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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9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977,27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2,599,993.60元,发行费用32,463,506.2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136,487.39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2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208,242.0012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9,260.0036,013.65
合计247,502.00156,013.6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13.65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120,000.0068,953.2657.46%
补充流动资金36,013.6536,013.65(注)100.00%
合计156,013.6589,761.47-

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0,136,487.39元,实际补流转出金额为358,457,234.57元,差额为扣除公司已支付给保荐机构的保荐承销费税金1,679,252.82元。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项目名称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9月30日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年产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厂房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施工,主要设备已基本到位,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部分设备部件尚需调整优化。由于该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导致设备基础施工延后,加上供电配套延后、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进度延迟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比原计划延后。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对年产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于2026年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影响年产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的投入使用时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决策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的议案》: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导致设备基础施工延后,加上供电配套延后、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进度延迟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比原计划延后。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于2026年9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高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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