、医保控费、套餐拆分等影响,公司试剂销量和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2025年,体外诊断试剂业务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实现收入24,011.39万元,同比下降19.22%,占营业收入比重的73.59%;诊断仪器(含配件及耗材)业务实现收入3,228.24万元,同比增长30.45%,占营业收入比重的9.89%;生物化学原料业务实现收入1,324.36万元,同比下降7.46%,占营业收入比重的4.06%;其他业务(主要为房屋租赁业务和技术咨询)实现收入4,066.66万元,同比增长
19.94%,占营业收入比重的12.46%。
本期营业成本16,282.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6%;销售费用为7,864.71万元,同比下降15.10%;管理费用为7,532.85万元,同比下降10.65%;研发费用为2,412.03万元,同比下降26.8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24.26万元,同比下降53.2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687.35万元,下降94.29%;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58.92万元,同比上涨46.08%。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7,619.59万元,比年初下降2.54%;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3,911.75万元,比年
初下降1.38%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回顾
1. 市场营销:聚焦标杆建设,深化临床价值转化
公司坚持“学术引领销售”的营销理念,持续优化销售计划管理体系,强化销售与技术团队协同,全面提升终端用户服务能力。围绕“生免一体化”产品战略,深入推进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精准营销,结合心血管、血脂、肾功等重点领域,深度挖掘并发症新组合应用场景。公司依托核心产品ST2,积极拓展肿瘤心脏病、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肾综合征等新兴方向,带动肿标、炎症等检测项目的协同发展。子公司德赛系统持续加强免疫九项等特色项目的临床推广,通过地区检验学术会、医院内学术宣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医生对检测指标的关注与应用能力。在集采常态化背景下,公司优化报价策略,统筹推进利德曼与德赛双品牌市场运作,积极参与肝功、心肌、肾功、京津冀3+N及糖代谢等集采项目,巩固市场份额。同时,持续完善销售与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推动营销渠道下沉与标杆医院建设,实现销售业务的有效转化与增长。
海外市场稳步拓展,持续推进国际化布局,客户基础不断夯实,面对复杂的跨国监管环境,团队主动开展境外政策研读与合规研判,与海外团队高效合作,快速推进关键注册证更新工作,有效保障了海外业务合规运营与持续开展,为后续国际化业务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 品牌建设:深化多品牌融合,提升影响力
公司打造多品牌融合,塑造专业化品牌形象。公司积极参加第二十二届CACLP、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年会、北京医学会检验医学学术会议、京沪检验医学论坛、天津心脏标志物精准检测研讨会等全国及区域重点学术会议,在多地举办多场产品推广招商会,全面展示公司在生化、免疫等领域的产品优势。通过学术会议、专题研讨、招商推广等多种形式,公司有效推动“利德曼”、“德赛DiaSys”、“阿匹斯”多品牌融合战略落地,同时运用新媒体工具加强专业学术推广,深化品牌在终端市场的认知度与影响力。
3. 产品研发:强化自主创新,夯实核心竞争力
公司发挥研发与技术优势,聚焦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及生物化学原料三大领域协同发展。免疫诊断试剂方面,化学发光试剂多项产品完成设计开发与转产,1项产品实现提质降本;生化诊断试剂方面,上市新产品5项,多项产品完成设计开发与转产,1项产品性能优于主流竞品。诊断仪器方面,优化CI2000S、CI1200、CI1200 P等量产机型功能,CI2000 P级联系统按计划完成工程样机验证。生物化学原料领域,在研项目8项,其中2项通过小试评审,1项通过中试评审,2项顺利结题,CHO细胞抗体平台项目转入正式生产与应用阶段。研发配套方面,生物安全二级防护(P2)实验室完成改造验收并投入使用,为研发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公司与华山医院、同仁医院、新华医院、中山医院等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申请发明专利2项,建立疾病风险评估模型1项,完成产品开发并推进专利转化。子公司德赛系统有2个临床生化和免疫比浊产品项目处于开发与注册阶段,4个创新研究课题项目稳步推进。
公司新取得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97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知识产权体系不断完善,为核心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4. 生产质量:智能制造赋能,质量体系稳健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智能工厂建设与制造能力提升,强化内部协同,优化工艺流程,保障产能稳定与集采供货。2025年,参考实验室顺利通过CNAS检测能力认可,获认可检测项目达30个,标志着技术能力迈上新台阶。全年参加IFCC-RELA国际参考实验室质量评估计划20项、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参考测量能力验证计划9项,全部顺利通过。
在标准建设方面,公司参与完成国家标准《小牛肠碱性磷酸酶活性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心肌肌钙蛋白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指南》、行业标准《皮质醇测定试剂盒》的起草与验证工作;参与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多项国际、国家标准物质协作定值,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5.资本运作: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快速切入新领域
生物医药行业并购整合频发的趋势,为公司突破发展瓶颈提供了关键契机。为加速整体战略目标落地,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并购,启动筹划重大资产收购,借助并购快速切入新的生物医药行业细分领域,增强公司竞争力。
6. 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健全风控合规体系
公司严格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在重大决策方面,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出监督作用,保障治理运行效率与监督实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公司以合规建设为基础、以提升价值为核心,构建权责清晰、制衡有效、运行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治理主体在重大决策、风险防控、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326,306,440.03 | 100% | 370,226,869.13 | 100% | -11.86% |
| 分行业 | |||||
| 生物、医药制品 | 285,639,871.25 | 87.54% | 336,320,815.51 | 90.84% | -15.07% |
| 房屋租赁 | 38,528,027.38 | 11.81% | 33,263,776.45 | 8.98% | 15.83% |
| 服务 | 2,138,541.40 | 0.65% | 642,277.17 | 0.17% | 232.96% |
| 分产品 | |||||
| 体外诊断试剂 | 240,113,891.16 | 73.59% | 297,262,031.81 | 80.29% | -19.22% |
| 生物化学原料 | 13,243,594.93 | 4.06% | 14,311,478.50 | 3.87% | -7.46% |
| 诊断仪器 | 32,282,385.16 | 9.89% | 24,747,305.20 | 6.68% | 30.45% |
| 房屋租赁 | 38,528,027.38 | 11.81% | 33,263,776.45 | 8.98% | 15.83% |
| 服务 | 2,138,541.40 | 0.65% | 642,277.17 | 0.17% | 232.96% |
| 分地区 | |||||
| 华东地区 | 135,607,098.87 | 41.56% | 167,742,566.39 | 45.31% | -19.16% |
| 华南地区 | 41,650,302.85 | 12.76% | 45,759,455.28 | 12.36% | -8.98% |
| 华北地区 | 79,995,697.90 | 24.51% | 75,839,880.14 | 20.48% | 5.48% |
| 华中地区 | 38,491,811.09 | 11.80% | 47,859,277.48 | 12.93% | -19.57% |
| 西北地区 | 8,057,791.80 | 2.47% | 10,816,794.07 | 2.92% | -25.51% |
| 西南地区 | 8,672,529.71 | 2.66% | 13,122,934.18 | 3.54% | -33.91% |
| 东北地区 | 13,831,207.81 | 4.24% | 9,085,961.59 | 2.45% | 52.23% |
| 分销售模式 | |||||
| 经销 | 245,132,424.45 | 75.13% | 284,528,960.60 | 76.85% | -13.85% |
| 直销 | 40,507,446.80 | 12.41% | 51,791,854.91 | 13.99% | -21.79% |
| 其他业务 | 40,666,568.78 | 12.46% | 33,906,053.62 | 9.16% | 19.94%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生物、医药制品 | 285,639,871.25 | 154,303,725.50 | 45.98% | -15.07% | -8.34% | -3.97% |
| 房屋租赁 | 38,528,027.38 | 7,737,295.19 | 79.92% | 15.83% | -10.80% | 6.00% |
| 分产品 | ||||||
| 体外诊断试剂 | 240,113,891.16 | 120,940,685.14 | 49.63% | -19.22% | -14.29% | -2.90% |
| 房屋租赁 | 38,528,027.38 | 7,737,295.19 | 79.92% | 15.83% | -10.80% | 6.00% |
| 分地区 | ||||||
| 华东地区 | 135,607,098.87 | 72,623,002.94 | 46.45% | -19.16% | -15.45% | -2.35% |
| 华南地区 | 41,650,302.85 | 23,774,447.96 | 42.92% | -8.98% | 19.92% | -13.76% |
| 华北地区 | 79,995,697.90 | 26,595,263.69 | 66.75% | 5.48% | -33.50% | 19.49% |
| 华中地区 | 38,491,811.09 | 22,119,805.91 | 42.53% | -19.57% | 23.64% | -20.08% |
| 西北地区 | 8,057,791.80 | 4,145,751.56 | 48.55% | -25.51% | -4.54% | -11.30% |
| 西南地区 | 8,672,529.71 | 3,910,659.70 | 54.91% | -33.91% | -26.71% | -4.43% |
| 东北地区 | 13,831,207.81 | 9,658,687.48 | 30.17% | 52.23% | 140.81% | -25.69% |
| 分销售模式 | ||||||
| 经销 | 245,132,424.45 | 133,299,432.51 | 45.62% | -13.85% | -7.91% | -3.5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体外诊断试剂 | 销售量 | 升 | 150,463.18 | 166,450.27 | -9.60% |
| 生产量 | 升 | 137,324.04 | 193,199.28 | -28.92% | |
| 库存量 | 升 | 34,577.32 | 36,603.15 | -5.5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生物、医药制品 | 材料成本 | 76,697,810.59 | 47.10% | 76,767,516.09 | 43.30% | -0.09% |
| 生物、医药制品 | 人工成本 | 20,179,062.25 | 12.39% | 23,673,470.19 | 13.35% | -14.76% |
| 生物、医药制品 | 折旧 | 392,680.26 | 0.24% | 6,841,154.37 | 3.86% | -94.26% |
| 生物、医药制品 | 能源动力费 | 3,534,142.13 | 2.17% | 3,726,534.20 | 2.10% | -5.16% |
| 生物、医药制品 | 其他制造费用 | 11,845,211.57 | 7.27% | 11,933,231.14 | 6.73% | -0.74% |
| 生物、医药制品 | 外购成本 | 41,654,818.70 | 25.58% | 45,400,730.46 | 25.61% | -8.25% |
| 房屋租赁 | 房屋出租成本 | 7,737,295.19 | 4.75% | 8,674,362.39 | 4.89% | -10.80% |
| 服务 | 服务成本 | 786,598.55 | 0.48% | 278,925.40 | 0.16% | 182.01% |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生物、医药制品 | 体外诊断试剂 | 120,940,685.14 | 74.28% | 141,105,439.26 | 79.59% | -14.29% |
| 生物、医药制品 | 生物化学原料 | 7,082,593.86 | 4.35% | 6,906,209.37 | 3.90% | 2.55% |
| 生物、医药制品 | 诊断仪器 | 26,280,446.50 | 16.14% | 20,330,987.82 | 11.47% | 29.26% |
| 生物、医药制品 | 房屋租赁 | 7,737,295.19 | 4.75% | 8,674,362.39 | 4.89% | -10.80% |
| 生物、医药制品 | 服务 | 786,598.55 | 0.48% | 278,925.40 | 0.16% | 182.01% |
说明
本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阿匹斯、德赛系统涉及生产制造业务,其成本分类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销售型子公司的成本为外购商品成本。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54,993,209.91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6.85%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16,475,842.10 | 5.05% |
| 2 | 第二名 | 11,691,873.24 | 3.58% |
| 3 | 第三名 | 10,843,794.20 | 3.32% |
| 4 | 第四名 | 9,070,342.20 | 2.78% |
| 5 | 第五名 | 6,911,358.17 | 2.12% |
| 合计 | -- | 54,993,209.91 | 16.8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8,429,388.86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3.66%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48%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26,202,660.61 | 14.59% |
| 2 | 第二名 | 17,705,019.03 | 9.86% |
| 3 | 第三名 | 13,222,302.31 | 7.36% |
| 4 | 第四名 | 11,462,847.63 | 6.38% |
| 5 | 第五名 | 9,836,559.28 | 5.48% |
| 合计 | -- | 78,429,388.86 | 43.6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78,647,069.53 | 92,631,002.72 | -15.10% | 本期加强市场营销考核和费用管控,营销部门差旅费及交际应酬费同比减少 |
| 管理费用 | 75,328,521.25 | 84,309,283.17 | -10.65% | 本期职工总数和工资总额同比减少 |
| 财务费用 | -6,524,124.43 | -11,737,091.92 | 44.41% | 本期因银行利率下调,导致公司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
| 研发费用 | 24,120,309.45 | 32,953,580.96 | -26.81% | 本期公司优化研发人员导致费用下降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生化检测-肾病 | 2微球蛋白(BMG)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肌酐(CRE)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胱抑素C(CysC)校准质控品 | 产品研发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产品迭代升级,丰富生化产品,补充肾功检测项目 |
| 胱抑素C(Cys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缺血修饰白蛋白(IMA)测定试剂盒(游离钴比色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
| 生化检测-感染与免疫类疾病 | C-反应蛋白(CR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产品研发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产品迭代升级,丰富生化产品,补充炎症和自身免疫病检测项目 |
| α1-抗胰蛋白酶(AAT)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补体C1q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
| 生化检测-心血管病 | 脂蛋白磷脂酶A2(Lp-PLA2)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产品迭代升级,丰富生化产品,补充心血管疾病检测项目 |
| 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 产品注册阶段 | |||
| 生化检测-糖尿病 | 脂联素(AD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产品研发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补充公司糖尿病检测套餐 |
| 生化检测-肝功能 | 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总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校准品 | 产品研发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产品迭代 |
| 单胺氧化酶(MAO)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 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测定试剂盒(GCANA底物法); | 产品注册阶段 | |||
| 生化检测-离子类 | 总铁结合力(TIBC) 校准品 | 产品注册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产品迭代 |
| 生化检测-血脂与脂蛋白 |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测定试剂盒(直接法-选择抑制法) | 产品研发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产品迭代 |
| 免疫检测-肿瘤标志物 | 降钙素(CT)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补充肿瘤标志物套餐 |
| 免疫检测-心血管疾病 | 脑利钠肽(B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D-二聚体(D-Dimer)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做强特色套餐 |
| 免疫检测-甲功 |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产品研发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强化甲功套餐优势 |
| 免疫检测-骨代谢 | 总Ⅰ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PI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25-羟基维生素D(25OHD)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I型胶原羧基末端肽(CTX-1)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产品转产阶段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推动产品上市 | 丰富化学发光检测产品菜单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5年 | 2024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7 | 71 | -19.72%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57% | 15.17% | -1.60% |
| 研发人员学历 | |||
| 本科 | 34 | 40 | -15.00% |
| 硕士 | 18 | 22 | -18.18% |
| 博士 | 3 | 6 | -50.00% |
| 专科 | 2 | 3 | -33.33%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13 | 17 | -23.53% |
| 30~40岁 | 33 | 47 | -29.79% |
| 40岁以上 | 11 | 7 | 57.14%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4,120,309.45 | 32,953,580.96 | 36,873,572.70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7.39% | 8.90% | 7.99%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研发管线调整及实施降本增效,裁撤分子诊断研发团队5人,生免试剂、诊断仪器管线研发人员各减少4人,研发人员整体同比减少14人(其中13人为本科以上学历)。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医疗器械产品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395项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中103项注册证的注册人为德国德赛,德赛系统为代理人);取得境外注册备案共160项,均为欧盟注册备案;并将71项产品(为化学发光诊断试剂和化学发光诊断仪器CI1200、CI2000 S)在EUDAMED数据库中进行了产品信息注册。报告期内,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失效1项,失效原因:
停产产品,注册证过期失效;注册人为德国德赛的注册证失效2项,失效原因:到期未延续,注册证失效。销售收入前十大的自有产品均为以往年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未出现注册证失效情形。上年同期,公司共有398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105项注册证的注册人为德国德赛,子公司德赛系统为代理人)。
2.报告期末,公司无处于注册申请中的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变更注册的产品共计197项,具体如下:
| 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 | 证书编号 | 注册分类 | 临床用途 | 有效期 |
| 超敏C-反应蛋白(HCR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超敏C-反应蛋白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免疫球蛋白A(IG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8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免疫球蛋白A(IGA)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免疫球蛋白M(IGM)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5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免疫球蛋白M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8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类风湿因子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1193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类风湿因子(RF)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51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的含量。 | 2030年12月16日 |
| α1-酸性糖蛋白(AAG)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15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α1-酸性糖蛋白(AAG)的含量。 | 2027年3月27日 |
| 降钙素原(PCT)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21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降钙素原(PCT)的含量。 | 2027年5月9日 |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CC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15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的含量。 | 2027年3月27日 |
| B因子(BF)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3240032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B因子(BF)的含量。 | 2028年5月14日 |
| 25羟基维生素D(25-OHVD)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51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的含量。 | 2030年12月16日 |
|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15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胆酸(CG)的含量。 | 2027年3月27日 |
| 脂蛋白磷脂酶A2(Lp-PLA2)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3240032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血浆中脂蛋白磷脂酶A2(Lp-PLA2)的含量。 | 2028年5月14日 |
| 免疫球蛋白G(IgG)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免疫球蛋白G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测定试剂盒(邻苯三酚法) | 京械注准2021240041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含量。 | 2031年8月4日 |
| 亮氨酸氨基肽酶(LAP)测定试剂盒(L-亮氨酸-p-硝基苯胺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LAP)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总蛋白(TP)测定试剂盒(双缩脲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7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总蛋白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谷胱甘肽还原酶(GSR)测定试剂盒(谷胱甘肽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21240041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谷胱甘肽还原酶(GSR)的活性。 | 2026年8月4日 |
| α1-微球蛋白(α1-MG)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1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尿液中α1-微球蛋白(α1-MG)的含量。 | 2026年8月16日 |
| β2微球蛋白(BMG)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样本中?2微球蛋白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肌酐(CRE)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肌酐(CRE)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G)测定试剂盒(MPT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中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G)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4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浆或尿液中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视黄醇结合蛋白(RB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5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视黄醇结合蛋白(RBP)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视黄醇结合蛋白(RB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中视黄醇结合蛋白(RBP)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尿素(Urea)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的尿素(Urea)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尿酸(UA)测定试剂盒(尿酸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尿酸(UA)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总胆固醇(TCHO)测定试剂盒(CHOD-POD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总胆固醇(TCHO)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甘油三酯(TG)测定试剂盒(GPO-PAP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油三酯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测定试剂盒(直接法-选择抑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测定试剂盒(直接法-表面活性剂清除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1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测定试剂盒(FAPGG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52400648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血管紧张素转化酶的含量。 | 2029年1月27日 |
| 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同型半胱氨酸的含量。 | 2029年1月27日 |
| 肌酸激酶(CK)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CK)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肌钙蛋白I(cTnI)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0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钙蛋白I(cTnI)的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α-羟丁酸脱氢酶(HBDH)测定试剂盒(α-酮丁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α-羟丁酸脱氢酶的含量。 | 2029年1月27日 |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45 | II | 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的含量。 | 2026年8月16日 |
| 乳酸脱氢酶(LDH)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8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脱氢酶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LDH1)测定试剂盒(化学抑制-乳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肌红蛋白(MYO)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5240114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红蛋白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二氧化碳(CO2)测定试剂盒(PEP-C法) | 京械注准2015240117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二氧化碳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α-L-岩藻糖苷酶(AFU)测定 | 京械注准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α- | 2031年8月4日 |
| 试剂盒(CNPF底物法) | 20212400416 | L-岩藻糖苷酶(AFU)的含量。 | ||
| 补体C1q(C1q)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24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补体C1q的含量。 | 2027年6月30日 |
| 脑脊液与尿蛋白(CSF)测定试剂盒(连苯三酚红法) | 京械注准2015240114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脑脊液与尿标本中总蛋白的含量。 | 2030年10月27日 |
| 胱抑素C(CysC)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4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胱抑素C的含量。 | 2029年12月22日 |
| 胱抑素C(Cys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52400655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胱抑素C的含量。 | 2029年1月27日 |
| 钾离子(K)测定试剂盒(丙酮酸激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8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钾离子(K)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钠离子(Na)测定试剂盒(半乳糖苷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钠离子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触珠蛋白(HPT)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40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触珠蛋白(HPT)的含量。 | 2030年11月3日 |
| 缺血修饰白蛋白(IMA)测定试剂盒(游离钴比色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40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缺血修饰白蛋白(IMA)的含量。 | 2030年11月3日 |
| 氯离子(CL)测定试剂盒(硫氰酸汞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氯离子(CL)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免疫球蛋白E(IGE)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15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免疫球蛋白E的含量。 | 2027年7月18日 |
|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1191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的活性。 | 2031年6月30日 |
| 载脂蛋白A1(APOA1)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5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载脂蛋白A1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载脂蛋白B(APOB)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6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载脂蛋白B(APOB)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载脂蛋白A2(APOA2)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载脂蛋白A2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载脂蛋白C2(APOC2)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载脂蛋白C2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载脂蛋白C3(APOC3)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5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载脂蛋白C3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载脂蛋白E(APOE)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5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载脂蛋白E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脂蛋白a(L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脂蛋白a(LPa)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脂蛋白a(LPa)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4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脂蛋白a(LPa)的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D3羟丁酸(D3H)测定试剂盒(β-羟丁酸脱氢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D3羟丁酸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葡萄糖(GLU)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葡萄糖(GLU)测定试剂盒(己糖激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8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葡萄糖(GLU)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铁离子(Fe)测定试剂盒(Ferene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16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铁离子的含量 | 2030年4月23日 |
| 小而密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sdLDL-C)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 京械注准2022240000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小而密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sdLDL-C)的含量。 | 2027年1月5日 |
| 糖化血清蛋白(GSP)测定试剂盒(蛋白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5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糖化血清蛋白(GSP)的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糖化白蛋白(GA)测定试剂盒(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1192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糖化白蛋白(GA)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钙离子(CA)测定试剂盒(偶氮砷Ⅲ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7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尿液中钙离子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镁离子(Mg)测定试剂盒(二甲苯胺蓝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尿液中镁离子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磷离子(P)测定试剂盒(磷钼酸盐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尿液样本中磷离子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α-淀粉酶(AMY)测定试剂盒(GNPG2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淀粉酶(AMY)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α-淀粉酶(AMY)测定试剂盒(EPS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淀粉酶(AMY)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胰淀粉酶(PAMY)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EPS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7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胰淀粉酶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脂肪酶(LPS)测定试剂盒(甲基试卤灵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脂肪酶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乳酸(LAC)测定试剂盒(乳酸氧化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乳酸(LAC)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转铁蛋白(TRF)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转铁蛋白(TRF)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磷脂(PLIP)测定试剂盒(胆碱氧化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7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磷脂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微量白蛋白(MAL)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中微量白蛋白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游离脂肪酸(NEFA)测定试剂盒(ACS-ACOD酶法) | 京械注准20152401146 | II | 临床上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 | 2030年10月27日 |
