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22证券简称:吉峰科技公告编号:
2026-012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
月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月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田刚强、范欣林、孟月华、乔晓军、尹群峰、何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刚强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13)。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