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2证券简称:科大智能公告编号:2026-012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
月
日的总股本778,281,2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0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131,249.36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2026年
月
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72,681.79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12,199,903.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3,244,430.45元和资本公积2,559,720,752.27元,两项合计2,592,965,182.72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219,990.33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592,965,182.72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0,979,912.9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8,536,285.3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截至2025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0,979,912.92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8,281,2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0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131,249.36元(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时按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2025年) | 上年度(2024年) | 上上年度(2023年)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131,249.36 | 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23,997,562.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0,772,681.79 | 70,035,264.10 | -127,829,925.92 |
| 研发投入(元) | 183,709,001.04 | 194,073,023.62 | 259,731,912.67 |
| 营业收入(元) | 3,062,570,118.43 | 2,738,522,971.50 | 3,101,933,965.98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8,536,285.33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90,979,912.92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131,249.3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3,997,562.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659,339.99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5,128,811.3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637,513,937.3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7.16% | ||
|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注: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23,997,56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1,961,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注销。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113.12万元及回购注销金额2,399.76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2025年度审计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