| 脂蛋白a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75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脂蛋白a(LPa)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31年8月16日 |
| 脂蛋白a(LPa)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7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合使用,用于脂蛋白a(LPa)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31年6月30日 |
| 糖化白蛋白(GA)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3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糖化白蛋白(GA)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31年6月30日 |
| 类风湿因子(RF)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4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类风湿因子(RF)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1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免疫球蛋白E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222400155 | II | 该产品与公司生产的免疫球蛋白E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和免疫球蛋白E校准品配套使用,用于免疫球蛋白E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2027年6月27日 |
| 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02400515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配套使用,用于建立校准曲线。 | 2030年12月16日 |
| 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202400514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配套使用,用于室内质量控制。 | 2030年12月16日 |
| 谷胱甘肽还原酶(GSR)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12400411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谷胱甘肽还原酶(GSR)的校准曲线。 | 2031年8月4日 |
| 谷胱甘肽还原酶(GSR)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212400417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谷胱甘肽还原酶(GSR)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26年8月4日 |
| α-L-岩藻糖苷酶(AFU)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12400412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α-L-岩藻糖苷酶(AFU)的校准曲线。 | 2031年8月4日 |
| α-L-岩藻糖苷酶(AFU)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212400415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α-L-岩藻糖苷酶(AFU)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31年8月4日 |
| 胱抑素C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42400053 | II | 与本公司的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2029年1月27日 |
| 微量白蛋白校准品 | 京械注准 | II | 与本公司的微量白蛋白试剂盒配套使 | 2026年10月17 |
| 20172401001 | 用,用于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日 | ||
| 载脂蛋白A1、B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42400051 | II | 与本公司的载脂蛋白APOA1/B测定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2026年10月17日 |
| 脂蛋白a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42400055 | II | 与本公司的脂蛋白a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2026年10月17日 |
| 总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42400052 | II | 与本公司的总胆红素测定试剂盒,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2031年10月17日 |
| 多项生化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52400653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共35项检测系统的校准。 | 2029年1月27日 |
| 同型半胱氨酸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0 | II | 与本公司的同型半胱氨酸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检测系统的校准。 | 2031年6月30日 |
| β2微球蛋白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78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β2微球蛋白(BMG)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超敏C反应蛋白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77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超敏C-反应蛋白(H-CRP)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脂蛋白a(Lpa)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6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脂蛋白a(LPa)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糖化白蛋白(GA)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8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糖化白蛋白(GA)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类风湿因子(RF)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5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类风湿因子(RF)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82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的校准曲线。 | 2031年6月30日 |
| 免疫球蛋白E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22400157 | II | 免疫球蛋白E校准品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免疫球蛋白E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和免疫球蛋白E质控品配套使用,用于建立工作曲线。 | 2027年6月27日 |
| 多项免疫类质控液 | 京械注准20172400761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合使用,用于抗链球菌素O等共14个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26年10月17日 |
| 多项生化类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72400759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合使用,用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共40个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29年1月27日 |
| 肌酸激酶同工酶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52400658 | II | 该产品与公司生产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CKMB(免疫抑制法)配套使用,用于肌酸激酶同工酶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30年6月9日 |
| 同型半胱氨酸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76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合使用,用于同型半胱氨酸(HCY)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31年6月30日 |
| 胱抑素C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62400979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配合使用,用于胱抑素C(CysC)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29年1月27日 |
| 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02400516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配套使用,用于建立校准曲线。 | 2030年12月16日 |
| 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202400517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配套使用,用于室内质量控 | 2030年12月16日 |
| 制。 | ||||
| 糖化血红蛋白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42400054 | II | 与本公司的糖化血红蛋白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2026年10月17日 |
| 多项免疫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152400651 | II | 本产品是以人血浆为基质的液体校准品,该产品包含项目与所对应的公司生产的C-反应蛋白(CR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超敏C-反应蛋白(HCR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等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建立所含项目的工作曲线。 | 2030年6月9日 |
| 多项脂类质控品 | 京械注准20192400687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生化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载脂蛋白A2等共7个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 2029年12月15日 |
| 多项脂类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02400347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载脂蛋白A2等4个项目建立系统校准曲线。 | 2030年9月17日 |
| 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浆中氨(AMM)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5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氨(AMM)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总铁结合力(TIBC)校准品 | 京械注准20242400629 | II | 与本公司生产的总铁结合力(TIBC)测定试剂盒(Ferene法)配套使用,用于建立校准曲线。 | 2029年11月7日 |
| 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G)测定试剂盒(MPT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7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中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G)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胱抑素C(CysC)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4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胱抑素C(CysC)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国械注准20213400024 | I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血清中的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 | 2031年1月14日 |
| 可溶性生长刺激表达基因2蛋白(ST2)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34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可溶性生长刺激表达基因2蛋白(ST2)的含量。 | 2029年6月23日 |
| 超敏C-反应蛋白(hs-CR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0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的C-反应蛋白(CRP)含量。 | 2026年8月16日 |
| 抗缪勒管激素(AMH)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07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抗缪勒管激素(AMH)含量。 | 2029年10月7日 |
| Ⅳ型胶原(CIV)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Ⅳ型胶原(CⅣ)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348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含量。 | 2030年9月17日 |
| 胃蛋白酶原Ⅱ(PGⅡ)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胃蛋白酶原II(PGII)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铜离子(Cu)测定试剂盒(PAESA显色剂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7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铜离子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NT-proB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05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NT-proBNP)含量。 | 2029年10月7日 |
| 透明质酸(HA)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透明质酸(HA)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糖化血红蛋白(HbA1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8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全血中糖化血红蛋白的含量。 | 2029年12月15日 |
| 抗链球菌素O(ASO)测定试剂盒(胶乳凝集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人体血清中抗链球菌素O的定性检测。 | 2030年6月2日 |
| 补体C4(C4)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补体C4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52400647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促甲状腺激素(TSH)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胃蛋白酶原I(PGI)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胃蛋白酶原I(PGI)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肌钙蛋白I(cTnI)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06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肌钙蛋白I(cTnI)含量。 | 2029年10月7日 |
| C-反应蛋白(CR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9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C-反应蛋白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抗链球菌素O(ASO)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抗链球菌素O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补体C3(C3)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8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补体C3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C-反应蛋白(CRP)测定试剂盒(胶乳凝集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血清中C-反应蛋白的水平。 | 2030年6月2日 |
| 甲状腺球蛋白(TG)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04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的甲状腺球蛋白(TG)含量。 | 2029年10月7日 |
| 25-羟基维生素D(25OHD)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的25-羟基维生素D(25OHD)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Ⅲ型前胶原N端肽(PⅢN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08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Ⅲ型前胶原N端肽(PⅢNP)含量。 | 2029年10月7日 |
| 层粘连蛋白(LN)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层粘连蛋白(LN)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全段甲状旁腺素(iPTH)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9240066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全段甲状旁腺素(iPTH)含量。 | 2029年11月17日 |
| 单胺氧化酶(MAO)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 京械注准20202400401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单胺氧化酶(MAO)的含量。 | 2030年11月3日 |
| 总胆汁酸(TBA)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总胆汁酸含量。 | 2029年1月27日 |
| 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1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氨(AMM)的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总胆红素(TBIL)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总胆红素(TBIL)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5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直接胆红素(DBIL)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直接胆红素(DBIL)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胆碱酯酶(CHE)测定试剂盒(丁酰硫代胆碱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胆碱酯酶(CHE)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酸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α-磷酸萘酚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24240073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酸性磷酸酶的含量。 | 2030年9月23日 |
| 5′核苷酸酶(5′NT)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中5′ 核苷酸酶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测定试剂盒(GCANA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γ-谷氨酰基转移酶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亮氨酸氨基转肽酶(LAP)测定试剂盒(L-亮氨酸-p-硝基苯胺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23240038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转肽酶(LAP)的含量。 | 2028年6月19日 |
| α-L-岩藻糖苷酶测定试剂盒(CNPF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24240030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α-L-岩藻糖苷酶的含量。 | 2030年10月25日 |
| 碱性磷酸酶(ALP)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7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碱性磷酸酶的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前白蛋白(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前白蛋白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5'-核苷酸酶(5'-NT)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 京械注准2023240038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 2028年6月19日 |
|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腺苷脱氨酶(ADA)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白蛋白(ALB)测定试剂盒(溴甲酚绿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169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白蛋白含量。 | 2031年1月26日 |
| 钙离子(Ca)测定试剂盒(邻甲酚酞络合酮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0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钙离子(Ca)的含量。 | 2026年8月16日 |
|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贝克曼) | 京械注准2017240100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腺苷脱氨酶(ADA)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视黄醇结合蛋白(RBP)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视黄醇结合蛋白(RBP)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D-二聚体(DD)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7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D-二聚体(DD)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HCY)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乳酸(LAC)测定试剂盒(乳酸氧化酶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LAC)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脂蛋白a(L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07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脂蛋白a(LPa)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脂肪酶(LPS)测定试剂盒(甲基试卤灵底物法) | 京械注准20172401010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脂肪酶的含量。 | 2030年6月2日 |
| 视黄醇结合蛋白(RB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76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尿液中视黄醇结合蛋白(RBP)的含量。 | 2026年10月17日 |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京械注准20202220393 | II | 该产品与配套的免疫检测试剂盒一起使用,对人类血清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免疫分析。 | 2030年10月26日 |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52401145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浆中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的含量。 | 2030年10月27日 |
| 游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F-hCGβ)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52401142 | II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游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F-hCGβ)含量。 | 2030年10月27日 |
| 肌红蛋白(MYO)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05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的肌红蛋白(MYO)含量。 | 2030年10月27日 |
| 铜蓝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 国械注准20153402108 | III | 本产品临床上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铜蓝蛋白的含量。 | 2030年10月25日 |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国械注准20213400025 | I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血清中的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 | 2031年1月14日 |
| 甲胎蛋白(AFP)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国械注准20163401555 | I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中甲胎蛋白(AFP)的含量。 | 2031年3月16日 |
| 总铁结合力(TIBC)测定试剂盒(Ferene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9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总铁结合力(TIBC)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类风湿因子(RF)测定试剂盒(胶乳凝集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785 | II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类风湿因子RF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锌离子(Zn)测定试剂盒(PAPS显色剂法) | 京械注准20162400802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尿液中锌离子(Zn)的含量。 | 2031年6月30日 |
| 胃蛋白酶原Ⅰ(PGⅠ)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212400424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胃蛋白酶原Ⅰ(PGⅠ)含量。 | 2031年8月8日 |
| 胃蛋白酶原I(PG-I)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48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胃蛋白酶原Ⅰ(PG-Ⅰ)的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172400113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血浆中的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含量。 | 2031年8月16日 |
| 糖类抗原242(CA242)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京械注准20212400426 | II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糖类抗原242(CA242)含量。临床上用于胰腺癌、结直肠癌等消化道恶性肿瘤的疗效监测。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 2031年8月8日 |
| 肌酸激酶MB同工酶校准品TruCal CK-MB | 国械注进20162402676 | II类 | 该产品用于对肌酸激酶MB同工酶检测项目的校准。 | 2026.03.24 |
| 复合校准品TruCal U | 国械注进20162404385 | II类 | 该校准品用于对各分析物进行体外定量测定时的校准。 | 2026.03.29 |
| 免疫球蛋白E校准品TruCal IgE | 国械注进20212400062 | II类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免疫球蛋白E项目时进行校准,与DiaSys公司提供的免疫球蛋白E测定试剂盒(颗粒增强免疫透射比浊法)配套使用。 | 2026.03.03 |
| 胱抑素C质控品(水平1)TruLab Cystatin C Level 1 | 国械注进20162404372 | II类 | 该质控品用于对胱抑素C进行体外定量测定时的质量控制。 | 2026.03.24 |
| 胱抑素C质控品(水平2)TruLab Cystatin C Level 2 | 国械注进20162404386 | II类 | 该质控品用于对胱抑素C进行体外定量测定时的质量控制。 | 2026.03.24 |
| 糖化血红蛋白A1c测定试剂盒(颗粒增强免疫透射比浊方法)oneHbA1c FS | 国械注进20172400485 | II类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全血中糖化血红蛋白A1c。 | 2026.08.25 |
| 总胆固醇测定试剂盒(酶试剂法)Cholesterol FS | 国械注进20172400499 | II类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总胆固醇。 | 2026.08.25 |
| 总蛋白测定试剂盒(双缩脲法) | 沪械注准20172400104 | II类 | 本试剂盒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总蛋白,作辅助诊断用。 | 2026.09.06 |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9,447,259.94 | 481,376,184.82 | -17.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0,283,628.86 | 418,969,942.15 | -11.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63,631.08 | 62,406,242.67 | -53.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5,609,321.19 | 1,154,569,692.25 | -28.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1,588,995.63 | 1,193,675,825.09 | -24.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979,674.44 | -39,106,132.84 | -94.2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 | 950,000.00 | -68.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79,190.49 | 17,418,345.04 | -47.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9,190.49 | -16,468,345.04 | 46.0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175,378.80 | 6,530,325.72 | -960.2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24.26万元,下降53.27%,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687.36万元,下降94.29%,主要由于本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大于当期收回金额,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58.91万元,上涨46.08%,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因现金分红导致的资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元) |
|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3,648,797.49 |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元)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376,168.01 |
| 固定资产折旧 | 42,671,113.69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16,400.75 |
| 无形资产摊销 | 4,051,419.6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75,176.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4,586.9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514.8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3,324.9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73,049.9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33,504.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52,306.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61,087.55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76,413.7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74,402.4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9,793.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63,631.08 |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4,533,504.53 | -25.84%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收益所致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733,324.92 | -9.88%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股权款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所致 | 否 |
| 资产减值 | -12,303,796.19 | 70.14% | 存货计提跌价所致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325,224.31 | -1.85% | 无法支付的款项所致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359,833.93 | -2.05% | 支付赔偿金和退租违约金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5年末 | 2025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566,023,049.98 | 31.87% | 574,273,387.12 | 31.51% | 0.36% | 本期货币资金较期初无重大变化 |
| 应收账款 | 85,870,470.01 | 4.83% | 97,338,769.25 | 5.34% | -0.51% | 主要因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款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 存货 | 88,723,550.70 | 5.00% | 89,450,933.13 | 4.91% | 0.09% | 本期公司正常备货 |
| 投资性房地 | 141,097,925.51 | 7.94% | 142,094,409.59 | 7.80% | 0.14% | 主要为本期内自有厂房新增租赁面 |
| 产 | 积及计提折旧与摊销所致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92,579.83 | 0.05% | 1,322,275.03 | 0.07% | -0.02% | 主要为本期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收益所致 |
| 固定资产 | 370,439,090.01 | 20.86% | 397,446,972.50 | 21.81% | -0.95% | 主要为本期计提折旧减少所致 |
| 在建工程 | 2,091,457.58 | 0.12% | 578,741.28 | 0.03% | 0.09%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新增待安装设备 |
| 使用权资产 | 1,168,856.84 | 0.07% | 4,273,480.69 | 0.23% | -0.16% | 主要为本期租赁房产到期及计提折旧所致 |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 合同负债 | 9,271,907.15 | 0.52% | 8,676,845.55 | 0.48% | 0.04% | 主要为本期预收货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 租赁负债 | 1,163,393.46 | 0.07% | 721,132.13 | 0.04% | 0.03% | 主要为本期新增房屋租赁所致 |
| 应收票据 | 4,195,608.47 | 0.24% | 1,685,207.65 | 0.09% | 0.15% | 主要由于本期收到票据结算货款所致 |
| 预付款项 | 5,017,302.51 | 0.28% | 8,315,680.73 | 0.46% | -0.18%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已收货物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1,749,825.67 | 0.10% | 14,683,535.34 | 0.81% | -0.71%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已收回股权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217,128.91 | 0.29% | 488,455.58 | 0.03% | 0.26%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重分类所致 |
| 长期应收款 | 7,424,302.97 | 0.42% | 1,165,679.20 | 0.06% | 0.36%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分期销售商品增加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02,603.38 | 0.32% | 12,015,380.03 | 0.66% | -0.34%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摊销到期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16,138,366.41 | 1,748,609.21 | 835,000,000.00 | 816,138,366.41 | 336,748,609.21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847,117.91 | -15,284.29 | 9,831,833.62 | |||||
| 金融资产小计 | 325,985,484.32 | 1,733,324.92 | 835,000,000.00 | 816,138,366.41 | 346,580,442.83 | |||
