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048 |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2幢1层)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二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特别提示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事宜。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美的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美的集团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7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即288,234,136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发行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850.67 | 43,850.67 |
| 2 |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696.32 | 43,696.32 |
| 3 |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9,230.48 | 29,230.48 |
| 4 |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 18,380.69 | 18,380.69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65,158.16 | 165,158.16 |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6、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暖通,美的集团通过美的暖通控股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9、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号)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说明”,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有关本次发行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目录发行人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目录 ...... 7
释义 ...... 9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1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 1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1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8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8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 18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9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19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1
一、基本信息 ...... 21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21
三、主营业务情况 ...... 22
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22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22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 23
七、本预案披露前
个月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23
八、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 24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2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9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 50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5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的变化情况 ...... 5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52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5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5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53第五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5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4
二、财务风险 ...... 54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55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 56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56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58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60
第七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说明 ...... 6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 63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6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6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66
五、公司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 68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69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美的集团 | 指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 美的暖通 | 指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预案、本预案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合康新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股东会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协议签署日 | 指 | 2026年2月27日 |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美的集团与合康新能于2026年2月27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最近一年一期 | 指 | 2024年、2025年1-9月 |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
| 专业术语 | ||
| MW、GW | 指 | 兆瓦、吉瓦 |
| 装机容量 | 指 | 该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 |
| 分布式光伏发电 | 指 | 建筑物屋顶等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 |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 |
在本预案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中文)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名称(英文) | HiconicsEco-energyTechnologyCo.,Ltd.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合康新能 |
| 股票代码 | 300048.SZ |
| 法定代表人 | 陆剑峰 |
| 注册资本 | 112,829.7357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3年6月11日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2幢1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 |
| 联系电话 | 010-59180256 |
| 邮政编码 | 102600 |
| 公司网址 | www.hiconics.com |
| 电子信箱 | hicon@midea.com |
| 经营范围 | 太阳能、光伏、风电、高压变频器、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桩产业链运营、低压变频器及电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制造高压变频器、低压变频器及电机;销售自产产品、中、低压变频器及配套产品、高低压成套设备、高低压变频成套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系统成套设备;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双碳”战略纵深推进,电气设备与新能源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在全球能源转型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和工业生产电气化进程持续加速。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全社会
用电量累计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历史性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为以变频器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电气设备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在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的同时,新能源产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新能源产业肩负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及稳经济促增长三大使命,截至2025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同比增长35%,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
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
1.53亿千瓦。2025年
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强调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新能源相关电力装备需求持续增长提供政策保障。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升级,驱动高端变频装备国产替代加速随着我国制造业向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型,高压变频器作为工业领域关键节能装备与核心动力控制装置,其技术进步对于提升工业能效、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变频器分会数据,2024年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规模约
