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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11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方,卢元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为兄妹关系;同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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