| 上述合计 | 325,985,484.32 | 1,733,324.92 | 835,000,000.00 | 816,138,366.41 | 346,580,442.83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100.00 | 1,100.00 | 保证金 | 保证金 | 1,100.01 | 1,100.01 | 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 | 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 |
| 货币资金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因认购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冻结 | 因认购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冻结 | ||||
| 合计 | 45,001,100.00 | 45,001,100.00 | 1,100.01 | 1,100.01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阿匹斯 | 子公司 | 生物化学 | 2,000,000.00 | 10,800,947.63 | 7,285,779.06 | 14,343,897.08 | 78,566.98 | 115,156.20 |
| 德赛系统 | 子公司 | 体外诊断 | 9,233,850.00 | 333,925,235.87 | 326,602,596.47 | 86,496,696.85 | 22,785,150.97 | 19,857,373.06 |
| 厦门国拓 | 子公司 | 货运代理、医疗器械批发 | 10,000,000.00 | 54,107,011.28 | 40,801,955.12 | 41,685,564.35 | 702,638.15 | -278,023.72 |
| 广州利德曼 | 子公司 | 体外诊断 | 100,000,000.00 | 50,561,895.05 | 40,107,423.02 | 20,762,383.61 | -11,749,382.94 | -11,767,149.9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阿匹斯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434.39万元、净利润11.52万元。
2.德赛系统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8,649.67万元、净利润1,985.74万元。
3.公司通过上海国拓间接持有厦门国拓51%的股权,厦门国拓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168.56万元、净利润-27.80万元。
4.广州利德曼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076.24万元,净利润-1,176.71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体外诊断行业是多学科综合应用,技术密度高的朝阳行业,其核心价值在于准确、快速、高效、低成本地获取样本临床检测指标。目前全球体外诊断产业已经进入稳定增长期,涌现出包括Roche(罗氏)、Danaher(丹纳赫)、Abbott(雅培)、Siemens(西门子)等一批著名跨国企业集团,这些集团依靠其产品质量稳定、技术含量高及设备制造精密的优势,在全球高端体外诊断市场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跨国企业集团以其强大的财力为后盾,加快全球并购,拓展新业务,进一步扩大体外诊断市场份额,使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人均医疗支出水平、医疗保障水平以及医疗技术的提高,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进入快速健康发展阶段。
国内体外诊断市场处于技术发展期,从国内视角看行业细分领域,免疫、生化、分子、POCT是体外诊断重要的细分赛道。目前国产厂商占据了生化市场的主要份额;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控费下,国产品牌免疫化学发光市场份额逐步提升,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各级终端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呈现多样化,高端医院要求高通量、高效率、高灵敏度的
检测产品,基层医院需要速度适中、价格合适、性能稳定的产品。国内诊断产品呈现出流水线与即时检验两级发展的趋势。
为鼓励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行业发展政策,鼓励加速发展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等新产品。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体外诊断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进程。高通量、便携化、智能化、AI技术、精准医疗以及结果互认、医共体整体解决方案是诊断行业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方向。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深刻影响国内医疗行业发展,医院的检验科正从“利润中心”向“成本中心”转变,需要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提升检测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减少检测误差。体外诊断行业利用AI技术优化诊断准确性与速度,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检测效率和数据管理能力,促使厂商不断对技术升级,创新丰富产品形态,转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随着部分企业走向海外拓展市场,体外诊断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深耕专业诊断,提供信赖服务,以生命科学改善人类生活”为愿景,以“技术创新驱动诊断业务发展,打造高质量、全产业链布局的专业化诊断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为使命,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全面布局、技术驱动、营销领先”的优秀的体外诊断企业。公司夯实生化诊断与化学发光业务的主营业务,积极应对集中带量采购带来的行业格局变化。公司以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核心,持续打造体外诊断产品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在体外诊断产业链布局,持续对核心原料研发自产,保证产品品质;借助在生化诊断试剂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推动化学发光诊断等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临床检测需求为导向,通过合作与投资并购,布局新领域。
(三)2026年经营计划
面对行业政策变革、市场竞争加剧与技术快速迭代的新形势,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品牌协同、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的总体思路,围绕产品创新、营销升级、研发突破、提质增效、资本运作、海外拓展、治理提升及人才建设八大方向统筹发力,持续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完善产业布局与运营体系,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实现经营业绩企稳回升,推动公司转型发展。2026年经营计划如下:
1. 深化国产化替代与产品创新推广,夯实核心产品优势
公司将严格遵循整体部署,深入推进国产化项目替代工作,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基于精准的市场洞察与产品认知,差异化布局IVD特色细分领域,深度挖掘产品临床新价值,精准匹配终端客户需求,持续夯实现有生化试剂的领先地位。其中,德赛系统将重点加强炎症及免疫九项项目推广,严格落实肝功、心肌、肾功、京津冀3+N及糖代谢集采项目中标产品的供货保障工作,同时积极探寻集采项目中利德曼中标产品的替换机会;利德曼将通过市场推广、仪器装机及标杆医院建设,带动试剂量稳步增长,抓住国产替代机遇,整合生化和化学发光产品的渠道与终端资源,围绕检验需求提升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为实验室提供全方位整体解决方案。
2. 强化双品牌建设与学术引领,优化营销体系与渠道布局
公司将深度推进德赛、利德曼双品牌协同推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学术带动销售”的模式,重点开展特色项目的学术支持与推广工作,依托数字化学术推广等现代手段,发挥现有客户的学术代言作用,培育更多行业意见领袖与忠实客户,通过临床学术建设扩大品牌影响力,切实提高营销投入产出比。此外,德赛系统将根据客户需求,积极寻找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推出“仪器+试剂”组合业务模式,进一步丰富业务形态,增强市场竞争力。整合现有客户资源与渠道优势,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着力提高对终端用户的服务支撑能力,提升用户对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的满意度。稳妥布局海外市场,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3. 构建多层次研发管线,强化创新转化与成本管控
公司充分整合研发与生产资源,发挥现有资源优势,优化供应链体系,提高原料国产化率与自产化率,降低供应链成本;通过提质增效,提升实验室建设与能力。公司秉持研发创新理念,持续提升研发人员的产品开发能力,对研发体系进行优化升级,改善产品质量,达成产品的迭代更新;推进现有产品的技术革新与工艺改良,构建多层次的研发管线,储备丰富的项目资源。公司研发中心以提升创新转化效率为目标,整合研发资源,强化创新产品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同时,
实现成本的有效管控与产品的优化升级。
4. 聚焦战略投资,加快构建“IVD+X”赛道的产业生态
投资并购是公司实现资源整合、强化主营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推进战略投资,拓展新兴领域,寻求新业务增长点。以投资赋能公司主业发展,实现产业布局迈上新台阶。以“体外诊断+X”构建核心主业架构,巩固并提升诊断业务竞争力,向高成长性的领域延伸拓展,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协同、梯次发展的产业生态。通过系统性战略转型,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盈利能力,打开公司成长空间。
5. 稳步推进投资并购业务协同与整合
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投后管理,制定兼顾国资监管要求与充分发挥市场化主体作用的业务协同与整合方案,搭建整合治理体系。公司建立高效沟通协调机制,联动子公司间合作,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互利共赢。
6. 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规范,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运营质量,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根基。内部加强全员合规意识,落实内部审计,压实监督责任。公司计划通过“变革、机制、激励”三维手段实现成本优化与效能提升,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以企业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组织。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医药卫生市场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变化,行政监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医保控费”、“集中带量采购”、“DRG/DIP支付方式”、“分级诊疗”、“阳光采购”、“技耗分离”、“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套餐解绑”、“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在促进国内医疗器械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加速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更加关注成本与效率;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套餐解绑”等政策优化医疗检验资源、降低医疗机构的检验成本,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对体外诊断试剂用量产生较大影响。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扩面,厂商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整合推动深层次变革。集采降价促使国内企业优化供应链,加速技术和产品的创新与升级,以抵消集采带来的业绩压力,获取新的增长驱动力。不同体外诊断厂商或上下游企业之间借助自身资金、技术、产品、渠道等资源形成优势互补、谋求协同发展。诊断产品的同质化趋势,厂家面临成本控制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挑战。公司现有营业收入仍主要来源于生化和免疫试剂产品,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下调、毛利率降低,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搭载新方法与新技术的产品不断涌现。企业必须密切关注终端需求以及技术革新趋势,升级研发平台、掌握核心技术,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诊断解决方案。技术创新以及多学科集成的仪器研发,无论采用自主研发方式还是技术引进方式,均具备高投入、长周期、对能力要求高的特性,同时还伴随着技术路线出现偏差、进程滞后或者最终研发或注册取证失败的风险,导致前期投入难以收回成本。此外,公司需要满足医疗机构用户对于检测项目更新、成本降低以及效率提升的需求。倘若产品性能或者成本未能达到市场需求,无法实现预期销量,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保密风险
公司在产品开发与布局过程中涉及新型生物标志物、技术以及方法。公司需要在开发过程中规避专利侵权风险,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尽早提交新技术专利申请,为新产品与新技术构建专利保护屏障。公司所拥有的各类体外诊断试剂配方及制备技术,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属于高度机密的核心技术。鉴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特殊性,公司部分核心技术已经申请专利,其余部分则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竞争激烈,加速研发技术人才的流动,增加公司
技术人员流失以及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为了有效管控风险,公司实施多项核心信息保护措施,包括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明确规定其保密义务,以最大程度减少核心技术外泄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5.资产减值的风险
公司现有采用的是“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经销为主” 的销售模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以经销商和医院为主,受终端医院结算周期和经销商资金压力,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因公司产品有效期限制,如无法及时销售,将导致存货减值。公司不断强化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结合业务情况,合理制定生产和采购计划,加强存货管理。公司因并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商誉,若国家政策调整、行业竞争格局变化或标的公司自身经营原因导致无法保持业绩稳定增长,则可能出现商誉减值的风险。
6.管理及运营的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内部实施组织优化、降本增效等一系列举措,对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现有的管理模式、人才储备、机构设置、内控等方面,如果无法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将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人才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5年04月02日 | “利德曼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网上投资者 |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 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互动易《2025年4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5年09月8-9日、11-12日 | 北京、上海 | 其他 | 机构 | 工银瑞信、盘京投资、新华资产、泰康资产、大家资产、国投瑞银、东方基金、中邮基金、建信基金、兴业基金、浦银安盛、国泰基金、中欧基金、嘉实基金、华宝基金、高毅资产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标的公司及进展情况 | 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互动易《2025年9月8-9日、11-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对标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时修订,明确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不同主体在法人治理中的权责,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1. 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聘请律师列席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召开程序规范、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也无因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形。
2.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能够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未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诚信自律,能够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全体董事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培训,及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4. 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工作绩效挂钩,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制订及考核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年度绩效提出建议。公司结合业务发展现状,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做好舆情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报纸,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披露工作,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确保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
6. 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客户、股东、社会、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忠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7.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
公司审计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结合公司业务流程及内控体系,检查和监督重点管控环节,《内部审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产权界定清晰。
(二)人员方面: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均未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未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公司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本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方面:本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尧子 | 女 | 41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11月29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廖子华 | 男 | 35 | 董事 | 现任 | 2025年11月21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李相国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29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黄岩谊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1月30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张志谦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1月30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安娜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1月30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杨格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29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丁耀良 | 男 | 51 | 副总裁 | 现任 | 2016年09月20日 | 2027年11月28日 | 1,140,000 | 0 | 0 | 0 | 1,140,000 | 不适用 |
| 张丽华 | 女 | 47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6年11月08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欧阳旭 | 男 | 42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1年04月13日 | 2027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郑允新 | 男 | 51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11月30日 | 2025年09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林冠宇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1年11月30日 | 2025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欧阳钰清 | 女 | 42 | 监事 | 离任 | 2019年01月24日 | 2025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吴亚宁 | 女 | 44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19年03月08日 | 2025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40,000 | 0 | 0 | 0 | 1,14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是 □否2025年9月24日,郑允新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5年11月21日,因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监事会成员林冠宇、欧阳钰清、吴亚宁在第六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后自然免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郑允新 | 董事 | 离任 | 2025年09月24日 | 个人原因 |
| 林冠宇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5年11月21日 | 工作调动 |
| 欧阳钰清 | 监事 | 离任 | 2025年11月21日 | 工作调动 |
| 吴亚宁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5年11月21日 | 工作调动 |
| 廖子华 | 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11月21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现任董事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尧子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和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历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主管、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鑫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总监、北控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发展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州凯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2)廖子华先生,1991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准保荐代表人。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9年12月入职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3年7月至今任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广州凯得南方工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科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凯阳新能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3)李相国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历任韩国未来资产证券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华兴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监、医智诺集团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广州粤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4)黄岩谊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专业,2002年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无机化学专业;先后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应用物理系、斯坦福大学生物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回到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清华生命科学联合中心研究员;兼任深圳湾实验室资深研究员、科研部部长。长年从事核酸分析、测序技术、单细胞分析和微流控器件等多个领域的研究;曾担任国家科技部863计划“新一代测序仪及配套试剂”重大专项首席专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2014年入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5)张志谦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原北京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专业,
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自1992年7月在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学院(现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暨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任职,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科室副主任、主任。期间曾赴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梅奥诊所进行访问或博士后研究。1994年6月获北京医科大学肿瘤学博士学位(在职)。2016年6月-2021年5月兼任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教授。2024年4月起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学术副院长。2025年11月17日开始,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安娜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1年1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7)杨格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副所长;2013年3月至2014年11月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任职副所长;2014年12月至2023年8月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任职所长;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于广东中珩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任职所长,2025年12月至今于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现担任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微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粤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0105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中天嘉诚(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广州中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1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丁耀良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上海大学,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参与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2000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仪器部总监、技术部总监。2016年1月至9月,担任本公司技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2)张丽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投资者关系经理、总监以及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欧阳旭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历任东莞利士包装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欧阳旭先生于2019年6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尧子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5年11月17日 | 是 | |
| 廖子华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 2025年06月13日 | 是 | |
| 李相国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24年09月23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尧子 | 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
| 尧子 | 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年04月19日 | 否 | |
| 尧子 | 广州凯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29日 | 否 | |
| 尧子 | 广州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1月28日 | 否 | |
| 廖子华 |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07月05日 | 否 | |
| 廖子华 |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7月01日 | 否 | |
| 廖子华 | 广州凯阳新能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4月01日 | 否 | |
| 廖子华 | 南方科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22日 | 否 | |
| 廖子华 | 广州凯得南方工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9月14日 | 否 | |
| 廖子华 | 广州达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22日 | 否 | |
| 李相国 | 广州粤开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
| 李相国 | 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10月13日 | 否 | |
| 黄岩谊 | 北京大学 | 教授 | 2006年10月01日 | 是 | |
| 黄岩谊 |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 | 研究员 | 2010年12月20日 | 否 | |
| 黄岩谊 | 北大-清华生命科学联合中心 | 研究员 | 2015年02月01日 | 否 | |
| 黄岩谊 | 深圳湾实验室 | 资深研究员、科研部部长 | 2019年07月01日 | 是 | |
| 黄岩谊 | 赛纳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10日 | 是 | |
| 张志谦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主任 | 1992年07月04日 | 是 | |
| 张志谦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学术副院长 | 2024年04月01日 | 是 | |
| 张志谦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11月17日 | 是 | |
| 安娜 |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 | 2021年05月07日 | 是 | |
| 杨格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08月04日 | 2026年12月21日 | 是 |
| 杨格 | 广东微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11月28日 | 2027年09月08日 | 是 |
| 杨格 | 南粤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0年08月14日 | 2028年01月01日 | 是 |
| 杨格 | 中天嘉诚(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19年07月01日 | 否 | |
| 杨格 | 广州中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11月01日 | 否 | |
| 张丽华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05日 | 2025年7月25日 | 否 |
| 欧阳旭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05日 | 2025年7月25日 | 否 |
| 欧阳旭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7月25日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薪酬依据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确定和支付,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按照委派单位有关规定或要求不得领取的,不在公司领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决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执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尧子 | 女 | 41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 廖子华 | 男 | 35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李相国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黄岩谊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 张志谦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 安娜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 杨格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 丁耀良 | 男 | 51 | 副总裁 | 现任 | 81.97 | 否 |
| 张丽华 | 女 | 47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8.05 | 否 |
| 欧阳旭 | 男 | 42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51.15 | 否 |
| 郑允新 | 男 | 51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 林冠宇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35.91 | 否 |
| 欧阳钰清 | 女 | 42 | 监事 | 离任 | 0 | 是 |
| 吴亚宁 | 女 | 44 | 职工监事 | 离任 | 40.4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31.49 |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 | 高管薪酬考核由相关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确定;董事及独立董事仅从公司按月领取津贴,按照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津贴方案发放。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完成情况 | 进行中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尧子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 廖子华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 李相国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 黄岩谊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 张志谦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 安娜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 杨格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 郑允新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发生的重大事项等,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仔细审阅、深入讨论,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 杨格、郑允新、安 | 3 | 2025年03月27 | 1、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 核查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对风险 | 无 |
| 员会 | 娜 | 日 | 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4、关于审计部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8、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管理效率进行分析评估;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杨格、郑允新、安娜 | 3 | 2025年04月24日 | 1、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杨格、郑允新、安娜 | 3 | 2025年08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2025年第二季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杨格、李相国、安娜 | 2 | 2025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杨格、李相国、安娜 | 2 | 2025年11月12日 | 1、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3、关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签订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14、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15、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6、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张志谦、尧子、杨格 | 1 | 2025年10月28日 | 1、关于审核廖子华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尧子、黄岩谊、张志谦 | 1 | 2025年11月12日 | 1、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3、关于签订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4、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安娜、杨格、李相国 | 1 | 2025年07月25日 |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2、《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 | 不适用 | 无 |
九、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91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9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20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20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89 |