亿元,受“双碳”目标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需求持续释放,市场规模稳步增长,高压变频器在冶金、石化、电力等领域的渗透率显著提升。
目前高压变频器行业正经历从“单一调速”向“智能节能系统”的转型,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等高端应用领域,高性能变频器调控系统的需求显著提升,并对变频设备的可靠性、系统集成度及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高端市场长期由ABB、西门子等国际企业主导。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高效节能装备、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及大型发电装备关键部件列入鼓励类范畴,为工业高压变频装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本土品牌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底国产高压变频器市场占有率已达60%以上,高端装备国产替代进程稳步推进。
、全球能源革命催生光储市场爆发,多场景需求持续分化
在全球“双碳”目标驱动下,户用储能系统作为分布式能源核心装备,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根据头豹研究院统计,欧洲为户储主力市场,渗透率预计2025年攀升至56%,同时亚非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为行业带来广阔增量空间。国内政策层面,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家庭场景的深度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光伏逆变器、户用储能系统作为光储系统的核心设备,市场规模随装机量同步扩张,多功率段、多场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为具备核心技术储备的企业提供广阔增量空间。
4、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智慧运营构筑后市场竞争壁垒
分布式光伏凭借选址灵活、就地消纳的优势,成为践行“双碳”目标和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路径。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达
5.3
亿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
44.2%。随着光伏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行业竞争焦点从政策依赖转向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已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融合AI、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化、可视化管理模式,成为光伏电站运维的主流趋势,具备多场景适配与服务能力的企业将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增强控股股东地位,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控股股东系美的暖通,间接控股股东系美的集团。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美的集团通过美的暖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8.50%。本次发行由美的集团以现金全额认购,预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直接持股及通过美的暖通间接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本次发行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保障公司战略与经营的连贯性,优化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长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同时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将控股股东利益与公司价值深度绑定,提振市场预期,实现内在价值与市值表现的良性互动。
2、完善电气设备与新能源双主业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拓展高景气赛道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同步推进电气设备与新能源两大核心业务板块的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
在电气设备领域,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领域稳居国内第一梯队,持续引领核电等领域高压变频器国产化替代。“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高压变频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全面提高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在新能源领域,“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依托美的海外品牌与渠道资源优势,旨在把握全球光伏并网逆变器业务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快速构建户用储能产能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实现产能规模快速扩张与业务营收持续放量,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赛道的布局优势。
3、推动从“光伏电站建设商”向“智慧能源运营商”战略转型
分布式光伏是公司绿色能源业务的核心增长点。依托公司长期积累的光伏EPC经验,以及美的集团及其核心供应链稳定用电需求,本次拟建设智慧光伏电站标杆项目,遴选优质标杆电价地区EPC项目自持运营。项目将配套构建AI智慧能源运营系统,实现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控,并拓展虚拟电厂、电力交易等新盈利模式。此举将推动公司从“光伏电站建设商”向“智慧能源运营商”加速转型,实现持续稳定的发电收益与商业模式升级。
4、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资金需求持续增长。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能够保障本次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优化
资产负债结构,财务结构将更为稳健合理,并加强面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进而整体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美的集团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美的暖通持有本公司18.50%的股份,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即288,234,136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
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数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七)限售期安排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八)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850.67 | 43,850.67 |
| 2 |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696.32 | 43,696.32 |
| 3 |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9,230.48 | 29,230.48 |
| 4 |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 18,380.69 | 18,380.69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65,158.16 | 165,158.16 |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美的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美的暖通持有公司208,685,4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美的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美的暖通持有公司股份208,685,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美的集团直接持股和通过美的暖通间接持股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将超过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美的集团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美的暖通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则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10%,符合《证券法》等关于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授权和审批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尚需履行的授权和审批程序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2、公司股东会同意认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4、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予以注册;
5、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
| 法定代表人 | 方洪波 |
| 总股本 | 7,597,145,346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成立时间 | 2000年4月7日 |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722473344C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控股股东 | 美的控股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美的集团控股股东为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先生,上述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主营业务情况美的集团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工业技术、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新能源、健康医疗、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全球领先的科技集团,已建立ToC与ToB并重发展的业务矩阵,既可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智能家居的产品与服务,也可为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的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
美的集团是一家全球运营的公司,业务与客户遍及全球。截至2025年6月
日,美的集团在全球拥有超过
家子公司、
个研发中心和
个主要制造基地,员工超过19万人,业务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设有22个研发中心和41个主要制造基地,遍布十多个国家。
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美的集团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亿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 2024年末/2024年度 |
| 资产总额 | 5,933.13 | 6,043.52 |
