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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瑞: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300165证券简称:ST天瑞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近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瑞仪器”)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提交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1729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就刘召贵先生与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多虚拟”)之间股份转让协议纠纷事项做出终局裁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23年5月12日,刘召贵先生与立多虚拟签订《刘召贵与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名下5.01%的天瑞仪器股份以4.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立多虚拟,合同总价款为116,678,143.90元。

2023年5月19日,立多虚拟按照合同约定向刘召贵先生支付了第一笔转让款,即合同总价款的50%共计58,339,071.95元。2023年6月19日,刘召贵先生将其名下5.01%的天瑞仪器股份全部转让给立多虚拟,双方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原本应于2023年6月27日前支付,鉴于立多虚拟未按

期向刘召贵先生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刘召贵先生于2024年1月24日与立多虚拟签署了《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立多虚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刘召贵先生支付完毕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8,339,071.95元。

2024年6月,立多虚拟就其与刘召贵股份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上国仲(2024)第17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8月,因股份转让协议纠纷,刘召贵先生所持公司35,000,000股股份被立多虚拟申请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本次刘召贵先生提交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1729号)获悉:2024年10月16日,刘召贵与立多虚拟签订《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若立多虚拟及其关联方继续与刘召贵推进实控权转让之事项,尾款可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支付。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8),仲裁庭同意立多虚拟撤回其全部仲裁请求的申请,同意刘召贵撤

回其全部仲裁反请求的申请,“上国仲(2024)第1750号”《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自撤案决定作出之日起撤销。2024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刘召贵先生所持35,000,000股被立多虚拟申请冻结的天瑞仪器股份已解除冻结。

2025年4月22日,刘召贵先生就其与立多虚拟股份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正式提交仲裁申请,2025年6月11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经审查后正式立案,案号为上国仲(2025)第1729号。

2025年7月23日,因股份转让协议纠纷,立多虚拟所持公司19,890,844股股份被冻结。

二、仲裁的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提交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1729号),仲裁庭裁决如下:

1、立多虚拟向刘召贵支付股权转让尾款人民币44,745,246.6元[仲裁庭确定立多虚拟向刘召贵支付股权转让尾款58,399,071.95元。仲裁庭注意到立多虚拟于2025年12月31日向刘召贵支付13,653,825.35元,为此,立多虚拟向刘召贵支付股权转让尾款44,745,246.6元(58,399,071.95元—13,653,825.35元)];

2、立多虚拟向刘召贵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44,745,246.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立多虚拟向刘召贵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40,000元、保全费用人民币3,500元、保全保险费用人民币17,650元;

4、对刘召贵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5、对立多虚拟的全部仲裁反请求不予支持;

6、本案刘召贵仲裁请求仲裁费人民币617,467元,由刘召贵承担人民币185,240元,立多虚拟承担人民币432,227元;鉴于刘召贵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立多虚拟应向刘召贵支付人民币432,227元;

7、本案立多虚拟仲裁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965,771元,由立多虚拟自行承担,并与立多虚拟已全额预缴的费用相抵冲。

上述裁决各项立多虚拟向刘召贵支付的款项,立多虚拟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裁决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裁决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个人的股份转让协议纠纷而产生,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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