| 销售人员 | 135 |
| 技术人员 | 64 |
| 财务人员 | 17 |
| 行政人员 | 53 |
| 其他人员 | 62 |
| 合计 | 420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研究生及以上 | 40 |
| 本科 | 198 |
| 专科 | 123 |
| 专科以下 | 59 |
| 合计 | 420 |
2、薪酬政策
公司颁布新的《集团薪酬管理制度》《集团绩效管理制度》政策,以“兴业引才聚,绩优创薪高”为薪酬设计思想,薪酬政策重点激励为企业创造价值、创造业绩的员工。在对各岗位在公司发展的相对价值进行判断的基础上,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对公司不同岗位及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薪酬体系设计、规范薪酬等级标准、建立薪酬与绩效的关联关系等措施来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机制,进而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规范员工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为鼓励员工专精所长,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薪酬体系由年薪制、提成工资制、项目奖金制、协议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构成。年薪制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管,提成工资制适用于销售类人员,项目奖金制适用于研发类人员,协议
工资制适用于市场稀缺的关键岗位人才或公司重点吸引和留用的高级人才,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除年薪制、提成工资制、项目奖金制、协议工资制人员外的所有员工。薪酬制定的依据是岗位价值、员工的能力素质(包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具体数额主要参考内部绩效考核及外部人才市场价格确定,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性和吸引力。在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下,结合人员编制、上一年度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等因素综合制定。
3、培训计划
2025年度,公司持续深化各领域、各专业员工培训工作,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核心,紧扣年度经营规划及员工职业技能提升需求,持续推行“管理+专业”双通道培训模式,针对性匹配员工发展需求,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为公司培育复合型人才,助力战略目标落地。公司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全年累计组织培训54次,培训内容聚焦员工卫生与微生物学基础、不良事件处置、生产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各核心部门岗位职责与流程等关键领域;培训采用理论讲解、实操演练、互动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同步做好每次培训考核记录,强化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参训员工考核合格率达100%。公司组建内部项目讲师团队,选拔内部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担任讲师。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深度衔接,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储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9,666.00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87,336.60 |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证券事务部应做好记录并整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和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征得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董事会指派一名董事向股东会汇报制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论证过程和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证券事务部整理的投资者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并需获得全部独立董事的同意。公司股东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5.公司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进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是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44,011,487 |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00 |
| 可分配利润(元) | 287,626,542.31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其他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83,075.60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328,985.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411,924.1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7,626,542.3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虑了内控环境、风险评估、主要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和内控监督五个方面的要素,逐步制定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安徽省德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研发活动、采购业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风险评估与控制、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在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
□是 ?否
十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s://www.cninfo.com.cn《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章程、制度、工作流程、经营决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4.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5.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1.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2.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流动较大; 3.资产保管存在漏洞,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失金额较大;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 定量标准 | 以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当错报(漏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当错报(漏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5%但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3%,认定为重要缺陷;当错报(漏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3%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直接财产损失达到100万元(含)以上,认定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达到10万(含)—100万元,认定为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认定为一般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我们认为,利德曼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s://www.cninfo.com.cn《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十七、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是 □否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家) | 1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北京)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践行社会责任,坚持把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公司治理、融入发展战略,坚持将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规范治理方面
公司已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障规范体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工作严谨、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审慎决策,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参考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效地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1名,作为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效地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党建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持续深化党组织建设,深入宣传并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建设,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党支部在深化党员教育的同时,注重强化党员廉洁自律理念,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确保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上持续提升,始终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在党支部的引领下,公司始终将党的建设贯穿发展全过程,紧密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与形式,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障。
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期持续的工作来开展,致力于运用多样化的渠道搭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合规有效地传递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公司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动易、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渠道,认真回复投资者的咨询和建议;通过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与公司股东、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司积极配合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活动,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宣传工作。
4.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方面
法律法规:公司通过政府平台及各项法规规范,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依据新规范要求落实现场,通过培训方式传达公司每位员工,并进行学习考核,通过学习“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并通过安全例会进行落实到各部门;对全员进行法规学习考核。隐患排查:有效落实法规要求,提升现场安全环境。通过政府排查系统“企安安”,在线隐患排查上报工作。最大限度地进行隐患排查,现场统一协调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每年11月消防日组织全员参加消防疏散演练,组织公司微型消防站对室外消防栓进行试水,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培训教育:公司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传达政府文件及相关的事故案例。通过“六月安全月活动”,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开展园区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同时提高安全知识学习。政府培训:危险化学品线上培训取证通过率100%;职业健康接触劳动者培训取证通过率100%,开展年度职业健康现状评价,对现场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现场环境合规。
5. 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利益方面
公司按照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等相关规定,执行日常生产运营活动。公司依据GB/T 42061-2022 idt ISO 13485:2016《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GB/T 42062-2022 /ISO 14971:2019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GB/T 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IVDD 98/79 EC《体外诊断试剂的欧盟指令》、IVDR(EU) 2017/746等法规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公司质量体系紧跟法规政策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质量管控水平,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利益。子公司德赛系统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结合产品特性与法规要求,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其产品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规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和经营。
6.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公司员工意见和建议,管理层和员工依法依规履行程序,民主协商共同决策。通过搭建企业与员工之间沟通交流平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切实保障员工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建共享。
(二)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和精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十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同)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3、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章及利德曼《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与利德曼之间未发生过关联交易。2、在对利德曼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公司保证将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3、在对利德曼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 | 2018年11月09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在对利德曼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在利德曼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5、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利德曼及其利德曼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利德曼的资金、资产;不以利德曼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利德曼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2、保证利德曼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利德曼的控制之下,并为利德曼独立拥有和运营。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利德曼的资金、资产;不以利德曼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利德曼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利德曼任职并在利德曼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利德曼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向利德曼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利德曼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利德曼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利德曼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利德曼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利德曼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利德曼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干预利德曼的资金使用调度。(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利德曼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利德曼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 | 2018年11月09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务独立。1、保证利德曼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利德曼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利德曼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利德曼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凯得科技")不会损害利德曼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利德曼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利德曼的独立性。若凯得科技违反上述承诺给利德曼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凯得科技承担。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沈广仟、孙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利德曼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本公司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利德曼及其下属企业、利德曼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沈广仟、孙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本次重组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从事与利德曼、德赛系统、德赛产品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二、本次重组事宜完成后,为避免因同业竞争损害利德曼及除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将不从事其他任何与利德曼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利德曼未来新拓展的某项业务为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已从事的业务,则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该等业务范围内给予利德曼优先发展的权利。2、无论是由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利德曼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利德曼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3、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利德曼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利德曼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保证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利德曼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4、若发生前述第2、3项所述情况,本公司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公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利德曼,并尽快提供利德曼合理要求的资料;利德曼可在接到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或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沈广仟、孙茜 | 其他承诺 |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关联人保持独立:一、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本人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本人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2、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四、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五、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上市公司与力鼎基金、赛领基金、智度基金之间就力鼎基金将其在德赛系统及德赛产品董事会中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其他支付安排、保底收益或有类似安排,未来也不会作出类似安排。 | 2015年04月2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其他承诺 |
承诺与利德曼、德赛系统、德赛产品之间就德赛系统及德赛产品业绩目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赌协议、保底收益或类似安排,未来也不会作出类似安排。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DiaSys Diagnostic Systems GmbH;巢宇;陈平;丁耀良;钱盈颖;王荣芳 | 其他承诺 | 德国德赛、钱盈颖、丁耀良、王荣芳、陈平、巢宇出具了《关于环保事项的兜底承诺》,承诺:"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目前正在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预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德赛系统和/或德赛产品因未通过环保验收而受到政府处罚,承诺人按照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的相应股权比例,无条件以现金全额补偿德赛系统和/或德赛产品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2014年10月20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DiaSys Diagnostic Systems GmbH;巢宇;陈平;丁耀良;钱盈颖;王荣芳 | 其他承诺 | 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的主要财产的所有权和/或使用权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就其从事的经营业务已取得必要的业务许可,最近三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记录;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 2014年09月15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对所持有德赛系统的股权和德赛产品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转让该等标的股权及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不存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承诺致使本企业无法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利德曼的限制情形;利德曼于标的股权交割日将享有作为标的股权的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标的股权并不会因中国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押,或被施加以质押、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负担。2、本企业对标的股权行使权力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并无任何第三人提出关于该等权利受到侵犯的任何相关权利要求;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利德曼对标的股权合法行使权力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3、本企业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权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标的股权有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争议、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任何与标的股权有关的现实或潜在的纠纷。4、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利德曼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其他承诺 | 承诺与利德曼及其董监高及其他关联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与利德曼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一)本企业保证本次发行所提供和出具的全部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所有文件上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实的。(二)本企业保证为本次发行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本企业对基于本次发行提供的上述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利德曼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本企业承诺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 | 2014年11月0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承诺企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企业就所从事的业务已取得相关必要的业务许可,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全部资金均系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 2014年10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沈广仟、孙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企业。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或经营相 | 2012年02月0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竞争的产品和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股份公司经营;(3)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该业务。4、如本承诺函未被遵守,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沈广仟、张雅丽等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2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自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公司及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利德曼股票的情形。2、自定价基准日至利德曼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利德曼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也不安排任何减持的计划。3、公司及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利德曼股票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因减持利德曼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利德曼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2月18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凯翔、于钦江、张海涛、张力建、王艳、吴琥、张丽华、丁耀良、程洋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其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年0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利德曼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利德曼利益;2、若本公司因越权干预利德曼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利德曼利益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利德曼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利德曼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利德曼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 | 2021年0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 股权激励承诺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4年04月28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涉及业绩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5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继宏、郑晓鑫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徐继宏5年、郑晓鑫5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Profit Great Group Limited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起诉公司,因股权纠纷,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8,937,824美元及损 | 893.78 | 不适用 | 尚未开庭审理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31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
| 害赔偿、利息、费用、其他救济等其他事项 | |||||||
| 其他小额诉讼累计 | 7,408.69 | 不适用 | 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要求支付货款/服务款的案件,其中一起为公司被起诉要求支付仪器货款的案件。部分案件已达成和解,公司收到货款/服务款本金,或公司撤诉结案;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 部分案件达成和解,或公司撤诉结案。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 部分案件已达成和解,公司收到部分货款/服务款本金,或对方履行和解文件,公司撤诉。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2014年9月3日,公司与北京宏阳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宏阳万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号的一期、二期两栋自有房产整体出租给宏阳万通,租用建筑面积为15,025.82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签订一期、二期自建房产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2019年租赁期限届满时因宏阳万通未书面提出不续租申请,租赁期限自动顺延五年。2023年根据公司与宏阳万通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宏阳万通按时偿还欠付租金,公司给予宏阳万通租金减免,内容详见《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报告期内,宏阳万通实际承租上述公司房产,但欠付公司部分租金。
2019年6月6日,公司与比业电子(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利德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4,620平方米;2019年7月1日,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利德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2,520平方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于2019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比业电子(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续租5年并扩租部分物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续租5
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报告期内,该项租赁合同正常履行中。
2020年11月16日,广州利德曼与开发区控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开发区控股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6栋801室、C6栋901室,合计建筑面积6,532.70㎡,免租筹建期90天,首年租金287,438.80元/月,租金按每年递增3%计,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后因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广州利德曼与开发区控股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租赁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5年5月,广州利德曼与开发区控股根据所在园区最新租赁政策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与开发区控股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加速器园区管理服务合同》,继续租赁开发区控股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6栋801室、C6栋901室,合计建筑面积6,532.70㎡,租金降为241,709.90元/月,固定园区管理服务费39,196.20元/月,租赁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报告期内,该项租赁合同正常履行中。
2024年4月30日,广州利德曼与广州翔康瀚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翔康”)签订《租赁合同》,转租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6栋801室、C6栋901室部分区域,合计建筑面积5,322.39㎡,首年月租金标准人民币312,757.15元,2025年4月1日起递增3%。2025年7月2日,广州利德曼与广州翔康签订《补充协议》,约定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月租金调整为260,797.11元。报告期内,该项租赁合同履行中。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公司自有物业的议案》,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的厂区部分区域、办公楼部分区域物业租赁给北京永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永泰生物”),出租厂房17,235平方米(租金2.6元/天/平方米)和办公楼1,600平方米(租金3.2元/天/平方米)。2021年10月9日,公司与北京永泰签订了租赁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于2022年与永泰生物就办公楼区域退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报告期内,该项租赁合同正常履行中。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航天”)签订了《关于利德曼厂区一层(部分区域)物业的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的厂区1层的1,300平方米出租给蓝箭航天,租期为2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免租期为2个月,租金为2元/平方米/天,物业管理服务费为0.5元/平方米/天(由利德曼子公司赛德华负责物业服务并收取费用)。报告期内,该项租赁合同履行中。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 北京利德曼 | 北京宏阳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部分厂房 | 1,169.19 | 2014年09月01日 | 2034年08月31日 | 857.22 | 依据市场定价 | 租赁收益达到公司利润总额(绝对值)48.87% | 否 | 否 |
| 北京利德曼 | 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 公司部分厂房 | 232.64 | 2019年07月01日 | 2029年06月30日 | 200.66 | 依据市场定价 | 租赁收益达到公司利润总额(绝对值)11.44% | 否 | 否 |
| 北京利德曼 | 比业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 公司部分厂房 | 570.04 | 2019年07月01日 | 2029年06月30日 | 492.38 | 依据市场定价 | 租赁收益达到公司利润总额(绝对值)28.07% | 否 | 否 |
| 北京利德曼 | 北京永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公司部分厂房 | 1,619.4 | 2021年10月09日 | 2026年10月08日 | 1,380.38 | 依据市场定价 | 租赁收益达到公司利润总额(绝对值)78.69% | 否 | 否 |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产品类别 | 风险特征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 | 33,674.86 | 0 |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2025年7月30日,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不超过7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与相关方就本次事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2025年11月13日,公司与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收购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后续,因财务数据有效期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数据需进行加期审计及更新,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工作。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同意。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拓持有厦门国拓51%的股权。2025年12月,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及厦门国拓股东会决定,厦门国拓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5,000万元。上海上拓收到厦门国拓分红款2,550万元;同时,上海上拓根据2019年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从周发珍本次应分得的分红款(税后部分)中扣减了13,187,776.03元作为补偿款。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5,000 | 0.16% | 0 | 0 | 0 | 0 | 0 | 855,000 | 0.16%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55,000 | 0.16% | 0 | 0 | 0 | 0 | 0 | 855,000 | 0.1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55,000 | 0.16% | 0 | 0 | 0 | 0 | 0 | 855,000 | 0.16%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3,156,487 | 99.84% | 0 | 0 | 0 | 0 | 0 | 543,156,487 | 99.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3,156,487 | 99.84% | 0 | 0 | 0 | 0 | 0 | 543,156,487 | 99.8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544,011,487 | 100.00% | 0 | 0 | 0 | 0 | 0 | 544,011,48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丁耀良 | 855,000 | 0 | 0 | 855,000 | 二级市场增持股票,高管锁定 | 高管锁定股每年初解锁25% |