| 负债合计 | 3,592.05 | 3,766.8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41.08 | 2,276.67 |
| 营业总收入 | 3,647.16 | 4,090.84 |
| 营业收入 | 3,630.57 | 4,071.50 |
| 利润总额 | 458.59 | 466.90 |
| 净利润 | 386.38 | 387.5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8.83 | 385.37 |
| 资产负债率 | 60.54% | 62.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9% | 21.29% |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美的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美的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为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后,可能会租赁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厂房屋顶用于建设及持有光伏电站项目,该等光伏电站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以上租赁和售电业务等构成新增公司与美的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预案披露前12个月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日前12个月内,除本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美的集团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850.67 | 43,850.67 |
| 2 |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696.32 | 43,696.32 |
| 3 |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9,230.48 | 29,230.48 |
| 4 |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 18,380.69 | 18,380.69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65,158.16 | 165,158.16 |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将在北京经开区博兴二路3号实施,建设周期
个月,总投资预算约43,850.67万元,拟全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领域稳居国内第一梯队,持续引领核电等领域高压变频
器国产化替代。本次募投项目拟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高压变频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全面提高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1)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智能制造战略,践行“双碳”目标的政策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相继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等政策,明确提出推动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并将高压变频器等高效节能装备列为工业节能重点推广产品。在“双碳”战略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电力、冶金、化工等高耗能行业面临环保约束与电价政策双重压力,对节能降耗设备的需求持续刚性增长。高压变频器作为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的核心装备,可通过调节电机转速实现精准控制,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负载中平均节电率达30%以上,是工业领域落实节能降碳的关键技术路径。本项目计划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推动从设备提供商到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快速转型,构建覆盖高压变频器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能力。因此,项目不仅响应国家智能制造号召,更契合绿色制造和能源转型的战略方向,助力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升级。
2)项目建设是顺应行业技术升级与国产替代趋势,实现高端制造的重要路径
当前,我国高压变频器行业正面临深刻的技术迭代与市场格局重塑。一方面,电力电子器件(如SiC、GaN)及控制算法持续进步,推动产品向高效率、高可靠性、智能化方向演进;另一方面,行业需求正从通用型产品向定制化、集成化方向快速升级,尤其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领域,对
高性能变频器调控系统的需求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响应高端领域对新型变频器产品的技术升级及国产替代的趋势,本项目在大功率高压变频器产线自动化升级基础上,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面向核电领域、矿井等高端领域针对十余项课题开展攻关,持续加强核心技术的储备,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同时项目通过构建贴近实际工况的集成测试环境,系统性提升了复杂系统的可靠性验证与优化能力,系统性提升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推动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面向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领域的高端产品,从而进一步增强高压变频器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的竞争力。
3)项目建设是提升规模化交付能力,巩固并扩大市场领先优势的重要举措在“双碳”目标驱动下,高压变频器作为工业节能核心设备,在传统领域电力、冶金、石化、市政(供水、供热)等领域需求稳定增长,在核电、高速轨道交通、大型矿业、高端化工、新能源(如储能、海上风电)等高端制造领域需求快速增长。随着传统重工业产业结构会持续优化,产业升级项目会持续释放,叠加数字化需求的提升,高压变频器产品的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据智研咨询数据统计,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规模已从2017年的
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0.41%。加之高耗能行业为达成节能减排硬性指标,持续开展产能置换与技术改造,进一步释放对高压变频器产品的需求。然而,目前高压变频器产品的高端应用市场仍由ABB、西门子等国际企业主导,国内厂商受限于产能不足与产品结构单一,在高端领域竞争力较弱。
本项目通过高压变频器产线自动化升级,提升高压变频器产品的规模化交付能力,全面提升高压变频器产品在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增长动能。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产品研发、智能交付与全周期服务的协同发展格局,在快速成长的市场中把握机遇,助力公司打破国外品牌在高端市场的垄断格局,填补高压变频器在高端市场的缺口,实现可持续的业务可持续发展。
(2)可行性
)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战略及能源安全需求高度契合,具备坚实的政策与市场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关键时期,能源安全与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高压变频器作为工业领域关键节能装备与核心动力控制装置,其技术进步与规模化应用对于提升工业能效、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明确将“高压变频调速技术开发及应用”列入鼓励类范畴。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亦强调要推动电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本项目旨在新增高端高压变频器产能,重点实现在核电、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等高端行业的市场供给,其国产化替代与性能提升,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工业领域“双碳”目标的关键技术路径之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推进能源革命”“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战略部署深度契合。核电领域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能源安全基石,其设备自主化要求尤为迫切,本项目建设正是响应并落实这一国家战略需求的具体行动,不仅符合宏观政策导向,也顺应了下游关键行业对高可靠性、自主可控装备的刚性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深厚的技术积淀与完整的产业化能力,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核心支撑
公司已在高压变频器领域构建了贯穿“研发-设计-测试-制造”的垂直一体化能力体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与市场发展趋势,持续在电力电子变换、高性能电机驱动、数字化智能控制及综合能源管理等关键技术领域进行研发投入与创新迭代,不断强化产品规划的前瞻性与精准性,优化产品组合以适配多元化的高端应用场景。在研发体系层面,公司已建成北京与苏州两大研发中心,形成了分工协同、优势互补的技术创新网络。同时,公司积极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与美的集团内部各级研究院保持紧密技术联动,并广泛联合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顶尖科研院校开展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与技术交流,持续推动前沿技术探索与核心知识产权布局。截至2024年底,公司年度新增专利申请达348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新增授权专利
项,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壁垒。在行业合作与测试认证上,公司与T?V、CSA等国际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公司
测试评价中心已获得“T?V北德目击实验室”、“T?V莱茵目击实验室”、“T?V南德认可实验室”及“CSA授权实验室”等多项权威资质,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CNAS认证,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在制造布局方面,公司已形成以北京制造基地为核心、安庆制造基地为重要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公司不仅是技术的践行者,更是行业发展的推动者,作为主要修订单位参与了高压变频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深度介入了光伏储能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动产品技术创新与核心技术布局。综上,公司从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测试验证到规模制造的全链条能力,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无缝衔接、高度可靠的实施路径。
