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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智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 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智平,1956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编辑。曾任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理事长、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大学兼职教 授、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编辑、总经理。现担任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 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2次,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 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合规,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 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4次,其中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本人未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议案 均投出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规定,公司没有发生 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治理运作规范,未出现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未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执行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等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 进展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 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广大投资者 关注的问题,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指导和监督内部审 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评估。2025 年度,本 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2025 年度,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9 天。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良好的履职条件,主动与本人沟通交流。公司高度重 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在每次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 供相关会议材料,定期及不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对提 出的疑问及时解答。2025 年度,本人履职得到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和配合。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 年度,本人持续跟踪并严格监督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督促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履职效能。

2、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2025 年度,本人持续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了独立董事履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主题培训, 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履职监督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永华明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程慧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程 慧女士符合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 能和经验,同意聘任程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度,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等相关事项,本人认 为,以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 年11 月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其实先生、黄建海女 士、程磊先生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智平先生、朱振梅女士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候选人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与2025 年11 月27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蔡玮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 黄建海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程磊先生、杨 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查了上述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上述提名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提名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 2024 年度及2025 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汇报,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认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原 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主动与管理层沟通,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主动学习最新监管政策,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规定;加强与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 见,助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建设性思路, 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智平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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