| 合计 | 855,000 | 0 | 0 | 855,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06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2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6.35% | 252,133,152 | 0 | 0 | 252,133,152 | 不适用 | 0 | |||||||
| 张斌 | 境内自然人 | 0.76% | 4,117,600 | 153,600 | 0 | 4,117,600 | 不适用 | 0 | |||||||
| 陈楚哲 | 境内自然人 | 0.70% | 3,799,700 | 3,799,700 | 0 | 3,799,700 | 不适用 | 0 | |||||||
| 王哲炜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030,000 | 2,030,000 | 0 | 2,030,000 | 不适用 | 0 | |||||||
| 杨亮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843,800 | 1,843,800 | 0 | 1,843,800 | 不适用 | 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 | 其他 | 0.31% | 1,672,700 | 810,000 | 0 | 1,672,700 | 不适用 | 0 | |||||||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黄成仁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590,000 | 190,000 | 0 | 1,590,000 | 不适用 | 0 | ||||
| 王海峰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538,000 | 106,900 | 0 | 1,538,000 | 不适用 | 0 | ||||
| 朱杰 | 境内自然人 | 0.27% | 1,461,300 | 109,700 | 0 | 1,461,300 | 不适用 | 0 | ||||
| 肖素月 | 境内自然人 | 0.25% | 1,334,900 | 1,334,900 | 0 | 1,334,900 | 不适用 | 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2,133,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133,152 | |||||||||
| 张斌 | 4,11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7,600 | |||||||||
| 陈楚哲 | 3,79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9,700 | |||||||||
| 王哲炜 | 2,0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0,000 | |||||||||
| 杨亮 | 1,84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3,8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7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2,700 | |||||||||
| 黄成仁 | 1,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0,000 | |||||||||
| 王海峰 | 1,5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8,000 | |||||||||
| 朱杰 | 1,46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300 | |||||||||
| 肖素月 | 1,33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4,900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张斌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86,300股,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31,300股,实际合计持有4,117,600股。 陈楚哲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306700股,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93,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799,700股。 朱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61,3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61,3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王凯翔 | 1998年11月27日 | 91440116712485050R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31.SZ)43.89%股份,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29.SZ)38.39%股份,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6年03月30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华兴审字[2026]25014910017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继宏、郑晓鑫 |
审计报告正文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利德曼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利德曼公司主要生产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及生物化学原料。2025年度利德曼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为285,639,871.25元,占利德曼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87.54%。
关于收入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三十一);关于收入的披露参见附注五、(三十九)。
由于营业收入确认是利德曼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利德曼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风险,我们将利德曼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利德曼公司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发货单、物流信息,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完整性;
(5)实施截止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发货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检查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德曼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6,900,435.81元,坏账准备为191,029,965.80元。
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十三);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披露参见附注五、(四)。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做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利德曼公司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认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了解并分析利德曼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等;
(3)复核利德曼公司应收账款客户分组是否适当,每类组合的客户是否具有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
(4)复核历史损失率的确定方法,检查使用的历史损失率是否恰当、充分;
(5)获取并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计提表,运用重新计算审计程序,复核利德曼公司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计算的坏账是否充分;
(6)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德曼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73,533,693.03元,占资产总额4.14%,其中商誉减值准备为159,575,779.93元。利德曼公司的商誉产生于2014年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25%的股权和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31%的股权、2019年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购时点支付价款与被收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被收购部分)的差额。
关于商誉减值准备的披露参加附注五、(十九)。
利德曼公司管理层在每年年末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利德曼公司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利德曼公司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不确定性,受利德曼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
由于商誉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商誉减值测试中利德曼公司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重大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利德曼公司管理层与确定商誉对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与利德曼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与利德曼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假设和参数,获取管理层和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复核其合理性;
(4)评价由利德曼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
(5)将现金流量预测时所使用的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评估所使用数据的合理性;
(6)关注期后事项对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影响。
四、其他信息
利德曼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利德曼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利德曼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利德曼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利德曼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利德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利德曼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利德曼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66,023,049.98 | 574,273,387.12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6,748,609.21 | 316,138,366.4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195,608.47 | 1,685,207.65 |
| 应收账款 | 85,870,470.01 | 97,338,769.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56,907.90 | |
| 预付款项 | 5,017,302.51 | 8,315,680.73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1,749,825.67 | 14,683,535.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88,723,550.70 | 89,450,933.1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217,128.91 | 488,455.5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255,685.40 | 4,777,281.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2,058,138.76 | 1,107,151,616.89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7,424,302.97 | 1,165,679.20 |
| 长期股权投资 | 892,579.83 | 1,322,275.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831,833.62 | 9,847,117.9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1,097,925.51 | 142,094,409.59 |
| 固定资产 | 370,439,090.01 | 397,446,972.50 |
| 在建工程 | 2,091,457.58 | 578,741.2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168,856.84 | 4,273,480.69 |
| 无形资产 | 20,980,843.36 | 25,170,786.1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73,533,693.03 | 73,533,693.03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02,603.38 | 12,015,380.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074,608.64 | 46,926,915.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4,359.8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4,137,794.77 | 715,269,810.65 |
| 资产总计 | 1,776,195,933.53 | 1,822,421,427.5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0,715,206.70 | 19,789,100.92 |
| 预收款项 | 1,112,249.24 | 1,590,641.60 |
| 合同负债 | 9,271,907.15 | 8,676,845.5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9,013.33 | 3,593,816.95 |
| 应交税费 | 10,629,076.13 | 3,867,643.01 |
| 其他应付款 | 39,486,489.34 | 38,920,536.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39,949.52 | 4,111,901.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806,703.34 | 650,090.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730,594.75 | 81,200,576.50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163,393.46 | 721,132.13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664,646.11 | 681,425.69 |
| 递延收益 | 14,094,984.22 | 14,566,093.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08,217.32 | 6,669,304.8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731,241.11 | 22,637,955.88 |
| 负债合计 | 105,461,835.86 | 103,838,532.38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44,011,487.00 | 544,011,48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10,812,561.86 | 610,812,561.8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74,881,572.82 | 74,881,572.8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09,411,924.11 | 432,394,999.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39,117,545.79 | 1,662,100,621.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1,616,551.88 | 56,482,273.7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70,734,097.67 | 1,718,582,895.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76,195,933.53 | 1,822,421,427.54 |
法定代表人:尧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旭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30,910,801.07 | 211,836,376.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1,682,410.96 | 311,138,126.6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332,246.16 | 8,025.80 |
| 应收账款 | 24,288,229.68 | 30,326,608.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566,449.41 | |
| 预付款项 | 1,530,060.75 | 3,144,945.67 |
| 其他应收款 | 54,759.95 | 12,774,119.8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47,308,894.45 | 49,799,953.4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417,303.56 | 1,619,346.67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8,209.25 | 343,969.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612,399,365.24 | 620,991,472.25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13,473,119.96 | 5,889,102.52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7,355,139.28 | 774,981,619.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831,833.62 | 9,847,117.9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8,739,414.92 | 160,252,393.77 |
| 固定资产 | 315,491,617.02 | 339,198,171.51 |
| 在建工程 | 578,741.28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0,728,035.60 | 11,551,495.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33,855.38 | 3,866,015.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201,657.77 | 41,661,754.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0,209.8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5,854,673.55 | 1,348,716,622.14 |
| 资产总计 | 1,908,254,038.79 | 1,969,708,094.39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3,140,791.44 | 6,966,368.68 |
| 预收款项 | 842,859.10 | 1,590,641.60 |
| 合同负债 | 7,844,009.56 | 6,704,002.63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4,928.43 | 1,102,113.96 |
| 应交税费 | 2,753,131.84 | 1,514,731.09 |
| 其他应付款 | 37,689,431.31 | 36,639,048.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40,064.35 | 1,163,222.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4,075,216.03 | 55,680,128.79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664,646.11 | 681,425.69 |
| 递延收益 | 14,094,984.22 | 14,509,542.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4,844.62 | 2,693,664.1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64,474.95 | 17,884,632.41 |
| 负债合计 | 69,439,690.98 | 73,564,761.20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44,011,487.00 | 544,011,48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932,294,745.68 | 932,294,745.68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74,881,572.82 | 74,881,572.82 |
| 未分配利润 | 287,626,542.31 | 344,955,527.6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38,814,347.81 | 1,896,143,333.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08,254,038.79 | 1,969,708,094.3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326,306,440.03 | 370,226,869.13 |
| 其中:营业收入 | 326,306,440.03 | 370,226,869.13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5,405,306.07 | 386,125,969.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2,827,619.24 | 177,295,924.24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1,005,911.03 | 10,673,270.16 |
| 销售费用 | 78,647,069.53 | 92,631,002.72 |
| 管理费用 | 75,328,521.25 | 84,309,283.17 |
| 研发费用 | 24,120,309.45 | 32,953,580.96 |
| 财务费用 | -6,524,124.43 | -11,737,091.9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2,905.04 | 296,960.84 |
| 利息收入 | 7,571,551.90 | 12,489,819.96 |
| 加:其他收益 | 2,105,852.12 | 3,055,823.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33,504.53 | 4,787,699.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29,695.20 | -3,577,724.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33,324.92 | 14,329,910.2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27,628.18 | 189,332.8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03,796.19 | -80,182,100.9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4,586.97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07,765.51 | -73,718,435.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5,224.31 | 629,035.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9,833.93 | 85,658.5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42,375.13 | -73,175,058.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06,422.36 | 1,031,358.5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48,797.49 | -74,206,417.4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48,797.49 | -74,206,417.4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983,075.60 | -75,101,335.67 |
| 2.少数股东损益 | -665,721.89 | 894,918.2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648,797.49 | -74,206,417.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983,075.60 | -75,101,335.6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65,721.89 | 894,918.26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1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1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尧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旭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59,062,019.61 | 178,206,193.84 |
| 减:营业成本 | 69,320,212.63 | 74,854,775.76 |
| 税金及附加 | 9,614,046.84 | 9,076,135.52 |
| 销售费用 | 55,018,404.26 | 62,972,021.35 |
| 管理费用 | 42,218,162.86 | 42,694,357.97 |
| 研发费用 | 15,174,197.38 | 18,406,869.35 |
| 财务费用 | -4,006,842.47 | -4,039,786.61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4,289,771.32 | 4,240,937.10 |
| 加:其他收益 | 1,238,143.14 | 1,474,971.7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16,825.09 | 4,685,347.4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29,695.20 | -3,577,724.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
|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7,126.67 | 14,329,670.4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26,953.26 | -94,891.8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618,280.68 | -72,013,640.3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045,394.41 | -77,376,722.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4,438.40 | 52,388.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751.81 | 13,438.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4,957,707.82 | -77,337,771.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371,277.56 | -4,347,917.4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328,985.38 | -72,989,854.5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328,985.38 | -72,989,854.5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7,328,985.38 | -72,989,854.55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2,345,004.64 | 466,282,502.4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02,255.30 | 15,093,682.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9,447,259.94 | 481,376,184.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0,363,731.06 | 187,687,921.0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619,214.45 | 127,730,751.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498,714.80 | 43,478,883.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801,968.55 | 60,072,386.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0,283,628.86 | 418,969,942.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63,631.08 | 62,406,242.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9,000,000.00 | 1,147,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101,566.14 | 7,569,692.2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7,755.05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5,609,321.19 | 1,154,569,692.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588,995.63 | 29,225,825.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84,000,000.00 | 1,164,45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1,588,995.63 | 1,193,675,825.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979,674.44 | -39,106,132.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 9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300,000.00 | 950,000.00 |
| 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 | 9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12,223.97 | 12,790,114.8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412,223.97 | 7,3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6,966.52 | 4,628,230.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79,190.49 | 17,418,345.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9,190.49 | -16,468,345.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80,144.95 | -301,439.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175,378.80 | 6,530,325.7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1,019,384.33 | 564,489,058.6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4,844,005.53 | 571,019,384.3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3,570,463.62 | 215,117,304.1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3,884.23 | 4,963,374.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564,347.85 | 220,080,678.4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660,227.47 | 50,022,931.8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202,148.26 | 83,417,435.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464,295.42 | 22,742,101.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348,737.83 | 32,865,778.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675,408.98 | 189,048,247.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1,061.13 | 31,032,430.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0,000,000.00 | 1,08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84,646.97 | 7,467,340.4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87,776.0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8,772,423.00 | 1,087,467,340.4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66,097.77 | 22,948,818.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1,200,000.00 | 1,094,0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9,566,097.77 | 1,116,998,818.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206,325.23 | -29,531,477.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440,114.87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40,114.8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0,114.87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66 | 0.7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6,095,271.76 | -3,939,161.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198,084.86 | 213,137,246.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293,356.62 | 209,198,084.8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610,812,561.86 | 74,881,572.82 | 432,394,999.71 | 1,662,100,621.39 | 56,482,273.77 | 1,718,582,895.1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4,011,487.00 | 610,812,561.86 | 74,881,572.82 | 432,394,999.71 | 1,662,100,621.39 | 56,482,273.77 | 1,718,582,895.1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83,075.60 | -22,983,075.60 | -24,865,721.89 | -47,848,797.49 | |||||||||||
| (一)综 | -22,9 | -22,9 | -665, | -23,6 | |||||||||||
| 合收益总额 | 83,075.60 | 83,075.60 | 721.89 | 48,797.4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 | 300,000.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 | 300,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4,500,000.00 | -24,5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24,500,000.00 | -24,500,000.00 |
| 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 |
| 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610,812,561.86 | 74,881,572.82 | 409,411,924.11 | 1,639,117,545.79 | 31,616,551.88 | 1,670,734,097.6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610,812,561.86 | 74,881,572.82 | 512,936,450.25 | 1,742,642,071.93 | 61,987,355.51 | 1,804,629,427.4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4,011,487.00 | 610,812,561.86 | 74,881,572.82 | 512,936,450.25 | 1,742,642,071.93 | 61,987,355.51 | 1,804,629,427.4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541,450.54 | -80,541,450.54 | -5,505,081.74 | -86,046,532.28 | |||||||||||
| (一)综合收益总 | -75,101,335.67 | -75,101,335.67 | 894,918.26 | -74,206,417.41 | |||||||||||
| 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50,000.00 | 950,000.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50,000.00 | 950,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5,440,114.87 | -5,440,114.87 | -7,350,000.00 | -12,790,114.8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40,114.87 | -5,440,114.87 | -7,350,000.00 | -12,790,114.87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610,812,561.86 | 74,881,572.82 | 432,394,999.71 | 1,662,100,621.39 | 56,482,273.77 | 1,718,582,895.1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932,294,745.68 | 74,881,572.82 | 344,955,527.69 | 1,896,143,333.1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4,011,487.00 | 932,294,745.68 | 74,881,572.82 | 344,955,527.69 | 1,896,143,333.1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328,985.38 | -57,328,985.38 | ||||||||||
| (一)综合收 | -57,328,985.3 | -57,328,985.3 | ||||||||||
| 益总额 | 8 | 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 | 544,011,487. | 932,294,745. | 74,881,572.8 | 287,626,542. | 1,838,814,34 |
| 期末余额 | 00 | 68 | 2 | 31 | 7.8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932,294,745.68 | 74,881,572.82 | 423,385,497.11 | 1,974,573,302.6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4,011,487.00 | 932,294,745.68 | 74,881,572.82 | 423,385,497.11 | 1,974,573,302.6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429,969.42 | -78,429,969.4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989,854.55 | -72,989,854.5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 | ||||||||||||
| 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5,440,114.87 | -5,440,114.8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40,114.87 | -5,440,114.87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 |