3)成熟的运营体系与创新服务模式为项目持续运营与价值延伸构筑了强大保障公司已建立起一套成熟高效、适应市场竞争的运营管理体系,能够为本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与商业成功提供系统性保障。在市场与营销层面,公司拥有成熟稳定的销售渠道。在核电、大型矿业等对专业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的行业领域,依托深厚的行业理解与技术专长进行深度直销与服务,通过构建稳定的销售渠道,有效覆盖更广泛的市场区域与应用场景。服务模式上,公司前瞻性地布局并推出覆盖高压变频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贯穿于项目的方案咨询、安装调试、预防性维护、远程监控、能效优化、技术改造及备件保障等各个环节,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模式有利于建立长期持续的服务合作伙伴关系,更能通过挖掘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价值,大幅提升项目的长期盈利能力和抗周期性波动能力,实现从销售产品到运营价值的商业模式升华。在组织与人才管理方面,公司推行扁平化、敏捷化的组织架构,并建立了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与考核机制,有利于快速决策、高效响应市场与项目需求。加之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与行业专家,并系统化培养内部骨干,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扎实、覆盖研发创新、精益生产、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等关键职能的核心团队,确保项目各环节能够高效、专业地执行落地,为项目持续运营与价值延伸构筑了强大保障。
4)美的集团全价值链赋能与垂直一体化制造优势,为项目提供坚实产业基础
美的集团强大的产业资源与全球化运营平台为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的深化发展提供战略支持与资源协同优势。公司正持续深化与美的集团的战略协同,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在品牌与市场信任基础方面,“美的”品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及客户基础,能为公司拓展相关新业务板块,提供宝贵的初始信任背书,有助于降低市场认知门槛和初期沟通成本。在供应链与制造协同层面,美的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垂直一体化制造能力、规模化的采购平台以及严格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公司可以借助集团的强大议价能力、稳定的物料供应保障、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与精益制造体系,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从而强化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经开区博兴二路3号。
、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43,850.6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3,850.67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金额占比 |
| 1 | 建筑装修改造费 | 1,878.00 | 4.28% |
| 2 | 设备购置费 | 31,466.00 | 71.76% |
| 3 | 软件购置费 | 989.34 | 2.26% |
| 4 | 研发费用 | 6,415.70 | 14.63% |
| 5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235.83 | 0.54% |
| 6 | 预备费 | 1,037.07 | 2.37% |
| 7 | 铺底流动资金 | 1,828.73 | 4.17% |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金额占比 |
| 合计 | 43,850.67 | 100.00% | |
6、项目效益分析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截至本预案披露日,本项目所涉及环评及备案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涉及需要新增取得土地的情况。
(二)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推进,实施范围覆盖北京、苏州、安庆三地,形成“两地研发+一地生产”的协同布局(北京、苏州基地聚焦技术研发,安庆基地承担规模化生产任务),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核心目标围绕全场景光伏并网逆变器应用展开:通过搭建专用生产线、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快速形成规模化产能与系统解决方案输出能力;全面补全产品矩阵,实现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微型逆变器等全场景覆盖。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3,696.32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核心生产设备购置、关键技术研发投入等核心环节。项目紧扣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市场发展定位,旨在把握全球光伏并网逆变器业务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依托美的集团海外成熟品牌影响力与全球化渠道资源,实现产能规模快速扩张与业务营收持续放量,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赛道的布局优势。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响应双碳政策导向,匹配多场景市场需求增长全球“双碳”目标推动下,光伏作为核心可再生能源,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等应用场景需求持续分化。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明确支持工业级、家用级光伏储能产品发展,要求2027年形成千亿元级产业生态。同时海外市场对高效逆变器的需求快速攀升,多功率段、场景化产品成为市场竞争核心。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新能源核心企业之一,已实现三大核心业务聚焦,新能源板块已成为公司营收增长引擎,目前已推出20kW-40kW户用光伏并网逆变器,覆盖70%户用场景,但在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等领域尚未形成规模化供应能力,且工商业用中大功率产品储备不足,难以满足美的渠道协同下的场景化需求。
本次项目覆盖户用、工商用、大型电站、微型逆变器全场景产品,能够精准匹配政策导向与市场分化需求。通过产业化落地,可填补公司在大型电站及微型逆变器领域的产品空白,承接光伏EPC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协同订单,同时依托美的品牌授权优势进入更多投资方采购白名单,将市场需求转化为实际营收增长。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项目实施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新能源赛道布局的关键举措,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2)顺应技术迭代趋势,完善全功率段产品矩阵
光伏逆变器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全功率段覆盖方向演进,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技术、AI能源管理系统的应用成为核心竞争力。微型逆变器凭借分布式发电优势,在户用高端市场增速显著。大型地面电站则对逆变器的功率密度、转换效率提出更高要求,行业呈现“小功率精细化、大功率规模化”的技术分化趋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已设立北京、苏州两大研发基地,同步开发第二代产品及微型逆变器等,具备全功率段产品研发的技术基础。
本项目通过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聚焦三相户用/工商用逆变器、大型电站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的技术转化与量产,能够顺应行业技术迭代趋势,将公司研发优势高效转化为产品竞争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构建从微型到大型电站的全功率段产品矩阵,彻底解决当前产品覆盖不足的问题,通过技术差异化构建核心竞争壁垒。这不仅是应对行业技术变革的必然选择,更是公司巩固光伏逆变器领域行业地位、提升长期盈利能力的关键布局。
)强化产业链协同效应,支撑全球化战略布局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已从单一产品竞争升级为产业链协同与全球化布局竞争,依托母公司渠道资源、供应链整合能力实现协同发展,以及拓展海外市场成为企业增长的关键路径。海外户用、工商业光伏市场增速显著,对本地化供应能力与产品适配性提出更高要求,全球化布局已成为行业头部企业的核心战略方向。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新能源板块核心平台,已形成“光伏逆变器+储能+EPC”的业务协同体系。美的品牌授权为公司产品进入国内外主流采购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公司已启动海外本地化运营,建立海外仓库与物流合作体系,但当前逆变器产能不足制约了协同效应发挥与海外扩张速度,海外市场贡献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本项目通过扩大光伏逆变器产能、完善产品矩阵,能够进一步强化与美的集团渠道、供应链的协同效应,显著提升“光伏EPC+逆变器”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供应能力,更好地承接集团内部协同订单。同时,项目产出的多场景、全功率段产品可精准匹配海外不同市场的需求特征,为公司全球化布局提供核心产品支撑,助力提升海外市场份额。通过产业链协同与全球化拓展的双向赋能,公司将有效突破当前业务增长瓶颈,实现从国内区域市场向全球市场的跨越,显著增强长期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
)可行性
1)核心技术积累与研发投入,筑牢项目技术基础
当前光伏逆变器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宽适配方向发展,转换效率、适网性能、安全防护成为核心竞争指标,而户用、工商业、地面电站等多场景需求对产品矩阵完整性提出更高要求。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专利储备的企业才能持续占据市场优势。
公司依托美的集团技术赋能,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增长迅速,高强度投入保障了技术创新活力。截至2024年底,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48项,其中发明专利139项,在逆变器领域形成多项核心技术突破,适配复杂屋顶场景与电网环境,且通过全球最高安全等级认证。公司成熟的技术积累与持续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2)全球市场需求爆发与业务放量,奠定项目市场可行性基础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全球光伏产业持续高增。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亿千瓦,同比增长35%,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
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
1.53亿千瓦。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及大型地面电站成为三大增长引擎。海外市场方面,欧洲、澳洲等地区户储与光伏需求旺盛,为逆变器企业提供广阔增量空间。作为光伏系统核心设备,逆变器市场规模随装机量同步扩张,多功率段、多场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
公司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新能源业务实现爆发式增长。2024年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增长迅速,逆变器产品出货量随终端需求同步提升。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户用及工商业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累计超3GW,形成规模化项目交付经验。海外市场方面,依托美的集团全球渠道资源,产品通过CE等国际认证,借助热泵海外销售渠道快速触达目标客户,为项目新增产能提供充足消化空间。
)品牌授权赋能与政策支持,强化项目市场拓展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激烈,品牌认可度直接影响市场准入与客户合作意愿,而新能源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政策红利与地方扶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为逆变器产品赋予更多增值服务空间。
