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证券简称:易成新能公告编号:2025-09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根据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山西梅山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湖”)、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中特”)、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时代”)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与公司的关系 | 业务类型 | 债权人 | 融资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 山西梅山湖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固定资产贷款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 | 6年 |
| 流动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贷款 | 15,000 | 3年 | ||||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流动资金贷款 |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1年 | ||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流动资金贷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年 | ||
| 合计 | - | - | - | - | 64,000 | - |
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梅山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4MA0KB5CU0A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阮宏伟成立日期:2018年11月30日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销售:建材、生铁、钢材、焦碳;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9,832.50 | 65.55 |
| 海南金海棠科技有限公司 | 3,667.50 | 24.45 |
| 海南琼华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 |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68,411,161.37 | 725,591,445.35 |
| 负债总额 | 725,843,470.12 | 663,193,361.58 |
| 净资产 | 42,567,691.25 | 62,398,083.77 |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54,938,188.62 | 105,236,327.27 |
| 营业利润 | -20,132,387.27 | -58,449,139.50 |
| 净利润 | -20,163,534.31 | -58,525,195.19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梅山湖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0721761877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923.7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占磊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注册地址:鞍山市千山区衡业街7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系针状焦产品制造、销售、贸易、研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6,800.00 | 49.52 |
| 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200.00 | 33.0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东鼎建材有限公司 | 5,923.70 | 17.46 |
| 合计 | 33,923.70 | 100.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398,005,076.26 | 378,952,941.66 |
| 负债总额 | 158,417,569.91 | 129,404,260.69 |
| 净资产 | 239,587,506.35 | 249,548,680.97 |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189,909,896.70 | 72,092,854.02 |
| 营业利润 | -7,220,979.51 | -48,871,707.05 |
| 净利润 | -8,744,714.67 | -37,914,133.82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鞍山中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MA9GTT654R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伟峰成立日期:2021年5月13日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汴东产业集聚区化验中心10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3D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
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38.46 |
| 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 | 53.85 |
| 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7.69 |
| 合计 | 13,000 | 100.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01,479,578.86 | 695,946,923.49 |
| 负债总额 | 542,488,698.50 | 519,592,409.94 |
| 净资产 | 158,990,880.36 | 176,354,513.55 |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51,385,237.41 | 74,210,320.99 |
| 营业利润 | -11,973,817.09 | 26,632,184.66 |
| 净利润 | -9,835,365.14 | 17,965,141.72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开封时代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控股子公司梅山湖拟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融资金额6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45,000万元,期限6年,流动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贷款15,000万元,期限3年,年化综合利率不超过4.10%,需公司为
其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梅山湖其他股东将以持有的股份质押给易成新能提供反担保,梅山湖将以现有的设备资产质押给易成新能提供反担保。
2.控股子公司鞍山中特拟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流资贷款业务,融资金额3,000万元,年化综合利率不超过3.60%,期限1年,需公司为其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鞍山中特将等额不动产抵押给易成新能提供反担保。
3.控股子公司开封时代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流资贷款业务,融资金额1,000万元,年化综合利率不超过3.00%,期限1年,需公司为其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为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此次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补充其营运资金需求,确保子公司能够顺利开展业务,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稳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系因被担保人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1,14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3%。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山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为1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该担保为2025年4月公司收购梅山湖65.5456%股权前发生,在梅山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被动形成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在《关于山西梅山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梅山湖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梅山湖股东海南金海棠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琼华科技
有限公司将积极协调有关公司尽快偿还银行贷款,解决前期梅山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