| 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44,011,487.00 | 932,294,745.68 | 74,881,572.82 | 344,955,527.69 | 1,896,143,333.19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北京利德曼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677198。
2、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4,011,487.00元。
3、主要经营活动
体外诊断产品(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凝血试剂产品)、诊断仪器产品、生物化学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厂房。
4、公司住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5、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尧子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5,000,000.00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5,000,000.00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5,000,000.00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5,000,000.00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5,000,000.00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5%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占集团总收入或总资产≥10%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3. 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判断要素包括:
(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2)对被投资方享有可变回报;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2)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对于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持有的表决权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本公司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其他方以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的,表明本公司控制被投资方。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 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2)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 情形 | 确认结果 |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2)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5)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
应收关联方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6)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管理层评价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一般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 |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关联方组合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的应收账款,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 非关联方组合 | 一般客户的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一般客户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关联方客户和其他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15、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关联方组合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 非关联方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7、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正常类长期应收款 | 本组合为未逾期风险正常的长期应收款 |
| 逾期长期应收款 | 本组合为出现逾期风险较高的长期应收款 |
22、长期股权投资
1.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 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
(二十四)项固定资产和第(二十九)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钢结构 | 年限平均法 | 40-50 | 0 | 2.00-2.50 |
|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0 | 3.33-5.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8 | 5-10 | 11.25-23.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2-10 | 9.00-32.67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6 | 2-10 | 15.00-19.6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继续发生在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各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时点 |
| 房屋及其附属工程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建造工程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及预定可使用状态。 |
|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时点 |
| 待安装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 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设备经过调试并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
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各类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及确定依据、残值率:
|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法定年限/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 | 0 |
| 软件 | 直线法 | 5 | 受益期限 | 0 |
| 专利权 | 直线法 | 10 | 受益期限 | 0 |
| 其他 | 直线法 | 2-5 | 受益期限 | 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公司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三十)项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 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
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1)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
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 各业务类型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销售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等产品,销售试剂、仪器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商品交付给购货方签收或验收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并很可能收回对价。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后,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并很可能收回对价。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 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
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抵销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三十)项长期资产减值。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
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一)项长期应收款。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额 | 9%、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5%、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15% |
| 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20% |
| 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 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 湖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20% |
| 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25% |
| 安徽省德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20% |
| 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报告期内公司符合该税收优惠条件并享受了税收优惠。
2024年12月19日,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S2024110000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有效期为3年,报告期内公司符合并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023年12月12日,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3100381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有效期为3年,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符合并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德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5,977.33 | 44,969.67 |
| 银行存款 | 566,015,972.65 | 574,227,317.44 |
| 其他货币资金 | 1,100.00 | 1,100.01 |
| 合计 | 566,023,049.98 | 574,273,387.12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6,748,609.21 | 316,138,366.41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336,748,609.21 | 316,138,366.41 |
| 合计 | 336,748,609.21 | 316,138,366.41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920,073.61 | 1,685,207.65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5,534.86 | |
| 合计 | 4,195,608.47 | 1,685,207.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210,110.30 | 100.00% | 14,501.83 | 0.34% | 4,195,608.47 | 1,685,207.65 | 100.00% | 1,685,207.65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票据 | 3,920,073.61 | 93.11% | 3,920,073.61 | 1,685,207.65 | 100.00% | 1,685,207.65 | ||||
| 商业承兑票据 | 290,036.69 | 6.89% | 14,501.83 | 5.00% | 275,534.86 | |||||
| 合计 | 4,210,110.30 | 100.00% | 14,501.83 | 0.34% | 4,195,608.47 | 1,685,207.65 | 100.00% | 1,685,207.6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A、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90,036.69 | 14,501.83 | 5.00% |
| 合计 | 290,036.69 | 14,501.83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B、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票据 | 3,920,073.61 | ||
| 合计 | 3,920,073.61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 五、12。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 | ||||||
| 组合计提 | 14,501.83 | 14,501.83 | ||||
| 合计 | 14,501.83 | 14,501.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82,346,335.05 | 90,662,821.80 |
| 1至2年 | 3,923,420.88 | 8,017,366.80 |
| 2至3年 | 4,663,455.51 | 12,213,671.35 |
| 3年以上 | 185,967,224.37 | 181,715,936.52 |
| 3至4年 | 9,602,614.02 | 2,529,367.75 |
| 4至5年 | 1,042,931.17 | 4,481,601.56 |
| 5年以上 | 175,321,679.18 | 174,704,967.21 |
| 合计 | 276,900,435.81 | 292,609,796.4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2,442,247.43 | 55.05% | 152,442,247.43 | 100.00% | 140,686,579.00 | 48.08% | 140,686,579.00 | 100.00% | 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458,188.38 | 44.95% | 38,587,718.37 | 31.00% | 85,870,470.01 | 151,923,217.47 | 51.92% | 54,584,448.22 | 35.93% | 97,338,769.25 |
| 其中: | ||||||||||
| 关联方组合 | ||||||||||
| 非关联方组合 | 124,458,188.38 | 44.95% | 38,587,718.37 | 31.00% | 85,870,470.01 | 151,923,217.47 | 51.92% | 54,584,448.22 | 35.93% | 97,338,769.25 |
| 合计 | 276,900,435.81 | 100.00% | 191,029,965.80 | 68.99% | 85,870,470.01 | 292,609,796.47 | 100.00% | 195,271,027.22 | 66.73% | 97,338,769.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2,442,247.43元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广州远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安徽三锦天润科贸有限公司 | 13,045,394.79 | 13,045,394.79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河南瑞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上海清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043,518.02 | 7,043,518.02 | 6,599,227.02 | 6,599,227.02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沈阳沃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66,141.83 | 4,966,141.83 | 4,966,141.83 | 4,966,141.83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厦门瑞杰生科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甘肃海博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71,570.46 | 1,371,570.46 | 1,371,570.46 | 1,371,570.4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成都兴荣合科技有限公司 | 854,177.78 | 854,177.78 | 854,177.78 | 854,177.78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甘肃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21,852.17 | 621,852.17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包头中心医院 | 538,216.00 | 538,216.00 | 538,216.00 | 538,216.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美联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4,000.00 | 504,000.00 | 504,000.00 | 504,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武汉瑞其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52,774.86 | 452,774.8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四川纵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68,665.16 | 368,665.16 | 368,665.16 | 368,665.1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新疆爱威医疗器械有 | 320,000.00 | 320,000.00 | 320,000.00 | 32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 |
| 限公司 | 不同 | |||||
| 北京瑞尔兰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石家庄市德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南昌市康帆科技有限公司 | 234,007.99 | 234,007.99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新开源鑫辰(福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05,565.84 | 205,565.84 | 205,565.84 | 205,565.8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西安临检诊断试剂有限公司 | 151,151.86 | 151,151.86 | 151,151.86 | 151,151.8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中海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33,454.57 | 133,454.57 | 133,454.57 | 133,454.57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曲阜市人民医院 | 107,355.93 | 107,355.93 | 107,355.93 | 107,355.93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河南怡和丹比科贸有限公司 | 103,590.00 | 103,590.00 | 103,590.00 | 103,59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合肥博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2,000.00 | 102,000.00 | 102,000.00 | 102,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沈阳诺诚商贸有限公司 | 101,979.96 | 101,979.96 | 101,979.96 | 101,979.9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太原九华健康体检有限公司 | 101,703.13 | 101,703.13 | 101,703.13 | 101,703.13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乌鲁木齐欣拓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宁夏众兴医用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4,287.62 | 84,287.62 | 84,287.62 | 84,287.62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奈曼旗荣军康复(养老)护理院 | 82,819.00 | 82,819.00 | 82,819.00 | 82,819.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包头市肿瘤医院 | 76,790.26 | 76,790.26 | 76,790.26 | 76,790.2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73,523.15 | 73,523.15 | 73,523.15 | 73,523.1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深圳蓝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9,878.40 | 69,878.40 | 69,878.40 | 69,878.4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潍坊市人民医院 | 53,100.00 | 53,100.00 | 53,100.00 | 53,1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益都中心医院 | 50,006.55 | 50,006.55 | 50,006.55 | 50,006.5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圣禄嘉妇产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 40,164.00 | 40,164.00 | 40,164.00 | 40,164.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呼和浩特九华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38,172.44 | 38,172.44 | 38,172.44 | 38,172.4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聊城市人民医院 | 36,344.00 | 36,344.00 | 36,344.00 | 36,344.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泰安市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3,601.50 | 33,601.50 | 33,601.50 | 33,601.5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梁山县人民医院 | 29,907.00 | 29,907.00 | 29,907.00 | 29,907.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长春科悦经贸有限公司 | 20,920.64 | 20,920.64 | 20,920.64 | 20,920.6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资阳健顺王体检医院有限公司 | 19,007.85 | 19,007.85 | 19,007.85 | 19,007.8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青岛市立医院-西院 | 18,212.00 | 18,212.00 | 18,212.00 | 18,212.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山东润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307.45 | 17,307.45 | 17,307.45 | 17,307.4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喀什龙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554.80 | 13,554.80 | 13,554.80 | 13,554.8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滁州润扬商贸有限公司 | 11,208.20 | 11,208.20 | 11,208.20 | 11,208.2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其他 | 75,518.82 | 75,518.82 | 70,702.50 | 70,702.5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合计 | 140,686,579.00 | 140,686,579.00 | 152,442,247.43 | 152,442,247.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87,718.37元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82,346,335.05 | 4,117,316.77 | 5.00% |
| 1至2年 | 3,689,412.89 | 368,941.29 | 10.00% |
| 2至3年 | 3,175,593.21 | 952,677.97 | 30.00% |
| 3至4年 | 3,788,678.19 | 1,894,339.10 | 50.00% |
| 4至5年 | 1,018,628.99 | 814,903.19 | 80.00% |
| 5年以上 | 30,439,540.05 | 30,439,540.05 | 100.00% |
| 合计 | 124,458,188.38 | 38,587,718.37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会计政策之“13、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 | 140,686,579.00 | 13,279,402.78 | 1,523,734.35 | 152,442,247.43 | ||
| 组合计提 | 54,584,448.22 | 15,996,729.85 | 38,587,718.37 | |||
| 合计 | 195,271,027.22 | 13,279,402.78 | 17,520,464.20 | 191,029,965.8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广州远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27.36% | 75,759,400.84 | |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11.36% | 31,455,061.77 | |
| 安徽三锦天润科贸有限公司 | 13,045,394.79 | 13,045,394.79 | 4.71% | 13,045,394.79 | |
| 河南瑞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3.89% | 10,780,075.14 | |
| 扬中市人民医院 | 7,128,265.67 | 7,128,265.67 | 2.57% | 7,128,265.67 | |
| 合计 | 138,168,198.21 | 138,168,198.21 | 49.89% | 138,168,198.21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2,256,907.90 | |
| 应收账款 | ||
| 合计 | 2,256,907.9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56,907.90 | 100.00% | 2,256,907.90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56,907.90 | 100.00% | 2,256,907.9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计 | 2,256,907.90 | 100.00% | 2,256,907.9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56,907.90 | ||
| 合计 | 2,256,907.9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749,825.67 | 14,683,535.34 |
| 合计 | 1,749,825.67 | 14,683,535.34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往来款 | 1,497,994.86 | 2,466,279.78 |
| 保证金、押金 | 2,450,672.17 | 2,512,014.97 |
| 代垫款项 | 60,062.57 | 48,574.50 |
| 备用金 | 341,602.96 | 440,051.75 |
| 应收补偿款 | 13,187,776.03 | |
| 其他 | 91,307.41 | |
| 合计 | 4,441,639.97 | 18,654,697.0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486,598.94 | 13,723,032.87 |
| 1至2年 | 73,118.03 | 540,254.58 |
| 2至3年 | 326,648.75 | 966,400.00 |
| 3年以上 | 3,555,274.25 | 3,425,009.58 |
| 3至4年 | 963,400.00 | 636,788.18 |
| 4至5年 | 460,753.58 | 926,279.32 |
| 5年以上 | 2,131,120.67 | 1,861,942.08 |
| 合计 | 4,441,639.97 | 18,654,697.0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96,000.00 | 29.18% | 1,296,000.00 | 100.00% | 1,296,000.00 | 6.95% | 1,296,000.0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45,639.97 | 70.82% | 1,395,814.30 | 44.37% | 1,749,825.67 | 17,358,697.03 | 93.05% | 2,675,161.69 | 15.41% | 14,683,535.34 |
| 其中: | ||||||||||
| 关联方组合 | 1,088,086.50 | 24.50% | 1,088,086.50 | 1,108,086.50 | 5.94% | 1,108,086.50 | ||||
| 非关联方组合 | 2,057,553.47 | 46.32% | 1,395,814.30 | 67.84% | 661,739.17 | 16,250,610.53 | 87.11% | 2,675,161.69 | 16.46% | 13,575,448.84 |
| 合计 | 4,441,639.97 | 100.00% | 2,691,814.30 | 60.60% | 1,749,825.67 | 18,654,697.03 | 100.00% | 3,971,161.69 | 21.29% | 14,683,535.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孚诺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340,000.00 | 340,000.00 | 340,000.00 | 340,000.00 | 100.00% | 预期收回可能性较低 |
| 上海瑞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6,000.00 | 956,000.00 | 956,000.00 | 956,000.00 | 100.00% | 预期收回可能性较低 |
| 合计 | 1,296,000.00 | 1,296,000.00 | 1,296,000.00 | 1,296,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A.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088,086.50 | ||
| 合计 | 1,088,086.5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B.非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69,010.34 | 18,450.52 | 5.00% |
| 1至2年 | 73,118.03 | 7,311.80 | 10.00% |
| 2至3年 | 326,648.75 | 97,994.63 | 30.00% |
| 3至4年 | 7,400.00 | 3,700.00 | 50.00% |
| 4至5年 | 65,095.00 | 52,076.00 | 80.00% |
| 5年以上 | 1,216,281.35 | 1,216,281.35 | 100.00% |
| 合计 | 2,057,553.47 | 1,395,814.3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会计政策15、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675,161.69 | 1,296,000.00 | 3,971,161.69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转回 | 1,279,347.39 | 1,279,347.39 | ||
| 2025年12月31日余 | 1,395,814.30 | 1,296,000.00 | 2,691,814.3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额类别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971,161.69 | 1,279,347.39 | 2,691,814.30 | |||
| 合计 | 3,971,161.69 | 1,279,347.39 | 2,691,814.3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970,497.90 | 4年以上 | 21.85% | |
| 上海瑞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56,000.00 | 3-4年 | 21.52% | 956,000.00 |
|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 | 5年以上 | 13.51% | 600,000.00 |
| 孚诺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40,000.00 | 4-5年 | 7.65% | 340,000.00 |
|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7,588.60 | 1年以内 | 2.65% | |
| 合计 | 2,984,086.50 | 67.18% | 1,896,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4,423,630.03 | 88.17% | 7,011,421.92 | 84.33% |
| 1至2年 | 447,536.06 | 8.92% | 1,075,586.91 | 12.93% |
| 2至3年 | 5,670.71 | 0.11% | 111,013.67 | 1.33% |
| 3年以上 | 140,465.71 | 2.80% | 117,658.23 | 1.41% |
| 合计 | 5,017,302.51 | 8,315,680.73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7,009.49 | 24.06 |
| AKAGI TRADING CO.,LTD. | 371,173.77 | 7.40 |
| 山东鑫科金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6,998.24 | 5.12 |
| 苏州长光华医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242,255.04 | 4.83 |
| 山东艾威迪商贸有限公司 | 223,000.00 | 4.44 |
| 合计 | 2,300,436.54 | 45.85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4,287,119.11 | 740,787.60 | 13,546,331.51 | 18,839,799.15 | 1,232,961.90 | 17,606,837.25 |
| 库存商品 | 68,803,496.32 | 13,183,800.92 | 55,619,695.40 | 58,787,285.33 | 6,711,677.67 | 52,075,607.66 |
| 周转材料 | 1,356,891.01 | 259,259.50 | 1,097,631.51 | 1,737,158.44 | 271,250.82 | 1,465,907.62 |
| 发出商品 | 330,728.99 | 330,728.99 | 1,322,213.26 | 413,212.99 | 909,000.27 |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19,725,890.74 | 1,596,727.45 | 18,129,163.29 | 18,740,547.85 | 1,346,967.52 | 17,393,580.33 |
| 合计 | 104,504,126.17 | 15,780,575.47 | 88,723,550.70 | 99,427,004.03 | 9,976,070.90 | 89,450,933.1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232,961.90 | 222,450.15 | 714,624.45 | 740,787.60 | ||
| 库存商品 | 6,711,677.67 | 10,592,238.65 | 4,120,115.40 | 13,183,800.92 | ||
| 周转材料 | 271,250.82 | 11,991.32 | 259,259.50 |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1,346,967.52 | 1,489,107.39 | 1,239,347.46 | 1,596,727.45 | ||
| 发出商品 | 413,212.99 | 413,212.99 | ||||
| 合计 | 9,976,070.90 | 12,303,796.19 | 6,499,291.62 | 15,780,575.47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217,128.91 | 488,455.58 |
| 合计 | 5,217,128.91 | 488,455.58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退货成本 | 308,188.70 | 275,226.39 |
|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 5,909,418.56 | 4,384,962.85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8,078.14 | 48,521.02 |
| 预缴其他税费 | 68,571.42 | |
| 合计 | 6,255,685.40 | 4,777,281.68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7,815,055.75 | 390,752.78 | 7,424,302.97 | 1,227,030.74 | 61,351.54 | 1,165,679.20 | 3.5%-3.6% |
| 合计 | 7,815,055.75 | 390,752.78 | 7,424,302.97 | 1,227,030.74 | 61,351.54 | 1,165,679.20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15,055.75 | 100.00% | 390,752.78 | 5.00% | 7,424,302.97 | 1,227,030.74 | 100.00% | 61,351.54 | 5.00% | 1,165,679.20 |
| 其中: | ||||||||||
| 正常类长期应收款 | 7,815,055.75 | 100.00% | 390,752.78 | 5.00% | 7,424,302.97 | 1,227,030.74 | 100.00% | 61,351.54 | 5.00% | 1,165,679.20 |
| 逾期长期应收款 | ||||||||||
| 合计 | 7,815,055.75 | 100.00% | 390,752.78 | 5.00% | 7,424,302.97 | 1,227,030.74 | 100.00% | 61,351.54 | 5.00% | 1,165,679.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正常类长期应收款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7,815,055.75 | 390,752.78 | 5.00% |
| 合计 | 7,815,055.75 | 390,752.78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61,351.54 | 329,401.24 | 390,752.78 | |||
| 合计 | 61,351.54 | 329,401.24 | 390,752.7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22,275.03 | -429,695.20 | 892,579.83 | |||||||||
| 小计 | 1,322,275.03 | -429,695.20 | 892,579.83 | |||||||||
| 合计 | 1,322,275.03 | -429,695.20 | 892,579.83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8,912,418.74 | 8,912,418.74 |
| 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19,414.88 | 934,699.17 |
| 合计 | 9,831,833.62 | 9,847,117.91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19,733,203.08 | 12,272,648.00 | 232,005,851.0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54,031.00 | 310,887.90 | 7,764,918.90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7,454,031.00 | 310,887.90 | 7,764,918.90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227,187,234.08 | 12,583,535.90 | 239,770,769.98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85,730,315.43 | 4,181,126.06 | 89,911,441.4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16,465.91 | 344,937.07 | 8,761,402.98 | |
