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海联讯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宇辰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出席情况
| 分类 | 参会数量(名) |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现场会议投票 | 3 | 112,930,430 | 33.0496% |
| 网络投票 | 303 | 5,362,408 | 1.5693% |
| 合计 | 306 | 118,292,838 | 34.6189% |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118,034,988 | 99.7820% | 217,262 | 0.1837% | 40,588 | 0.0343% |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
| 15,694,716 | 98.3836% | 217,262 | 1.3619% | 40,588 | 0.2544% |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温婷婷律师、卢文婷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