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节能铁汉股票代码:300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168号股权变动性质:司法处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铁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2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节能铁汉、上市公司 | 指 |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水 |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报告书 | 指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刘水性别:男身份证号码:
4403071969********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节能铁汉股权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1、股份司法处置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债务纠纷,其持有部分节能铁汉的股票,被司法拍卖及强制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刘水持有的77,960,000股公司股份被拍卖,其持股比例由12.70%(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下同)降至9.07%。
2、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刘水持有的77,960,000股公司股份被拍卖,其持股比例由9.07%降至6.44%。
3、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刘水持有的77,960,000股公司股份于2025年9月19日被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叠加刘水先生于2024年4月23日被司法拍卖并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的18,00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95,960,000股。
4、上述事项造成刘水持股比例由9.07%降至3.2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披露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刘水持有的77,960,000股公司股份于2025年9月19日被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叠加刘水先生于2024年4月23日被司法拍卖并于2024年5月21日过户的18,00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95,960,00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水累计质押94,9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0%。累计被司法冻结94,9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0%。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前文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2025年10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 股票简称 | 节能铁汉 | 股票代码 | 30019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水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168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68,880,000持股比例:9.0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94,960,000持股比例:3.2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因债务纠纷,刘水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强制卖出。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水直接持有公司94,960,000股份,持股比例:3.20%。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