| (1)计提或摊销 | 6,435,840.04 | 248,044.06 | 6,683,884.10 |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1,980,625.87 | 96,893.01 | 2,077,518.8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94,146,781.34 | 4,526,063.13 | 98,672,844.47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3,040,452.74 | 8,057,472.77 | 141,097,925.51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002,887.65 | 8,091,521.94 | 142,094,409.5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70,439,090.01 | 397,446,972.50 |
| 合计 | 370,439,090.01 | 397,446,972.5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机器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86,273,013.64 | 6,537,309.72 | 256,659,377.64 | 18,365,603.93 | 767,835,304.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6,188.94 | 14,161,798.98 | 81,061.95 | 14,779,049.87 | |
| (1)购置 | 536,188.94 | 14,161,798.98 | 81,061.95 | 14,779,049.87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54,031.00 | 888,279.21 | 6,109,745.33 | 681,516.46 | 15,133,572.00 |
| (1)处置或报废 | 888,279.21 | 6,109,745.33 | 681,516.46 | 7,679,541.00 |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7,454,031.00 | 7,454,031.00 | |||
| 4.期末余额 | 479,355,171.58 | 5,649,030.51 | 264,711,431.29 | 17,765,149.42 | 767,480,782.8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53,679,060.26 | 5,517,105.73 | 196,368,371.25 | 14,823,795.19 | 370,388,332.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923,544.43 | 343,885.33 | 21,215,206.24 | 1,504,593.59 | 35,987,229.59 |
| (1)计提 | 12,923,544.43 | 343,885.33 | 21,215,206.24 | 1,504,593.59 | 35,987,229.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80,625.87 | 871,282.82 | 5,831,141.65 | 650,818.89 | 9,333,869.23 |
| (1)处置或报废 | 871,282.82 | 5,831,141.65 | 650,818.89 | 7,353,243.36 |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980,625.87 | 1,980,625.87 | |||
| 4.期末余额 | 164,621,978.82 | 4,989,708.24 | 211,752,435.84 | 15,677,569.89 | 397,041,692.7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4,733,192.76 | 659,322.27 | 52,958,995.45 | 2,087,579.53 | 370,439,090.0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2,593,953.38 | 1,020,203.99 | 60,291,006.39 | 3,541,808.74 | 397,446,972.5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2,091,457.58 | 578,741.28 |
| 合计 | 2,091,457.58 | 578,741.28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在安装设备 | 2,091,457.58 | 2,091,457.58 | 578,741.28 | 578,741.28 | ||
| 合计 | 2,091,457.58 | 2,091,457.58 | 578,741.28 | 578,741.28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8,796,134.30 | 18,796,134.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7,179.53 | 987,179.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224,789.76 | 17,224,789.76 |
| 4.期末余额 | 2,558,524.07 | 2,558,524.0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522,653.61 | 14,522,653.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6,400.75 | 2,016,400.75 |
| (1)计提 | 2,016,400.75 | 2,016,400.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149,387.13 | 15,149,387.13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389,667.23 | 1,389,667.2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68,856.84 | 1,168,856.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73,480.69 | 4,273,480.6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许可商标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5,904,572.75 | 41,553,600.00 | 5,763,773.79 | 16,533,300.00 | 79,755,246.5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471.70 | 75,471.70 | ||||
| (1)购置 | 75,471.70 | 75,471.70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0,887.90 | 310,887.90 | ||||
| (1)处置 | ||||||
|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310,887.90 | 310,887.90 | ||||
| 4.期末余额 | 15,593,684.85 | 41,553,600.00 | 5,839,245.49 | 16,533,300.00 | 79,519,830.34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773,165.58 | 28,674,678.56 | 4,603,316.24 | 16,533,300.00 | 54,584,460.3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500.54 | 3,288,235.32 | 447,683.75 | 4,051,419.61 | ||
| (1)计提 | 315,500.54 | 3,288,235.32 | 447,683.75 | 4,051,419.6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893.01 | 96,893.01 | ||||
| (1)处置 | ||||||
|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96,893.01 | 96,893.01 | ||||
| 4.期末余额 | 4,991,773.11 | 31,962,913.88 | 5,050,999.99 | 16,533,300.00 | 58,538,986.9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01,911.74 | 9,590,686.12 | 788,245.50 | 20,980,843.36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131,407.17 | 12,878,921.44 | 1,160,457.55 | 25,170,786.1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142,558,889.00 | 142,558,889.00 | ||||
| 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13,171,068.62 | 13,171,068.62 |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77,379,515.34 | 77,379,515.34 | ||||
| 合计 | 233,109,472.96 | 233,109,472.96 |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74,727,801.72 | 74,727,801.72 | ||||
| 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13,171,068.62 | 13,171,068.62 |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71,676,909.59 | 71,676,909.59 | ||||
| 合计 | 159,575,779.93 | 159,575,779.93 |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依据: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 不适用 | 是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构成:固定资产 依据: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 不适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297,277,750.74 | 301,760,903.74 | 5年 | 收入增长率:7.68%-15.00% 利润率:18.18%-24.73% 折现率:11.41% | 收入增长率:0.00% 利润率:24.73% 折现率:11.41%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基本一致 |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11,364,151.12 | 11,727,419.58 | 5年 | 收入增长率:-0.12%-15.00% 利润率:4.30%-7.17% 折现率:15.68% | 收入增长率:0.00% 利润率:7.17% 折现率:15.68%"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基本一致 | |
| 合计 | 308,641,901.86 | 313,488,323.32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委托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6]第Z0107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0,176.08万元。
公司委托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6]第Z0106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172.74万元。
公司对2014年收购德赛产品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8年末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317.11万元。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咨询服务费 | 3,866,015.65 | 213,600.00 | 1,045,760.27 | 3,033,855.38 | |
| 产品延续注册费 | 3,301,969.00 | 448,800.00 | 1,182,021.00 | 2,568,748.00 | |
| 装修费 | 4,847,395.38 | 4,847,395.38 | |||
| 合计 | 12,015,380.03 | 662,400.00 | 7,075,176.65 | 5,602,603.38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2,213,120.63 | 16,217,965.81 | 101,928,484.32 | 16,093,142.45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08,486.84 | 252,121.71 | 2,302,859.78 | 575,714.95 |
| 可抵扣亏损 | 138,904,942.28 | 20,881,974.25 | 168,424,480.69 | 25,314,857.85 |
| 政府补助 | 14,094,984.22 | 2,114,247.63 | 14,566,093.19 | 2,184,913.98 |
| 销售返利 | 6,154,718.87 | 993,660.95 | 8,097,905.43 | 1,376,112.52 |
| 预计退货毛利 | 356,457.41 | 53,468.61 | 406,199.30 | 60,929.90 |
| 公允价值负向变动 | 1,293,166.38 | 193,974.96 | 1,277,882.09 | 191,682.31 |
| 租赁负债 | 1,256,058.95 | 314,014.74 | 4,452,962.42 | 1,113,240.61 |
| 分期销售商品 | 354,533.32 | 53,179.98 | 108,805.49 | 16,320.81 |
| 合计 | 265,636,468.90 | 41,074,608.64 | 301,565,672.71 | 46,926,915.3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888,342.01 | 1,333,251.29 | 11,191,071.92 | 1,678,660.78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789,311.49 | 568,396.72 | 5,917,374.48 | 887,606.17 |
| 公允价值正向变动 | 1,748,609.21 | 262,488.73 | 14,325,902.71 | 2,148,885.41 |
| 供应商返利 | 1,407,465.46 | 351,866.37 | 3,543,129.32 | 885,782.33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68,856.84 | 292,214.21 | 4,273,480.69 | 1,068,370.18 |
| 合计 | 17,002,585.01 | 2,808,217.32 | 39,250,959.12 | 6,669,304.8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074,608.64 | 46,926,915.3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08,217.32 | 6,669,304.8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1,153,579.71 | 107,817,052.53 |
| 可抵扣亏损 | 122,255,904.87 | 55,524,805.11 |
| 合计 | 233,409,484.58 | 163,341,857.6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年度 | 344,120.63 | ||
| 2026年度 | 7,776,546.98 | 7,776,546.98 | |
| 2027年度 | 13,309,713.37 | 13,309,713.37 | |
| 2028年度 | 20,461,105.74 | 20,461,105.74 | |
| 2029年度 | 34,817,228.40 | 13,633,318.39 | |
| 2030年度 | 24,726,421.14 | ||
| 2031年度 | |||
| 2032年度 | |||
| 2033年度 | 8,044,023.44 | ||
| 2034年度 | 9,181,289.76 | ||
| 2035年度 | 3,939,576.04 | ||
| 合计 | 122,255,904.87 | 55,524,805.11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894,359.85 | 894,359.85 | ||||
| 合计 | 894,359.85 | 894,359.85 |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45,001,100.00 | 45,001,100.00 | 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 | 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 | 1,100.01 | 1,100.01 | 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 | 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 |
| 合计 | 45,001,100.00 | 45,001,100.00 | 1,100.01 | 1,100.01 |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9,702,365.12 | 18,570,104.27 |
| 1-2年(含2年) | 48,026.39 | 325,661.15 |
| 2-3年(含3年) | 163,589.42 | 86,750.70 |
| 3年以上 | 801,225.77 | 806,584.80 |
| 合计 | 20,715,206.70 | 19,789,100.9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 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是否属于大型企业
□是 ?否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39,486,489.34 | 38,920,536.51 |
| 合计 | 39,486,489.34 | 38,920,536.51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提费用 | 2,411,214.85 | 2,119,968.70 |
| 往来款 | 926,953.15 | 955,691.92 |
| 保证金 | 26,930,295.59 | 26,626,850.14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218,025.75 | 9,218,025.75 |
| 合计 | 39,486,489.34 | 38,920,536.5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王毅兴 | 5,217,75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未结算 |
| 合计 | 5,217,750.00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981,624.24 | 1,590,641.60 |
| 1-2年(含2年) | 130,625.00 | |
| 合计 | 1,112,249.24 | 1,590,641.6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9,271,907.15 | 8,676,845.55 |
| 合计 | 9,271,907.15 | 8,676,845.55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3,593,816.95 | 89,112,255.29 | 91,037,058.91 | 1,669,013.3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881,234.79 | 11,881,234.79 | ||
| 三、辞退福利 | 3,591,671.11 | 3,591,671.11 | ||
| 合计 | 3,593,816.95 | 104,585,161.19 | 106,509,964.81 | 1,669,013.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 3,593,355.79 | 69,407,760.48 | 71,332,578.74 | 1,668,537.53 |
| 补贴 | ||||
| 2、职工福利费 | 4,451,060.51 | 4,451,060.51 | ||
| 3、社会保险费 | 7,201,875.73 | 7,201,875.73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264,185.24 | 6,264,185.24 | ||
| 工伤保险费 | 493,612.76 | 493,612.76 | ||
| 生育保险费 | 444,077.73 | 444,077.73 | ||
| 4、住房公积金 | 7,978,921.77 | 7,978,921.77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1.16 | 72,636.80 | 72,622.16 | 475.80 |
| 合计 | 3,593,816.95 | 89,112,255.29 | 91,037,058.91 | 1,669,013.3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500,969.44 | 11,500,969.44 | ||
| 2、失业保险费 | 380,265.35 | 380,265.35 | ||
| 合计 | 11,881,234.79 | 11,881,234.79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3,469,193.71 | 2,186,025.43 |
| 企业所得税 | 1,558,292.55 | 1,038,402.51 |
| 个人所得税 | 5,121,435.28 | 330,684.9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068.06 | 110,577.35 |
| 土地使用税 | 2,335.14 | 2,335.14 |
| 房产税 | 83,743.41 | 83,743.41 |
| 教育费附加 | 90,521.11 | 50,712.00 |
| 地方教育附加 | 60,347.41 | 33,808.01 |
| 环境保护税 | 10,473.45 | 4,939.07 |
| 印花税 | 31,978.32 | 26,174.12 |
| 水利基金 | 687.69 | 241.05 |
| 合计 | 10,629,076.13 | 3,867,643.01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9,949.52 | 4,111,901.22 |
| 合计 | 3,039,949.52 | 4,111,901.22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806,703.34 | 650,090.74 |
| 合计 | 806,703.34 | 650,090.74 |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负债 | 1,163,393.46 | 721,132.13 |
| 合计 | 1,163,393.46 | 721,132.13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应付退货款 | 664,646.11 | 681,425.69 | 据历史退货率预计应付退货款 |
| 合计 | 664,646.11 | 681,425.69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14,566,093.19 | 471,108.97 | 14,094,984.22 | 政府拨入 | |
| 合计 | 14,566,093.19 | 471,108.97 | 14,094,984.22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544,011,487.00 | 544,011,487.00 |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10,812,561.86 | 610,812,561.86 |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合计 | 610,812,561.86 | 610,812,561.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74,881,572.82 | 74,881,572.82 | ||
| 合计 | 74,881,572.82 | 74,881,572.8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2,394,999.71 | 512,936,450.2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32,394,999.71 | 512,936,450.2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983,075.60 | -75,101,335.67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440,114.87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9,411,924.11 | 432,394,999.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详细情况说明: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85,639,871.25 | 154,303,725.50 | 336,320,815.51 | 168,342,636.45 |
| 其他业务 | 40,666,568.78 | 8,523,893.74 | 33,906,053.62 | 8,953,287.79 |
| 合计 | 326,306,440.03 | 162,827,619.24 | 370,226,869.13 | 177,295,924.24 |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326,306,440.03 | 370,226,869.13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0,666,568.78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33,906,053.62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2.46% | 9.16%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0,666,568.78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33,906,053.62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0,666,568.78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33,906,053.62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0.00 | 无 | 0.00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85,639,871.25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336,320,815.51 |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收入;技术服务、经销权及其他收入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326,306,440.03 | 162,827,619.24 | 326,306,440.03 | 162,827,619.24 | ||
| 其中: | ||||||
| 体外诊断试剂 | 240,113,891.16 | 120,940,685.14 | 240,113,891.16 | 120,940,685.14 | ||
| 生物化学原料 | 13,243,594.93 | 7,082,593.86 | 13,243,594.93 | 7,082,593.86 | ||
| 仪器 | 32,282,385.16 | 26,280,446.50 | 32,282,385.16 | 26,280,446.50 | ||
| 其他 | 40,666,568.78 | 8,523,893.74 | 40,666,568.78 | 8,523,893.74 | ||
| 合计 | 326,306,440.03 | 162,827,619.24 | 326,306,440.03 | 162,827,619.24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
0.0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0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67,409.31 | 1,358,668.90 |
| 教育费附加 | 1,027,171.97 | 1,109,765.89 |
| 房产税 | 8,320,807.86 | 7,732,979.59 |
| 土地使用税 | 165,087.06 | 165,087.06 |
| 车船使用税 | 1,710.08 | 1,710.08 |
| 印花税 | 163,124.29 | 252,236.92 |
| 环境保护税 | 44,458.99 | 42,652.54 |
| 水利基金 | 16,141.47 | 10,169.18 |
| 合计 | 11,005,911.03 | 10,673,270.16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4,949,827.02 | 41,111,871.94 |
| 折旧摊销费 | 21,999,038.17 | 23,294,967.69 |
| 办公费 | 1,244,239.91 | 1,330,986.73 |
| 咨询服务费 | 5,835,224.02 | 3,857,025.03 |
| 能源动力 | 660,074.28 | 848,622.21 |
| 保洁费 | 779,757.76 | 855,287.08 |
| 交际应酬费 | 950,746.87 | 1,211,518.59 |
| 其他费用 | 8,909,613.22 | 11,799,003.90 |
| 合计 | 75,328,521.25 | 84,309,283.17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5,211,889.21 | 37,561,205.41 |
| 市场及差旅费 | 15,924,013.85 | 20,268,750.09 |
| 折旧摊销费 | 19,582,455.60 | 22,817,602.40 |
| 交通运输费 | 146,557.03 | 581,203.97 |
| 业务宣传费 | 939,556.83 | 1,011,294.82 |
| 办公费 | 285,314.27 | 311,281.69 |
| 租赁费 | 24,050.48 | 174,668.60 |
| 物料消耗费 | 2,061,226.08 | 2,874,072.44 |
| 咨询费 | 322,364.01 | 682,934.63 |
| 产品注册报批费 | 263,760.23 | 261,827.49 |
| 其他 | 3,885,881.94 | 6,086,161.18 |
| 合计 | 78,647,069.53 | 92,631,002.72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4,244,382.71 | 20,724,931.95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3,862,769.27 | 4,938,132.20 |
| 交通运输费用 | 37,290.80 | 3,806.87 |
| 差旅费 | 57,035.66 | 133,417.62 |
| 能源动力费 | 944,547.77 | 774,519.75 |
| 咨询和技术服务费 | 260,560.22 | 404,698.91 |
| 原料 | 3,655,645.04 | 4,657,082.93 |
| 其他费用 | 1,058,077.98 | 1,316,990.73 |
| 合计 | 24,120,309.45 | 32,953,580.96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7,571,551.90 | -12,489,819.96 |
| 利息支出 | 192,905.04 | 296,960.84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92,905.04 | 296,960.84 |
| 手续费 | 66,669.38 | 74,770.97 |
| 汇兑损益 | 787,853.05 | 380,996.23 |
| 合计 | -6,524,124.43 | -11,737,091.92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X53项目贴息 | 414,558.36 | 414,558.36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37,252.65 | 101,644.92 |
| 化学发光项目 | 92,892.59 | |
| 公共阅读空间扶持项目补助款 | 70,000.00 | 40,000.00 |
| 稳岗补贴款 | 1,250.09 | 122,453.60 |
|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 430,531.92 | 491,200.96 |
| 税务减免退抵税额 | 16,900.00 | |
| 高新技术企业筑基扩容研发资金支持款 | 50,000.00 | |
| “村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款 | 50,000.00 | |
|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款 | 128,400.00 | |
| 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 87,758.49 | 148,426.11 |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专项经费补贴 | 56,550.61 | 296,861.82 |
| “十四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款 | 700,000.00 | 900,000.00 |
| 重新认定高企奖励 | 50,000.00 | |
| 科技发展基金 | 150,000.00 | |
| 中西部脱贫人员跨省务工奖励 | 750.00 | 1,485.00 |
| 扩岗补助 | 1,000.00 | |
| 国高新企业获批奖励款 | 150,000.00 | |
| 小微企业政府补助款 | 7,200.00 | |
| 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奖励款 | 50,000.00 | |
| 合计 | 2,105,852.12 | 3,055,823.36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8,609.21 | 1,138,366.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284.29 | 3,767.78 |
| 应收补偿款 | 13,187,776.03 | |
| 合计 | 1,733,324.92 | 14,329,910.22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9,695.20 | -3,577,724.9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63,199.73 | 8,365,424.19 |
| 合计 | 4,533,504.53 | 4,787,699.22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501.83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241,061.42 | 862,556.2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79,347.39 | -586,163.67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8,278.80 | -87,059.73 |
| 合计 | 4,927,628.18 | 189,332.86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303,796.19 | -9,054,112.49 |
| 二、商誉减值损失 | -71,127,988.44 | |
| 合计 | -12,303,796.19 | -80,182,100.93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594,586.97 | |
| 合计 | 594,586.97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9,278.99 | ||
| 其他 | 325,224.31 | 619,756.07 | |
| 合计 | 325,224.31 | 629,035.06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1,000.00 | 9,900.00 |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01,514.83 | 16,145.83 | |
| 预计诉讼损失 | 143,938.47 | 59,315.32 | |
| 其他 | 13,380.63 | 297.35 | |
| 合计 | 359,833.93 | 85,658.50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15,203.17 | 4,676,245.8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91,219.19 | -3,644,887.35 |
| 合计 | 6,106,422.36 | 1,031,358.5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7,542,375.13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31,356.27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20,393.10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18,210.53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34,664.48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53,225.02 |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3,047,928.30 |
| 所得税费用 | 6,106,422.36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补贴收入 | 1,066,958.58 | 1,641,764.71 |
| 利息收入 | 4,344,260.23 | 9,183,235.31 |
| 往来款及其他 | 1,691,036.49 | 4,268,682.38 |
| 合计 | 7,102,255.30 | 15,093,682.4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47,790,995.82 | 59,191,604.67 |
| 往来款及其他 | 1,010,972.73 | 880,781.33 |
| 合计 | 48,801,968.55 | 60,072,386.0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使用权资产租金支出 | 2,766,966.52 | 4,628,230.17 |
| 合计 | 2,766,966.52 | 4,628,230.1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833,033.35 | 987,179.53 | 2,766,966.52 | -1,150,096.62 | 4,203,342.98 | |
| 合计 | 4,833,033.35 | 987,179.53 | 2,766,966.52 | -1,150,096.62 | 4,203,342.98 |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3,648,797.49 | -74,206,417.41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376,168.01 | 79,992,768.0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2,671,113.69 | 50,732,062.82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16,400.75 | 4,007,638.07 |
| 无形资产摊销 | 4,051,419.61 | 4,475,310.6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75,176.65 | 7,841,107.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4,586.97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514.83 | 6,866.8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3,324.92 | -14,329,910.2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73,049.99 | 598,399.91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33,504.53 | -4,787,699.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52,306.74 | -3,866,006.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61,087.55 | 221,119.1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76,413.76 | -10,228,031.3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74,402.48 | 48,754,103.01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9,793.55 | -26,805,068.76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63,631.08 | 62,406,242.6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4,844,005.53 | 571,019,384.33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1,019,384.33 | 564,489,058.6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175,378.80 | 6,530,325.7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14,844,005.53 | 571,019,384.33 |
| 其中:库存现金 | 5,977.33 | 44,969.6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4,838,028.20 | 570,974,414.66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4,844,005.53 | 571,019,384.33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其他货币资金 | 1,100.00 | 1,100.01 | 受冻结的保证金 |
| 银行存款 | 45,000,000.00 | 购买结构性存款冻结资金 |
| 合计 | 45,001,100.00 | 1,100.01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248,783.28 | ||
| 其中:美元 | 16,889.37 | 7.0288 | 118,712.00 |
| 欧元 | 15,769.47 | 8.2355 | 129,869.47 |
| 港币 | |||
| 英镑 | 21.39 | 9.4346 | 201.81 |
| 应收账款 | 3,022,167.19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366,968.27 | 8.2355 | 3,022,167.19 |
| 港币 | |||
| 长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预付款项 | 611,579.84 | ||
| 其中:日元 | 13,652,250.00 | 0.0448 | 611,579.84 |
| 应付账款 | 394,867.19 | ||
| 其中:美元 | 4,180.42 | 7.0288 | 29,383.34 |
| 欧元 | 43,478.89 | 8.2355 | 358,070.40 |
| 英镑 | 784.00 | 9.4346 | 7,396.73 |
| 挪威克朗 | 24.00 | 0.6968 | 16.72 |
| 其他应付款 | 7,028.80 | ||
| 其中:美元 | 1,000.00 | 7.0288 | 7,028.80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433,119.91元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房屋租赁 | 39,713,765.65 | |
| 合计 | 39,713,765.6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4,244,382.71 | 20,724,931.95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3,862,769.27 | 4,938,132.20 |
| 交通运输费用 | 37,290.80 | 3,806.87 |
| 差旅费 | 57,035.66 | 133,417.62 |
