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证券简称:瑞普生物公告编号:2026-015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结项。待支付款项2,771.01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节余募集资金14,259.0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将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
6.3.7条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984,6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5,999,993.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9,52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2,020,470.39元。2021年
月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89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 1 | 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 | 7,800.00 | 7,800.00 |
| 2 | 国际标准兽药制剂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 | 19,900.00 | 19,900.00 |
| 3 | 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 4 | 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 | 16,000.00 | 0.00 |
| 5 | 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 | 9,900.00 | 9,900.00 |
| 6 | 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 | 25,000.00 | 12,450.00 |
| 7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0 | 39,660.00 |
| 8 | 生物制造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 0.00 | 29,574.36 |
| 合计 | 133,600.00 | 134,284.36 | |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截至2026年3月20日,“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① | 已支付募集资金情况② | 待支付合同款项③ | 利息及现金管理等收益且扣除手续费净额④ | 节余募集资金⑤=①-②-③+④ |
| 1、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 | 7,800.00 | 2,666.57 | 53.25 | 670.92 | 5,751.10 |
| 2、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15,000.00 | 10,414.24 | 1,440.18 | 641.60 | 3,787.18 |
| 3、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 | 9,900.00 | 4,595.32 | 1,277.58 | 693.66 | 4,720.76 |
合计
| 合计 | 32,700.00 | 17,676.13 | 2,771.01 | 2,006.19 | 14,259.04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与项目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建成生物制品新产品开发技术平台、基因工程技术平台、生产工艺技术平台、质量检测技术平台等四大平台,完成研发中心装修及配套公用工程建设,为公司mRNA疫苗研发、质量检测提供坚实支撑,相关设备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天然植物提取物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安装醇提、水提天然植物提取生产线
条,现已投入运营;“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已建成大规模连续流全悬浮细胞培养生产线及低温冷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实施阶段,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预算管控要求,结合行业技术迭代趋势与实际建设需求,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设备采购流程及供应链管理,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控制工程成本、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此外,为提升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
四、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待支付合同款项2,771.01万元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相关款项按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终止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节余募集资金14,259.0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将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后续,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布局及市场需求,审慎筛选具有技术壁垒、高回报率及协同效应的优质投资项目,待确定具体用途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管理安排,是公司基于项目建设实际进展及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相关安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有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增强财务灵活性,为未来业务拓展及战略落地提供资金支持。
项目结项标志着“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相关产能建设、技术升级目标已达成,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动物疫苗、天然植物提取等产业链布局,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盈利奠定坚实基础。
节余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合规理财及后续审慎投资安排,既保障了资金安全,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结项。待支付款项2,771.01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节余募集资金14,259.0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依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瑞普生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瑞普生物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