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22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
2026-01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计划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1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其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4,933,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96%减少至7.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王新明 | 集中竞价 | 2025.11.17—2026.2.10 | 8.48 | 2,000,000 | 0.40 |
| 王红艳 | 8.45 | 2,933,900 | 0.59 | ||
| 山南神宇 | 0.00 | 0.00 | 0.00 | ||
| 合计 | — | — | 4,933,900 | 1.00 | |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 | 合计持有股份 | 44,275,115 | 8.96 | 39,341,215 | 7.9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275,115 | 8.96 | 39,341,215 | 7.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港通北二路219号、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22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2月10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4,933,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0%。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96%减少至7.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吉峰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22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93.39 | 1.00 | ||||
| 合计 | 493.39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44,275,115 | 8.96 | 39,341,215 | 7.9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275,115 | 8.96 | 39,341,215 | 7.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计划减持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2026年2月10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