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95证券简称:长荣股份公告编号:
2025-06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4,262,012.94元,盈余公积为114,917,951.28元,资本公积为2,528,059,582.24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14,917,951.28元和资本公积379,344,061.66元,两项合计494,262,012.9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系以前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所致。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将使母公司累计亏损减少494,262,012.94元。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末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0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2,148,715,520.5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00元。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