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康芝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宏氏投资控股股东1,000,0000.99%0.22%2025.10.29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海南银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1,000,0000.99%0.2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宏氏投资101,280,74722.2594,900,00095,900,00094.6921.070000
洪江游7,686,9971.69000005,765,24875
洪江涛2,352,7370.520000001,764,55375
洪志慧203,6650.04000000152,74975
洪丽萍803,7690.18000000602,82775
陈惠贞8,148,6831.790000006,111,51275
合计120,476,59826.4794,900,00095,900,00079.6021.070014,396,88958.58

注:

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洪江游、洪江涛、洪志慧及洪丽萍所持限售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陈惠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IPO承诺锁定股。

3.洪江游为康芝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宏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洪江游,洪丽萍、洪志慧均为洪江游的妹妹,洪江涛为洪江游的弟弟,陈惠贞为洪江游、洪江涛、洪志慧及洪丽萍的母亲,洪江游、洪丽萍、洪志慧、洪江涛及陈惠贞与宏氏投资均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宏氏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1,280,74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5%,其中存放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0股。

截至本公告日,宏氏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95,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69%,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95,9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9.60%,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融资未直接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4,9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65%,对应融资余额为11,928.33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90,9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总数的75.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7%,对应融资余额为13,428.33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资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包括投资收益、自有及自筹资金等,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