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7 月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人员信息: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250 人, 注册会计师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954 人。
天健2024 年业务收入为29.6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 亿元。2024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756 家,收费总额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 家。
2.项目信息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李元良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7 家。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 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雅慧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 及的上市公司超过3 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 立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制定了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研发支出资 本化、长期资产减值以及关联方交易等。
天健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 构,在履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 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 名已过半数,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 富经验的独立董事牟文女士担任。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7 次,所有议案均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通过,未提出 异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持续督促并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 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统筹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单 位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同时认真落实公司董事会授权的 其他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事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管理 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
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 年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公司审 计委员会委员就年报审计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3.2026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初稿》 进行审议,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应进行调整的事项进行 了充分沟通,认可了天健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 见。
4.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审计内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 程、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 出建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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