| 能源动力费 | 944,547.77 | 774,519.75 |
| 咨询和技术服务费 | 260,560.22 | 404,698.91 |
| 原料 | 3,655,645.04 | 4,657,082.93 |
| 其他费用 | 1,058,077.98 | 1,316,990.73 |
| 合计 | 24,120,309.45 | 32,953,580.96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120,309.45 | 32,953,580.96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合计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生物化学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商业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9,233,85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体外诊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3,405,774.31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体外诊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 | 5,000,000.00 | 厦门市 | 厦门市 | 体外诊断 | 60.00% | 投资设立 | |
| 限公司 | |||||||
| 湖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湖南省 | 湖南省 | 体外诊断 | 51.00% | 投资设立 |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厦门市 | 厦门市 | 货运代理、医疗器械批发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安徽省德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体外诊断 | 51.00% | 投资设立 | |
| 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河南省 | 河南省 | 体外诊断 | 80.00% | 投资设立 | |
| 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体外诊断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49.00% | -136,231.62 | 24,500,000.00 | 19,992,958.0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52,252,490.84 | 1,854,520.44 | 54,107,011.28 | 12,348,244.88 | 956,811.28 | 13,305,056.16 | 96,457,115.74 | 2,702,836.40 | 99,159,952.14 | 6,338,045.11 | 1,745,570.28 | 8,083,615.39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国拓(厦 | 41,685,564. | - | - | 9,290,264.8 | 60,981,081. | 2,134,650.2 | 2,134,650.2 | 14,605,120. |
| 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35 | 278,023.72 | 278,023.72 | 9 | 42 | 2 | 2 | 09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92,579.83 | 1,322,275.03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429,695.20 | -3,577,724.97 |
| 联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56,550.61 | 56,550.61 | 与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14,509,542.58 | 414,558.36 | 14,094,984.22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2,105,852.12 | 3,055,823.36 |
| 合计 | 2,105,852.12 | 3,055,823.36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这些金融工具主要与经营及融资相关,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监控以及通过账龄分析来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公司不致面临坏账风险,将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3.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与外币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的信用期短,受到外汇风险的影响不大。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6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套期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1,046.49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保理 | 应收账款 | 2,192,878.28 | 终止确认 | 无追索权,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3,373,924.77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1,181,046.49 | |
| 应收账款 | 保理 | 2,192,878.28 | |
| 合计 | 3,373,924.77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6,748,609.21 | 336,748,609.21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6,748,609.21 | 336,748,609.21 | ||
| (4)结构性存款 | 336,748,609.21 | 336,748,609.21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256,907.90 | 2,256,907.90 |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831,833.62 | 9,831,833.62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6,748,609.21 | 12,088,741.52 | 348,837,350.73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结构性存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使用预期收益率估计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且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对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在后续计量中,被投资公司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该被投资公司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因此将净资产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公司持有的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按照股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 | 综合经营 | 663,104.62万元 | 46.35% | 46.3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附注(一)。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详见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附注(三)。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母公司 |
| 广州凯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广东泰胜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广州凯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广州黄埔君澜酒店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百万庄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广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关联公司 |
| 安徽睿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关联公司 |
| 湖南爱唯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关联公司 |
| 安徽国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关联公司 |
| 安徽国先通达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关联公司 |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湖南爱唯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试剂 | 5,054,137.20 | 8,573,220.72 | ||
|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332,797.86 | |||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122,641.51 | |||
| 广州凯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110,932.62 | 369,775.40 | ||
| 广州黄埔君澜酒店有限公司 | 餐饮及住宿服务 | 25,439.02 | 7,384.19 | ||
| 安徽国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试剂 | 9,754.96 | 21,303.97 | ||
| 广州凯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 餐费 | 3,754.00 | |||
| 安徽睿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试剂 | 796.46 | 796.46 | ||
| 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试剂 | 4,918.14 | |||
| 百万庄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8,416.00 | |||
| 广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169,811.32 | |||
| 合计 | —— | 5,660,253.63 | 9,155,626.2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安徽睿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试剂 | 1,232,216.39 | 748,114.74 |
| 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试剂 | 740,312.69 | 3,046,288.58 |
| 湖南爱唯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试剂 | 98,903.26 | 171,990.59 |
| 安徽国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试剂 | 192.57 | 385.14 |
| 安徽国先通达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试剂 | 85,448.21 | 74,805.95 |
| 合计 | 2,157,073.12 | 4,041,585.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073,977.48 | 3,004,793.09 | 142,616.63 | 198,912.16 | 987,179.53.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毕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拆出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537,921.75 | 4,114,658.75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
| 安徽睿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229,596.99 | 61,479.85 | 953,007.13 | 54,097.35 | |
| 安徽国先通达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750,787.52 | 484,190.99 | 2,154,231.04 | 211,196.57 | |
| 安徽国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870.40 | 119.68 | 652.80 | 43.52 | |
| 湖南爱唯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3,822,865.02 | 3,822,865.02 | 4,784,175.87 | 4,784,175.87 | |
| 应收账款小计 | 6,804,119.93 | 4,368,655.54 | 7,892,066.84 | 5,049,513.31 | |
| 其他应收款 |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70,497.90 | 970,497.90 | |||
|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17,588.60 | ||||
| 广州凯云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 137,588.60 | ||||
| 其他应收款小计 | 1,088,086.50 | 1,108,086.5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
| 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95,380.64 | 385,719.76 | |
| 其他应付款小计 | 595,380.64 | 385,719.76 | |
| 应付账款 | |||
| 湖南爱唯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482,603.49 | 2,421,428.70 | |
| 安徽国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30,704.25 | 10,813.00 | |
| 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750.95 | 20,750.95 | |
| 安徽睿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 | 900.00 | |
| 应付账款小计 | 2,535,858.69 | 2,453,892.65 | |
| 合同负债 | |||
| 安徽省先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492,837.33 | 307,236.73 | |
| 合同负债小计 | 2,492,837.33 | 307,236.73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679,328.15 | 3,174,466.4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小计 | 2,679,328.15 | 3,174,466.42 | |
| 租赁负债 |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4,123.65 | ||
| 租赁负债小计 | 914,123.65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与Profit Great Group Limited股权纠纷
Profit Great Group Limited于2021年6月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起诉公司,因股权纠纷,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8,937,824美元及损害赔偿、利息、费用、其他救济等其他事项。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已受理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与安徽三锦天润科贸有限公司货款纠纷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向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安徽三锦天润科贸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1,304.54万元,并赔偿相关逾期付款损失等费用。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并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3.与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货款纠纷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向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欠付货款3,145.51万元,并赔偿相关逾期付款损失等费用。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并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4.与上海品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品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案号:(2025)沪0112民初34007号),因买卖合同纠纷,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2,350,000.00元货款及利息、费用等其他事项。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已开庭审理,法院尚未判决。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无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2025年7月30日,公司与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4日更名为“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不超过 70%的股份,该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交易事项尚未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上市公司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5,104,358.76 | 30,813,641.58 |
| 1至2年 | 29,765.99 | 134,289.32 |
| 2至3年 | 80,063.87 | 775,719.66 |
| 3年以上 | 175,030,766.05 | 178,723,080.49 |
| 3至4年 | 153,867.49 | 74,900.00 |
| 4至5年 | 74,900.00 | 4,421,902.48 |
| 5年以上 | 174,801,998.56 | 174,226,278.01 |
| 合计 | 200,244,954.67 | 210,446,731.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4,889,564.58 | 72.36% | 144,889,564.58 | 100.00% | 132,918,796.82 | 63.16% | 132,918,796.82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355,390.09 | 27.64% | 31,067,160.41 | 56.12% | 24,288,229.68 | 77,527,934.23 | 36.84% | 47,201,325.80 | 60.88% | 30,326,608.43 |
| 其中: | ||||||||||
| 关联方组合 | 5,459,894.75 | 2.73% | 5,459,894.75 | 9,224,177.64 | 4.38% | 9,224,177.64 | ||||
| 非关联方组合 | 49,895,495.34 | 24.92% | 31,067,160.41 | 62.26% | 18,828,334.93 | 68,303,756.59 | 32.46% | 47,201,325.80 | 69.11% | 21,102,430.79 |
| 合计 | 200,244,954.67 | 100.00% | 175,956,724.99 | 87.87% | 24,288,229.68 | 210,446,731.05 | 100.00% | 180,120,122.62 | 85.59% | 30,326,608.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4,889,564.58元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广州远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安徽三锦天润科贸有限公司 | 13,045,394.79 | 13,045,394.79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河南瑞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沈阳沃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66,141.83 | 4,966,141.83 | 4,966,141.83 | 4,966,141.83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厦门瑞杰生科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甘肃海博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71,570.46 | 1,371,570.46 | 1,371,570.46 | 1,371,570.4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成都兴荣合科技有限公司 | 854,177.78 | 854,177.78 | 854,177.78 | 854,177.78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甘肃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21,852.17 | 621,852.17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包头中心医院 | 538,216.00 | 538,216.00 | 538,216.00 | 538,216.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武汉瑞其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52,774.86 | 452,774.8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 四川纵横生物 | 368,665.16 | 368,665.16 | 368,665.16 | 368,665.1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 |
| 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同 | |||||
| 新疆爱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320,000.00 | 32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瑞尔兰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石家庄市德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西安临检诊断试剂有限公司 | 151,151.86 | 151,151.86 | 151,151.86 | 151,151.8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中海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33,454.57 | 133,454.57 | 133,454.57 | 133,454.57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曲阜市人民医院 | 107,355.93 | 107,355.93 | 107,355.93 | 107,355.93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河南怡和丹比科贸有限公司 | 103,590.00 | 103,590.00 | 103,590.00 | 103,59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合肥博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2,000.00 | 102,000.00 | 102,000.00 | 102,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沈阳诺诚商贸有限公司 | 101,979.96 | 101,979.96 | 101,979.96 | 101,979.9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太原九华健康体检有限公司 | 101,703.13 | 101,703.13 | 101,703.13 | 101,703.13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乌鲁木齐欣拓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宁夏众兴医用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北京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4,287.62 | 84,287.62 | 84,287.62 | 84,287.62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奈曼旗荣军康复(养老)护理院 | 82,819.00 | 82,819.00 | 82,819.00 | 82,819.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包头市肿瘤医院 | 76,790.26 | 76,790.26 | 76,790.26 | 76,790.26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73,523.15 | 73,523.15 | 73,523.15 | 73,523.1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深圳蓝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9,878.40 | 69,878.40 | 69,878.40 | 69,878.4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潍坊市人民医院 | 53,100.00 | 53,100.00 | 53,100.00 | 53,100.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益都中心医院 | 50,006.55 | 50,006.55 | 50,006.55 | 50,006.5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圣禄嘉妇产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 40,164.00 | 40,164.00 | 40,164.00 | 40,164.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呼和浩特九华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38,172.44 | 38,172.44 | 38,172.44 | 38,172.4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聊城市人民医院 | 36,344.00 | 36,344.00 | 36,344.00 | 36,344.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泰安市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3,601.50 | 33,601.50 | 33,601.50 | 33,601.5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梁山县人民医院 | 29,907.00 | 29,907.00 | 29,907.00 | 29,907.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长春科悦经贸有限公司 | 20,920.64 | 20,920.64 | 20,920.64 | 20,920.64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资阳健顺王体检医院有限公司 | 19,007.85 | 19,007.85 | 19,007.85 | 19,007.8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青岛市立医院-西院 | 18,212.00 | 18,212.00 | 18,212.00 | 18,212.0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山东润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307.45 | 17,307.45 | 17,307.45 | 17,307.45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喀什龙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554.80 | 13,554.80 | 13,554.80 | 13,554.8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滁州润扬商贸有限公司 | 11,208.20 | 11,208.20 | 11,208.20 | 11,208.2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其他 | 60,820.50 | 60,820.50 | 60,820.50 | 60,820.50 | 100.00% | 信用风险特征不同 |
| 合计 | 132,918,796.82 | 132,918,796.82 | 144,889,564.58 | 144,889,564.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关联方组合 | 5,459,894.75 | ||
| 合计 | 5,459,894.75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非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9,644,464.01 | 982,223.20 | 5.00% |
| 1至2年 | 29,765.99 | 2,976.60 | 10.00% |
| 2至3年 | 80,063.87 | 24,019.16 | 30.00% |
| 3至4年 | 136,560.04 | 68,280.02 | 50.00% |
| 4至5年 | 74,900.00 | 59,920.00 | 80.00% |
| 5年以上 | 29,929,741.43 | 29,929,741.43 | 100.00% |
| 合计 | 49,895,495.34 | 31,067,160.41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会计政策13、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 | 132,918,796.82 | 1,074,627.03 | 131,844,169.79 | |||
| 组合计提 | 47,201,325.80 | 3,088,770.60 | 44,112,555.20 | |||
| 合计 | 180,120,122.62 | 4,163,397.63 | 175,956,724.9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广州远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759,400.84 | 75,759,400.84 | 37.83% | 75,759,400.84 | |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31,455,061.77 | 31,455,061.77 | 15.71% | 31,455,061.77 | |
| 安徽三锦天润科贸有限公司 | 13,045,394.79 | 13,045,394.79 | 6.51% | 13,045,394.79 | |
| 河南瑞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0,780,075.14 | 10,780,075.14 | 5.38% | 10,780,075.14 | |
| 扬中市人民医院 | 7,128,265.67 | 7,128,265.67 | 3.56% | 7,128,265.67 | |
| 合计 | 138,168,198.21 | 138,168,198.21 | 68.99% | 138,168,198.21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54,759.95 | 12,774,119.81 |
| 合计 | 54,759.95 | 12,774,119.81 |
(1) 应收利息
无
(2) 应收股利
无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非关联往来 | 1,429,828.55 | 2,284,738.81 |
| 保证金、押金 | 923,984.77 | 924,137.77 |
| 代垫款项 | 13,504.07 | |
| 应收补偿款 | 13,187,776.03 | |
| 合计 | 2,367,317.39 | 16,396,652.61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4,117.84 | 13,445,705.06 |
| 1至2年 | 3,720.00 | |
| 2至3年 | 956,000.00 | |
| 3年以上 | 2,309,479.55 | 1,994,947.55 |
| 3至4年 | 956,000.00 | 340,000.00 |
| 4至5年 | 340,000.00 | 3,500.00 |
| 5年以上 | 1,013,479.55 | 1,651,447.55 |
| 合计 | 2,367,317.39 | 16,396,652.61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96,000.00 | 54.75% | 1,296,000.00 | 100.00% | 1,296,000.00 | 7.90% | 1,296,000.0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1,317.39 | 45.25% | 1,016,557.44 | 94.89% | 54,759.95 | 15,100,652.61 | 92.10% | 2,326,532.80 | 15.41% | 12,774,119.81 |
| 其中: | ||||||||||
| 关联方组合 | ||||||||||
| 非关联方组合 | 1,071,317.39 | 45.25% | 1,016,557.44 | 94.89% | 54,759.95 | 15,100,652.61 | 92.10% | 2,326,532.80 | 15.41% | 12,774,119.81 |
| 合计 | 2,367,317.39 | 100.00% | 2,312,557.44 | 97.69% | 54,759.95 | 16,396,652.61 | 100.00% | 3,622,532.80 | 22.09% | 12,774,119.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孚诺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340,000.00 | 340,000.00 | 340,000.00 | 34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瑞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6,000.00 | 956,000.00 | 956,000.00 | 95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296,000.00 | 1,296,000.00 | 1,296,000.00 | 1,296,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4,117.84 | 2,705.89 | 5.00% |
| 1至2年 | 3,720.00 | 372.00 | 10.00% |
| 2至3年 | 30.00% | ||
| 3至4年 | 50.00% | ||
| 4至5年 | 80.00% | ||
| 5年以上 | 1,013,479.55 | 1,013,479.55 | 100.00% |
| 合计 | 1,071,317.39 | 1,016,557.44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326,532.80 | 1,296,000.00 | 3,622,532.8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转回 | 1,309,975.36 | 1,309,975.36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016,557.44 | 1,296,000.00 | 2,312,557.4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622,532.80 | 1,309,975.36 | 2,312,557.44 | |||
| 合计 | 3,622,532.80 | 1,309,975.36 | 2,312,557.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上海瑞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56,000.00 | 3-4年 | 40.38% | 956,000.00 |
|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 | 5年以上 | 25.35% | 600,000.00 |
| 孚诺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40,000.00 | 4-5年 | 14.36% | 340,000.00 |
| 扬中市人民医院 | 保证金 | 100,000.00 | 5年以上 | 4.22% | 100,000.00 |
| 邹红艳 | 保证金 | 33,010.00 | 5年以上 | 1.39% | 33,010.00 |
| 合计 | 2,029,010.00 | 85.70% | 2,029,01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894,045,617.24 | 147,583,057.79 | 746,462,559.45 | 892,845,617.24 | 119,186,272.47 | 773,659,344.7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92,579.83 | 892,579.83 | 1,322,275.03 | 1,322,275.03 | ||
| 合计 | 894,938,197.07 | 147,583,057.79 | 747,355,139.28 | 894,167,892.27 | 119,186,272.47 | 774,981,619.8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586,847,250.87 | 45,334,444.41 | 586,847,250.87 | 45,334,444.41 | ||||
| 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16,260,113.45 | 36,938,786.55 | 4,647,359.23 | 11,612,754.22 | 41,586,145.78 | |||
| 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厦门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580,037.62 | 5,969,962.38 | 5,580,037.62 | 5,969,962.38 | ||||
| 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 | 52,770,942.83 | 30,943,079.13 | 23,749,426.09 | 29,021,516.74 | 54,692,505.22 | |||
| 湖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200,000.00 | 1,700,000.00 | |||||
| 安徽省德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2,601,000.00 | 2,601,000.00 | ||||||
| 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合计 | 773,659,344.77 | 119,186,272.47 | 1,200,000.00 | 28,396,785.32 | 746,462,559.45 | 147,583,057.79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广开首席(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22,275.03 | -429,695.20 | 892,579.83 | |||||||||
| 小计 | 1,322,275.03 | -429,695.20 | 892,579.83 | |||||||||
| 合计 | 1,322,275.03 | -429,695.20 | 892,579.83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8,909,184.79 | 62,063,087.33 | 143,793,532.97 | 67,687,467.40 |
| 其他业务 | 40,152,834.82 | 7,257,125.30 | 34,412,660.87 | 7,167,308.36 |
| 合计 | 159,062,019.61 | 69,320,212.63 | 178,206,193.84 | 74,854,775.7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159,062,019.61 | 69,320,212.63 | 159,062,019.61 | 69,320,212.63 | ||
| 其中: | ||||||
| 体外诊断试剂 | 95,181,761.71 | 39,695,632.49 | 95,181,761.71 | 39,695,632.49 | ||
| 生物化学原料 | 5,281,804.72 | 5,058,004.79 | 5,281,804.72 | 5,058,004.79 | ||
| 诊断仪器 | 18,445,618.36 | 17,309,450.05 | 18,445,618.36 | 17,309,450.05 | ||
| 其他 | 40,152,834.82 | 7,257,125.30 | 40,152,834.82 | 7,257,125.30 | ||
| 合计 | 159,062,019.61 | 69,320,212.63 | 159,062,019.61 | 69,320,212.63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9,695.20 | -3,577,724.9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46,520.29 | 8,263,072.42 |
| 合计 | 4,016,825.09 | 4,685,347.45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93,072.1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3,509.1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696,524.65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23,734.3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905.2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7,252.6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8,848.1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870.08 | |
| 合计 | 8,482,279.9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9% | -0.04 |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1% | -0.06 | -0.0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