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2026 年3 月2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3 月24 日11: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刘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创新业务事业部的议案》;
本次设立创新业务事业部,是公司落实《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保障业务核心订单履约、强化日常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相关业务规 模化落地,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并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用于项目前期采购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为保 障后续相关订单顺利履约交付,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成本,提高重整投资款(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拟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993 亿元,临时用于该项目前期采
购资金周转。
公司已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设备 租赁协议并使用重整投资款的议案》,因本次协议金额较大,基于公司内部经营 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拟签订《服务器租赁协议》和新增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用于项目前期采购事项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 相关手续。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设备相关采购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涉及的相关订单顺利 履约交付,拟使用不超过3.85 亿元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银行综合授信、 融资租赁款等)用于采购对应设备、核心配件及相关配套服务。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的 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2026 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长沙悦 云树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机构、授信 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 押等担保,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针对上述事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均不存 在反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5、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及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2026 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长沙悦 云树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机构、授信 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为公司 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及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短期资金需求,公司与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 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 个月,借款 利率为年化利率5%,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4 月13 日(星期一)15:00 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