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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架构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同意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及制定,具体如下表: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章程修订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4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5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7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8总裁工作细则修订
9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10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11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
1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1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14累积投票制度修订
1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1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9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制度修订
20公司燃料油采购定价和备查办法废止
2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2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
2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24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修订
25年报差错追究制度废止
26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废止
27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修订
2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废止
29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废止
3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3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3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修订
3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
3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废止
3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废止
37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38反舞弊与举报制度修订
39合同管理制度废止
40印章管理制度废止
4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42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43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44舆情管理制度修订
4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制度中部分制度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其余制度将于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修订和制定的各类公司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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