公司凭借美的集团品牌授权,显著提升市场认可度,顺利进入电站投资方采购白名单,大幅降低市场拓展成本。政策层面,公司作为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支持。公司在安徽、浙江、江苏等多省市取得售电资质,已经形成“产品+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国内市场通过“渠道插旗行动”深耕户用光伏EPC领域,借助美的集团供应链客户资源拓展工商业市场。海外市场依托美的全球渠道网络,快速覆盖欧洲、澳洲等核心区域,品牌赋能与政策支持形成合力,为项目市场拓展提供强大助力,保障产能消化与预期收益实现。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包括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号、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
号和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迎宾东路
号。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43,696.3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3,696.32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金额占比 |
| 1 | 建筑装修改造费 | 660.00 | 1.51% |
| 2 | 建筑租赁费 | 572.86 | 1.31% |
| 3 | 设备购置费 | 24,950.56 | 57.10% |
| 4 | 软件购置费 | 370.79 | 0.85% |
| 5 | 研发费用 | 12,080.00 | 27.65% |
| 6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94.68 | 0.45% |
| 7 | 预备费 | 792.85 | 1.81% |
| 8 | 铺底流动资金 | 4,074.58 | 9.32% |
| 合计 | 43,696.32 | 100.00% | |
6、项目效益分析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截至本预案披露日,本项目所涉及环评及备案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涉及需要新增取得土地的情况。
(三)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实施地点包括北京、苏州、安庆三地,其中研发位于北京和苏州,生产位于安庆,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拟通过建设专用生产线、强化研发投入,快速构建户储产能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加速二代产品规模化落地与三代产品技术突破,完善全场景产品矩阵。项目总投资29,230.48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投向设备购置、研发费用等核心领域。本项目立足于公司发展户用储能市场的定位,拟把握全球户储业务高速增长战略窗口期。通过本次项目,公司将快速构建户用储能产能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依托美的海外品牌与渠道资源优势,实现产能扩张与业务规模的快速放量。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顺应全球户用光储市场爆发趋势,承接政策导向与需求红利在全球“双碳”目标驱动下,户用储能系统作为分布式能源核心装备,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根据头豹研究院统计,欧洲作为户储主力市场,渗透率预计2025年攀升至56%,较2022年的18%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亚非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为行业带来广阔增量空间。国内政策层面,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家庭场景的深度应用,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公司紧抓行业机遇,户用储能业务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公司依托美的集团品牌授权与渠道优势,产品已切入欧洲、澳洲高端市场及亚非拉新兴市场。但目前户储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相对较低,与行业增长速度及公司资源禀赋尚不匹配。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全球市场红利、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的必然选择,可有效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户储业务在整体营收中的占比,巩固市场先发优势。
)突破技术迭代瓶颈,完善产品矩阵以适配多元化场景需求当前户用光储行业正朝着高安全、高集成、智能化方向迭代,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技术、AI智能控制技术与储能系统的融合应用成为核心竞争力,同时市场对产品的功率覆盖、场景适配性要求持续提升。大功率、高转换效率户储系统成为主流,需求快速增长,而户用场景则对一体机、分体机的差异化适配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高强度投入,构筑了坚实技术基础。2024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48项,其中发明专利139项,新增授权专利91项,技术成果转化效率显著。公司目前已量产第二代自研户储单相及三相堆叠一体机,同步开发第三代一体机、分体机产品,通过全球安全等级认证,并在2025年SNEC展发布150kW工商业光伏逆变器。但公司户储光逆产品、智能EMS平台等后续迭代仍处于储备阶段,产品功率覆盖与场景适配性需进一步拓展。本次项目通过强化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可加速三代产品规模化落地,推进新一代产品技术突破,完善从户用到工商业的全场景产品矩阵,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3)破解产能供给约束,构建专业化生产体系支撑业务放量
户用光储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对产线专业性、自动化水平要求较高,不同功率段、不同类型产品在生产工序、测试标准、设备适配性上存在显著差异,混合产线生产易导致效率低下、成本增加,难以满足大规模订单交付需求。随着行业需求激增,头部企业纷纷布局专用生产基地,产能规模与生产效率成为核心竞争要素。
公司户储业务虽已启动北京基地产量爬坡,且安庆光储制造基地于2025年6月正式投产,但现有产线多为混合机型设计,主要适配第一代小功率产品,对第二代一体机、分体机的生产匹配度较低,制约了新品量产与订单交付。本项目将建设一条户储产品研发中试线,两条户储系统专用生产线,配备自动化生产与智
能检测设备,优化生产布局与仓储体系,可有效突破产能瓶颈,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为业务持续放量提供坚实的产能支撑。
)深化渠道协同优势,提升全球市场份额与抗风险能力户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影响力、渠道覆盖能力与客户资源储备成为企业突围的关键。海外市场方面,国际品牌凭借先发优势占据高端市场,国内企业需依托成本技术优势与渠道拓展能力抢占份额;国内市场则呈现集中度提升趋势,政策引导下行业资源向头部企业集聚。同时,客户结构单一容易导致经营风险,多元化客户群体构建对企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控股企业,可借助“美的”品牌知名度进入电站投资方采购白名单,同时依托美的全球销售渠道与技术支持,快速拓展海外市。但公司当前户储客户集中度较高,且户储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初期,全球市场份额有待提升。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依托丰富的产品矩阵与规模化产能,进一步深化与美的渠道的协同效应,拓展海内外多元化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全球市场渗透率,增强抵御市场波动与行业竞争的能力,巩固在户用光储领域的行业地位。
(2)可行性
1)深厚技术积累与持续研发投入,为本项目提供核心技术保障
当前户用储能系统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迭代,核心技术储备与研发能力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壁垒。随着全球光储市场对产品安全性、兼容性及能效指标要求不断提升,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迭代能力的企业才能持续占据市场优势。
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高强度投入,构筑了坚实技术基础。2024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48项,其中发明专利139项,新增授权专利91项,技术成果转化效率显著。在户储系统领域,公司已构建垂直一体化研发能力,自主开发户储一体机、PCS、BMS、EMS等全品类产品,第二代自研户储单相一体机、三相堆叠一体机已实现市场化,第三代产品储备项目稳步推进,同时着手布局新一代户
储光逆产品,形成完整技术迭代体系。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持续强化,为项目核心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撑。综上,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及完善的技术迭代机制,能够有效保障本项目核心产品的研发突破与产业化落地,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技术保障。2)全球光储市场高速增长,为本项目奠定广阔市场基础在全球“双碳”目标引领及能源结构转型驱动下,户用储能系统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海外市场方面,欧洲、澳洲等地区能源价格提升及电网稳定性需求,推动户用光储一体化需求持续旺盛;国内市场受益于政策支持与分布式光伏普及,户用储能系统市场规模快速扩容,为相关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新能源业务已成为核心增长引擎,转型成效显著。其中户用储能系统业务增长迅猛,展现出强劲的市场增长潜力。公司产品布局贴合全球市场需求,第一代自研户储产品已适配欧洲、澳洲等地区需求,第二代户储一体机、分体机等系列产品可覆盖亚洲、非洲等多区域差异化需求,为全球市场拓展提供产品支撑。综上,全球光储市场的高速增长态势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爆发式发展形成共振,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广阔的市场基础。
3)美的集团全方位赋能,构建品牌与渠道核心优势
户用储能系统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影响力、全球化渠道布局及客户资源储备成为企业抢占市场、消化产能的关键因素。尤其在海外市场,品牌信誉与本地化服务能力直接决定产品渗透率与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企业,获得集团全方位资源赋能,构建了显著的品牌与渠道优势。品牌层面,公司获得美的集团品牌授权,依托“美的”全球知名品牌的知名度与信誉,大幅降低市场推广初期的信任成本,快速赢得全球客户认可。渠道层面,公司与美的集团楼宇科技事业部展开协同合作,借助美的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与技术支持,实现户储产品快速触达海外目标客户群体;同时加速海外本地化布局,组建独立的海外营销与售后团队,推进欧洲前置仓建设,优化物流周期与服务响应效率,已在欧洲、澳洲等核心市场构建起完善的服务体系。此外,
美的集团自身及上下游供应链客户具备丰富的分布式光伏安装需求,为公司拓展工商业光伏EPC客户、协同消化户储系统产能提供了重要支撑。综上,依托美的集团在品牌、渠道及客户资源方面的赋能,公司已构建起差异化竞争优势,能够有效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4)完善的制造体系与供应链能力,保障项目产业化落地户用储能系统产业化需依托标准化制造基地、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及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实现产品质量管控、成本控制与交付效率的平衡,满足全球市场的批量订单需求。
