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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8,672,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9%)的股东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辉盛和”)计划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56,2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金辉盛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辉盛和38,672,7005.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金辉盛和6,456,2211.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注: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2026年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月5日-2026年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金辉盛和不存在相关承诺事宜。

(三)金辉盛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金辉盛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二)金辉盛和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辉盛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金辉盛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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