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作银行” 、“协议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5 亿元 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 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 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 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 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 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 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 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5 亿元的资产池 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资产池业务的开展,可由自身或互 相提供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 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 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因此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 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 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 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本 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 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