公司已构建起完善的制造体系与供应链能力,为项目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制造端,公司安庆光储制造基地已于2025年6月正式投产,主要生产户储系统等产品,初期定位聚焦海外市场,与北京制造基地形成互补,构建起“双制造中心”格局。供应链层面,公司借鉴美的集团优质的供应链管理经验与业务流程优化能力,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持续改善业务流程,实现供应链效率提升与成本管控,有效降低试错成本与生产周期。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产品严格遵循国际标准,首代户储产品已完成CE认证,可满足全球不同市场的合规要求,为产业化产品的全球交付提供质量保障。同时,公司生产团队依托美的集团的制造管理经验,已具备规模化生产运营能力,能够快速实现项目产能爬坡与稳定交付。综上,公司完善的制造基地布局、成熟的供应链管理及规模化生产能力,能够保障本项目产业化顺利推进,确保产品质量与交付效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生产保障。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包括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号、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92号和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迎宾东路8号。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29,230.4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230.48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金额占比 |
| 1 | 建筑装修改造费 | 660.00 | 2.26% |
| 2 | 建筑租赁费 | 552.80 | 1.89% |
| 3 | 设备购置费 | 16,438.02 | 56.24% |
| 4 | 软件购置费 | 365.69 | 1.25% |
| 5 | 研发费用 | 8,315.00 | 28.45% |
| 6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35.02 | 0.46% |
| 7 | 预备费 | 544.55 | 1.86% |
| 8 | 铺底流动资金 | 2,219.40 | 7.59% |
| 合计 | 29,230.48 | 100.00% | |
6、项目效益分析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截至本预案披露日,本项目所涉及环评及备案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涉及需要新增取得土地的情况。
(四)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合肥美的合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将在安徽省和湖北省约1,000余户农户屋顶和美的集团部分国内厂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周期
个月,总投资约18,380.69万元,拟全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农户屋顶电站聚焦乡村分布式场景,厂区屋顶电站聚焦工业绿电替代场景,两类项目均依托公司成熟光伏EPC经验,遴选优质标杆电价地区自持运营。项目核心聚焦“户用+工商业”双场景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体系搭建与运营,配套搭建多场景适配的AI智慧能源运营系统,实现两类电站全生命周期智能化
管控。项目旨在通过自持运营获取长期稳定发电收益,一方面盘活乡村闲置屋顶资源,助力“零碳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另一方面替代美的集团厂区传统化石能源消耗,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实现“乡村零碳+工业零碳”双场景示范。此举将推动公司从“光伏电站建设商”向“全场景智慧能源运营商”转型,进一步巩固主业规模优势与技术壁垒,提升品牌在乡村与工业两大场景的影响力及综合竞争力。
、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1)契合国家双重战略导向,彰显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当前,“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引,清洁能源推广、乡村产业赋能与工业绿色转型是三大核心落点。分布式光伏凭借选址灵活、绿色低碳的优势,既是践行“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也能通过场景分化适配多元需求。乡村地区海量闲置屋顶资源为户用光伏提供广阔场景,带来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工业领域作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核心场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凭借自发自用比例高、减排效果显著的优势,成为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绿色能源领域骨干企业,已形成成熟的光伏业务布局。本项目通过“户用+工商业”双场景布局,既能高效盘活乡村闲置屋顶资源,为农户提供稳定的屋顶租赁收益与发电红利,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又能直接替代美的集团厂区传统能源消耗,降低工业生产碳排放,推动“零碳工厂”建设。因此,项目实施既是对国家“双碳”目标、乡村振兴与产业绿色升级战略的全面响应,也是依托企业既有优势实现多场景资源盘活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乡村能源转型、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工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实现战略落地的必要路径。
2)巩固主业规模优势,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随着光伏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规模化运营与场景多元化已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抵御行业波动的关键。分布式光伏因贴近负荷、消纳能力强,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其中户用光伏聚焦分散式资源开发,工商业光伏依托单体容量大、收益稳定的特点,两者形成互补协同,头部企业纷纷通过“双场景布局”实现成本优化与盈利结构升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公司将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列为核心战略方向之一,确立了“绿电为基础、智慧运营为核心、多场景覆盖为支撑”的业务布局。作为美的集团控股企业,公司可依托控股股东的供应链优势、渠道资源与厂区屋顶核心资产,保障两类项目的建设效率与成本控制。自持运营模式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发电收益与现金流,优化“分散式+集中式”(工业场景相对集中)的盈利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本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绿色能源业务矩阵,契合公司全球化能源科技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
3)升级智慧运维体系,构筑后市场技术核心竞争力
光伏行业补贴退坡后,行业竞争焦点从政策依赖转向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已成为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其中智能运维、能源数据分析、用户侧用能服务是核心抓手。随着AI、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化、可视化管理已成为光伏电站运维的主流趋势,而多场景适配能力成为企业差异化竞争的关键——户用光伏需解决分布零散、运维响应慢的痛点,工商业光伏需满足负荷集中、并网等级高、用能协同复杂的需求。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具备智慧运维系统建设与后市场服务的技术基础。本次项目核心聚焦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配套建设的AI智慧能源运营系统将实现“双场景适配”三大核心功能:一是电站端智能管控,针对户用光伏,通过边缘计算节点、物联网传感器实现组件故障实时诊断、运维工单智能派发;针对工商业光伏,强化高压并网参数监测、冲击负荷防护与规模化组件集群管理,解决两类电站的差异化运维痛点。二是数据中台运营,整合户用发电/用能数据、工商业生产负荷数据、电网调度数据,通过AI算法构建多场景发电预测模型、用能优化模型,为电网调峰、农户用能规划、厂区能源替代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用
户侧增值服务,为农户提供峰谷套利、余电交易辅助服务,为美的集团厂区提供绿电消纳统计、碳减排核算、需量响应辅助等服务,延伸后市场价值链条。同时,依托两类电站运行数据持续优化AI算法,强化技术壁垒。因此,本项目是公司升级智慧能源后市场运营体系,构筑多场景技术核心竞争力,适配行业发展趋势的必要选择,同时可支撑公司拓展“建设+运维+数据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拓宽盈利渠道。
)抢占双场景优质资源,实现资源优势向业绩转化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优质屋顶资源成为稀缺性战略资产,其中农户屋顶因存续期长、合作稳定性高,工商业屋顶因单体容量大、收益确定性强,均成为企业争夺的核心赛道。优质屋顶资源的储备与开发能力,直接决定企业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长期竞争力与盈利空间。
公司通过多年户用光伏业务深耕,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农户屋顶资源与稳定客户基础,同时依托美的集团控股股东优势,可独家整合其核心厂区的屋顶资源。本项目通过“户用+工商业”双轮驱动,可快速将两类核心资源转化为长期盈利资产,实现资源储备与业绩增长的良性循环,是公司抢占行业核心资源、巩固竞争优势的必要举措。5)打造双场景标杆示范,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业务拓展当前分布式光伏市场竞争激烈,品牌影响力与项目口碑已成为企业获取客户、拓展市场的重要支撑。标杆项目作为企业技术实力、运营能力的直观体现,能够有效提升品牌公信力,而“户用+工商业”双场景标杆的打造,可覆盖乡村与工业两大核心市场,形成更广泛的示范效应。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控股的新能源企业,依托股东品牌背书与自身业务积累,已形成一定行业影响力。本次项目兼顾户用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持运营及智能化管理,既展现公司在乡村资源整合、农户合作、分散式运维的综合能力,也彰显在工商业规模化建设、高压并网、工业能源协同的技术实力,可打造为区域内“零碳乡村+零碳工厂”双标杆。项目成功实施后,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在乡村与
工业两大场景的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农户、制造企业客户参与合作,带动户用与工商业光伏EPC、运维服务等相关业务全面拓展,是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务协同增长的必要路径。
(
)可行性1)政策环境双重利好,双场景发展空间明确在“双碳”目标持续推进背景下,户用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均获得明确政策支持。农村领域,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就地消纳,电网企业开辟并网绿色通道。工业领域,《“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工业领域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多地出台工商业光伏补贴、能耗置换、并网优先等支持政策。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53亿千瓦。农村市场与工业市场均呈现强劲增长潜力,政策与市场双重驱动为项目双场景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分布式光伏项目经验丰富,实施能力全面达标分布式光伏已进入规模化、精细化发展阶段,户用与工商业项目分别对资源整合、快速并网、标准化建设及运维保障提出差异化要求:户用项目需侧重分散资源整合与快速交付,工商业项目需强化屋顶改造、高压并网、规模化施工的能力。具备双场景全流程实施经验的企业,能够有效规避各类核心风险,而自持运营模式更考验企业的长期项目管控与效益保障能力。
