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6: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星期一)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周成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580,358张,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58,035,800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5.9837%。均通讯参会。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且不影响债权清偿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80,358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邵彬律师、李文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卫宁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卫宁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