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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牟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牟文)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积极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牟文,女,汉族,湖南衡山人,1965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四川大学商学院讲师、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达卡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等。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瑞雪丰泰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符合各项监管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1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牟文15213003

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谨慎行使独立董事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参加了7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保证审计委员会发挥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的作用。特别是在定期报告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反复沟通,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1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审议其薪酬考核及支付情况等,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5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发挥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的作用。

4.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1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核公司《2024年度ESG工作报告》,监督

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共计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经审阅相关材料,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的沟通讨论,对审议事项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各方面均运作规范,2025年本人不存在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委员会各委员的沟通汇报频次,与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

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定期听取公司关于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情况,监督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积极关注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虚心采纳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同时不定期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的沟通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编制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披露文件,保证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的信息。

4.报告期内,持续关注现金分红、投资者回报及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情况。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报告期内实施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本人认为公司对股东回报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均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对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了便利,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和披露,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公司。本人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21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现场调研、审阅材料、

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

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及其他时间现场听取董事会或管理层汇报,并通过考察走访、实地调研公司及相关单位、审查必备文件等资料信息、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等多种工作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审计等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同时,通过微信、电话及邮件、通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本人按期接收并阅览公司发送的《监管动态》《行业分析报告》等信息,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足够的资源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能做到预先审议、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专业角度积极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年审会

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阅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共组织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规范运作、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报告,并结合必要的实地考察,以及在审计过程中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相关情况及重点事项进行了多次直接沟通,从而切实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沟通、协商,确定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制定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经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沟通,确定了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25年度报告审计重点等事项。

3、充分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汇报,与年报审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

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同意了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发挥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的作用。本人同意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支付情况。相关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履职期间始终保持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影响。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进展,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确保对公司情况的深入了解。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本人坚持事前审慎研判,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为独立履职提供了良好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和客观公正的精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一是持续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提高自身专业判断能力,向公司提出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决策建议。二是强化现场调研沟通。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层及中小股东深入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发挥专业制衡作用。在董事会决策中坚持独立判断,充分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牟文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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