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已积累扎实的全流程经验。户用场景:聚焦户用光伏EPC领域实现重点区域突破,构建成熟的政策适配、市场拓展与快速交付体系,依托美的集团渠道优势高效整合农村屋顶资源。工商业场景:依托美的集团内部协同,已参与多个厂区光伏项目的前期规划与技术方案设计,积累了工商业屋顶承载力评估、高压并网流程办理、规模化施工组织等关键经验。同时,公司可借
助美的集团品牌影响力与政策响应能力,合规享受两类项目的政策红利,高效推进备案、并网流程,为本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智慧运营技术储备充足,适配双场景可视化管理需求随着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化、多场景布局,传统运维模式已难以适配差异化管理需求,智慧能源运营系统成为提升电站效率、降低运维成本的核心支撑。行业趋势显示,融合数据采集、实时监控、智能诊断、可视化管理的多场景适配平台,是关键竞争力。
公司在智慧能源领域具备深厚技术储备,以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可有效整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设施、充电桩等新型能源主体,以及楼宇设备等离散负荷资源,实现能源数据的实时监测与统一调度控制。核心设备方面,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光伏逆变器产品线,具备适网性强、智能调节、远程升级等优势,为数据采集与传输提供可靠硬件支撑。同时,公司打造的美墅绿电解决方案实现家庭发储用全链智能管控,积累了成熟的终端能源可视化管理经验,可直接迁移至农户屋顶、工商业屋顶等光伏项目的智慧运营系统建设中。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强化专利布局,持续强化技术迭代能力。综上,公司的智慧平台技术、核心设备优势与研发实力,可充分满足本项目智慧能源运营系统的数据可视化管理需求,为项目高效运营提供技术支撑。
)股东资源协同赋能,强化项目综合竞争力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规模化、多场景推进,离不开品牌、渠道、产业链、核心资源的综合支撑。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可充分借助控股股东资源实现双场景赋能。
品牌层面,依托美的在农村市场的高知名度与制造业领域的行业影响力,快速获得农户与工业客户信任,降低市场开发成本。资源层面,独家整合美的集团国内厂区屋顶核心资源,同时借助美的全国性渠道网络拓展农村屋顶资源,形成“内部核心资源+外部市场资源”的双保障。产业链层面,美的集团供应链体系可为项目提供高性价比的光伏组件、储能设备、大功率变压器等核心物资,通过
规模化采购控制两类项目的建设成本。市场拓展层面,依托美的集团在制造业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可将厂区光伏项目成功模式复制推广,拓展外部工商业光伏市场。美的集团的资源与公司的项目运营能力形成深度协同,有效提升本项目的资源获取效率、成本控制能力与盈利空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美的合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和湖北省以及美的集团部分国内厂区。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18,380.6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380.69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金额占比 |
| 1 | 建筑租赁费 | 45.00 | 0.24% |
| 2 | 设备购置费 | 10,646.42 | 57.92% |
| 3 | 软件购置费 | 270.00 | 1.47% |
| 4 | 施工开发费 | 5,710.00 | 31.07% |
| 5 | 研发费用 | 1,120.00 | 6.09% |
| 6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38.00 | 0.21% |
| 7 | 预备费 | 501.28 | 2.73% |
| 8 | 铺底流动资金 | 49.99 | 0.27% |
| 合计 | 18,380.69 | 100.00% | |
、项目效益分析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截至本预案披露日,本项目所涉及备案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涉及需要新增取得土地的情况。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3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应对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与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其中,重点预留部分资金专项支撑海外销售渠道拓展,为公司业务海外布局、渠道搭建及市场渗透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助力集团绿色能源全球化战略落地。
、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基于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前景、日常经营资金状况以及近年来市场竞争和环境变化的综合考虑,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支撑公司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需要补充与业务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补充营运资金将重点赋能海外销售渠道拓展,核心围绕三大方向推进:一是依托集团全球营销网络资源,在欧洲、东南亚、拉美等新能源需求旺盛区域,搭建专属新能源产品分销体系,设立区域渠道运营中心,完善海外本地化服务团队配置,快速打通“产品-渠道-终端”链路;二是加大海外合作与推广投入,与当地知名能源分销商、工程承包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参与海外新能源展会、技术研讨会,强化公司产品在海外新能源领域的曝光度与影响力,抢占区域市场份额;三是配套海外渠道物流与库存资金,优化海外仓布局,保障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智慧能源终端产品的及时供应,提升渠道响应效率与客户满意度。本次补流资金项目将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及海外业务拓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海外渠道建设资金需要、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及全球化布局的开展提供坚实资金支持。
(2)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61.56%(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较高的负债水平对公司资金管理和财务运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产品技术开发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若未来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面临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有效充实股权资本,改善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合理、可行。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同时将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公司整体实力将进一步提高,业务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提高公司未来整体盈利水平。本次发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经营稳健性,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长期回报。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和主业,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预计将有效扩大,从而能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由于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不排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性。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同时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构建新能源全价值产业链,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资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发行亦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公司章程需要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等进行相应的修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结构、注册资本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美的集团。本次发行前,美的暖通持有公司208,685,4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未来若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达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收入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向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但是,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相应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和开始运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逐步提升。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暖通,美的集团通过美的暖通控股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
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参见“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按合并口径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为61.56%。本次发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改善整体财务状况。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当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决定的结果。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保障情况良好,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场开拓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使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若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自身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有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664.04万元、80,232.25万元、97,997.62万元和132,764.87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44%、25.34%、21.15%和26.71%。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
