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琦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独立董事樊瑜波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营运资金缺口,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内保外贷、内保外债、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有效期一年。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