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2019年1月24日
中创环保:关于为江西彰明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中创环保公告编号:2026-02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彰明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公告编号:2025-015、2025-016、2025-041)。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创”)拟与山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山西鑫盛”)签订关于转让苏州中创持有的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江西彰明”)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0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苏州中创将不再持有江西彰明股权,江西彰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3月16日,公司依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为江西彰明原有相关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江西彰明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中创环保、苏州中创江西彰明51%110.74%3200019.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8CB4P5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孙成宇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月24日

7.营业期限:自2019年1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8.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区高新大道以北、富强路以西

9.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技术开发、推广及应用服务。贵金属收集、处置、利用;贵金属基础化学及金属化学物生产、加工及销售;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五金机电、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架构图: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75,307,047.4072,455,884.00

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持股51%)

上海钯不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钯不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持股49%)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净资产

净资产-8,090,108.90-14,964,160.79
负债总额83,397,156.3087,420,044.79
应收款总额1,762,189.991,763,389.99
项目2024年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945,264.2619,865,324.39
营业利润-8,505,826.36-6,871,433.27
净利润-9,282,294.38-6,874,05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13,985.68-1,653,985.75

12、经查,江西彰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江西彰明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为其提供了融资贷款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3150万元。

自本协议签订截至相关融资贷款到期,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为江西彰明相关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山西鑫盛作为江西彰明的新股东,就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上述担保义务向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担保责任全部解除之日后两年止。若贷款履行期限届满时,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仍未解除,且江西彰明及其关联方未按时还款而需申请续贷或申请展期的,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在反担保保证期限内,山西鑫盛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届满前向苏州中创主动提交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确保其公司净资产数额大于反担保数额。若山西鑫盛未主动告知其公司财务状况,或因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净资产低于上述金额的,山西鑫盛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方式,以补足反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1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73.4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及苏州中创向江西彰明提供担保,实质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银

行融资贷款担保的延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