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7,357.00万元、41,842.05万元、99,496.34万元和63,918.88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5%、13.22%、21.47%和12.86%。尽管公司近年来存货金额和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下降,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
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可能导致增加占用营运资金、加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风险,依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说明”,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及发行风险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申请能否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归属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或不影响拟进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最近六个月内拟进行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制订的长远战略规划,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公司因前述第三条规定的情况不能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九)其他规定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情况2023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643,322.2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0,803,751.6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0,633,425.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
月
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129,836.5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10,702,717.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3,120,537.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情况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96,131.8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00,406,586.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9,733,445.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因公司2022-2024年度母公司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亦不涉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健全和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每三年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覆盖了2026年至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归属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或不影响拟进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重大资本性支出是指:最近六个月内拟进行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的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七节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128,297,357股为基数。不考虑后续期间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5,158.16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假设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288,234,136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5,000.00万元至7,500.00万元和8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本次预测假设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取业绩预告数据的中间值,分别为6,250.00万元和1,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对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减少20%;
②与2025年度经营情况均持平;③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在预测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之外其他因素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1,128,297,357 | 1,128,297,357 | 1,416,531,493 |
|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 2026年12月末 | ||
| 假设情形1: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减少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50.00 | 5,000.00 | 5,0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1,000.00 | 800.00 | 80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4 | 0.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4 |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假设情形2: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50.00 | 6,250.00 | 6,25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0.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假设情形3: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50.00 | 7,500.00 | 7,5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1,000.00 | 1,200.00 | 1,20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7 | 0.0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7 | 0.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1 |
注: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请参见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是美的集团旗下从事新能源与工业自动化领域的科技企业,主要覆盖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用储能及光伏并网逆变器、高压变频器三大业务。其中,以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用储能及光伏并网逆变器为主的新能源业务,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化的绿色能源服务;以高压变频器为主的工业自动化业务,致力于为工业领域客户提供先进的工业传动解决方案。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同步推进电气设备与新能源两大核心业务板块的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在电气设备领域,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领域稳居国内第一梯队,持续引领核电等领域高压变频器国产化替代。“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高压变频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全面提高在核电、新型储能、
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在新能源领域,“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依托美的海外品牌与渠道资源优势,旨在把握全球光伏并网逆变器业务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快速构建户用储能产能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实现产能规模快速扩张与业务营收持续放量,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赛道的布局优势。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储备情况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业务体系,并根据积累的管理经验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且在实际执行中效果良好,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可以满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此外,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计划,继续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人员招聘培养工作,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技术储备情况公司专注于工控和新能源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提升公司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整合研发资源,扩充研发团队,加强公司内部资源协同和对外技术合作,以科技领先战略牵引人才密度和人才厚度,公司技术实力和质量能够得到保障。
3、市场储备情况公司长期从事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以及新能源相关业务,积累了先进的技术和优质且广泛的客户资源。通过丰富的产品类别、可靠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售后服务,打造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公司将尽量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通过深入了解和分析行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公司自身及原材料供应等基本情况所做出的重大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将会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将有利于巩固及扩大销售规模,有利于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分配原则和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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