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近日,相关案件取得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福能东方诉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合同纠纷一案,近日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2072民初20097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案号 | 起诉方 | 被起诉方 | 受理时间或收到受理通知书时间 | 案由 | 诉讼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 1 | (2025)粤2072民初20097号 | 福能东方 | 春兴精工 | 2025年7月18日 | 合同纠纷 | 5,607.13 | 一审审理阶段,春兴精工表示愿意支付部分本金,并同意后续支付剩余款项,请求公司撤诉。公司结合春兴精工经营情况及债权收回可能性等因素考虑,同意其请求。本案已撤诉结案。 |
(注:福能东方于2025年3月提起诉讼,上述诉讼金额包括本金2,400万元、相应利息及违约金。截至本公告日,春兴精工已支付本金合计800万元,尚欠福能东方本金1,600万元、相应利息及违约金。)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金额中涉及本金部分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减值。春兴精工已支付的800万元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继续催收春兴精工剩余款
项,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民事裁定书》【(2025)粤2072民初20097号】。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