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74,141.49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013,451.06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70,142,965.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14,296.53元后,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4,227,125.84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176,013,451.06元。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496,978,222股,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54,673.3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454,673.33 | 0 | 8,742,739.9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174,141.49 | -73,673,891.83 | 21,120,670.68 |
| 研发投入(元) | 84,750,367.68 | 90,514,537.18 | 84,723,481.80 |
| 营业收入(元) | 3,656,010,205.28 | 2,935,383,952.38 | 2,450,557,104.88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6,013,451.06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4,227,125.84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197,413.2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126,359.886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197,413.2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59,988,386.6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8% |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6,197,413.23元,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