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2,002.76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作出预判。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资中程”)因买卖合同纠纷,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支付欠款。2026年01月13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鲁0214民初202号),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案件事实及纠纷原因
公告编号:2026-0052018年,原告中资中程与被告雅百特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中资中程向雅百特采购钢结构加工制作服务及货物,但雅百特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其全部合同义务。根据双方采购合同约定,在雅百特未按时履约的情况下,中资中程有权单方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雅百特应退还中资中程已付货款,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中资中程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公司计算,上述金额合计61,891,931.01元(其中,公司已付货款3,850万元、违约金约1,900万元、合理的资金占用利息约439.19万元,利息以公司实际付款金额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LPR为标准,自实际支付次日起计算至法院裁定受理雅百特重整之日止)。
雅百特系雅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是雅博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重要的资产组成和经营实体,持有雅博股份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2021年,雅百特与雅博股份进行了破产重整,雅博股份在重整计划中确定了债权受偿方案,并对雅百特的债务作出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详情可见雅博股份2021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由此,公司认为雅博股份应当对雅百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有权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五)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中资中程与被告雅百特签订的HSCG-1-1801009号和HSCG-1-1801010号《货物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雅百特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向原告中资中程清偿债权61,891,931.01元(暂以被告雅博股份2025年11月19日的股价1.85元/股为基数计算,实际清偿金额为19,877,598.68元)。
3.判令被告雅百特向原告中资中支付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15万元。
4.判令被告雅博股份对被告雅百特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判令被告雅百特及被告雅博股份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及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作出预判。公司将根据该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