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同时对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及运行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并对其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统筹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审计监察部具体组织实施,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单位开展系统评估。在日常监督层面,审计监察部持续对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开展日常监察、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参与大额招投标、重大经济活动及重要商务谈判的过程监督,并对工程项目签证与结算环节实施现场监督与审核。在此基础上,结合审计与监察发现,及时提出内部审计意见,形成工作报告,为内部控制持续优化提供支撑。
各下属公司设立的内部控制小组定期检查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确定评价结果。审计监察部汇总评价底稿,编制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汇总表,并在此基础上编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对外披露。此外,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实施外部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方大智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云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东莞市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方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6.6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20%。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模块: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人力与薪酬管理、费用管理、财务报告、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管理、生产与存货、工程建设管理(含房地产公司与工程相关模块)、套期保值、物业租赁及权益管理。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
(一)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权责分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定了权限指引并保持权责行使的透明度,能够适应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结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力与责任落实到各单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运营特点及管理需要,进行了资源整合,对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规范,对相应人员的任免及职责分配进行了调整。通过一系列的调整使公司的资源整合更趋合理,体系活动更加有效。
2.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践行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持续完善“引育用留”一体化人才发展机制。在人才引进方面,结合核心业务发展需求,通过多元化渠道选拔优秀人才,重点加强海外业务人才储备,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公司重视员工职业发展与成长,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通道。通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能力提升课程,持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通过“方大工匠”、卓越团队、优秀员工等评选机制,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安全生产责任:公司始终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现场监督与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运行。
4.企业文化:公司围绕“数智赋能、科学管理”的年度主题,持续深化“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经营理念和“诚实、信任、合作、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实干、创新、团结、担当”的文化精神,营造“快乐中工作,工作中快乐”的文化氛围。公司继续开展“方大工匠”评选活动,弘扬精益求精、爱岗敬业的工匠精神,激励员工在数字化变革中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同时,公司通过定期举办员工生日会、季度下午茶等常态化关怀活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促进健康生活与快乐工作的平衡发展。
5.党建学习:方大集团党委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红色教育、理论培训等系列活动,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党员队伍凝聚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得以实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公司定期对重大业务项目、经营管理情况、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
(三)重要控制活动
本年度,通过风险检查、内控测试、专项审计、日常监察等方式,对采购管理、市场开发管理、工程管理、费用管理、财务报告等关键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估。结合流程优化与数字化工具的应用,持续提升内控
实效,现将重要控制活动说明如下:
1.采购管理公司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询价及合同审批流程。在价格管控方面,建立多维度询价比价机制:
采购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及库存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等多种方式获取供应商报价,确保采购价格公允合理。对于大宗物资采购,执行“三方比价”原则,综合评估供应商的报价、质量、交付能力及售后服务,择优确定合作对象。本年度,结合专项审计工作,重点对采购价格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关注是否存在价格偏离市场水平、围标串标等潜在风险。同时,推动框架协议采购与集中采购占比提升,加强规模效应的议价能力,使采购成本可控、过程透明。
2.市场开发管理公司围绕市场拓展与销售全流程风险管控,加强客户资质审核、信用评估、投标报价及合同履约等环节的管理。本年度,通过市场开发专项审计,重点检查标书质量管理、重点项目投标策略及新市场开拓的合规性。结合行业趋势与竞争对手动态,优化市场布局与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宣传与客户关系维护。在收款环节,对应收账款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催收跟踪与绩效挂钩机制,定期召开收款分析会议,确保资金安全回笼。
3.工程管理公司持续完善工程立项、投标报价、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结合幕墙业务“项目制+区域化”的管理特点,推行项目前期策划与分阶段精细化管理模式,强化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的协同联动,提升项目计划执行率与资源配置效率。
本年度,以智慧幕墙业务板块为重点,开展核心业务流程优化与内控测试工作。通过梳理项目全流程关键节点,简化冗余环节,明确权责分工,重点对项目成本管控、进度管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规性进行检查评估。同时,推广信息化管理平台在项目进度跟踪、材料采购、现场施工等环节的应用,提升管理透明度与决策效率。
4.费用管理
公司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对主要费用支出实行预算控制与分级授权审批。本年
度,公司上线差旅管理平台,实现机票、酒店等商旅产品的线上集中预订与统一结算。员工通过平台直接执行差旅安排,系统自动对接费用标准与审批流程,有效规范事前申请、事中控制与事后报销的全链条管理,提升了费用支出的合规性与透明度。结合费用管理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强化费用报销凭证审核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期开展费用结构分析,推动降本增效。同时,加强费用报销的内部控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防范虚假报销等风险。
5.财务报告公司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报告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本年度,结合收入核算专项审计与财务报告内控测试,重点检查会计政策应用的合规性、日常交易的账务处理及财务报告编制的准确性。通过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及债权债务核实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无漏报或随意取舍。
(四)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交易价格公平、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控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及时按要求进行披露,关联交易未出现重大纰漏,已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与沟通
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对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与员工关系方面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沟通渠道。除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互动易平台、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到访公司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保证沟通渠道畅通。对员工也设立多条内部渠道,保证沟通顺畅有效。
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由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系统建设、系统维护和推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使用、网络使用、数据安全维护等工
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六)内部监督
公司构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筹领导、内部控制委员会专项督导、审计监察部穿透执行的三级内控治理架构。2025年,审计监察部围绕“数智赋能、科学管理”年度主题,制定年度审计计划,以专项审计为抓手,对项目管理、市场开发、采购管理、费用管理、收入核算、资金管理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检查。同时,对集团重大活动、招标采购、干部选拔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或过程抽查,强化日常监督。
公司持续完善“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提升管理”的闭环机制。通过数字化督办平台发放审计整改通知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线分发、跟踪与反馈,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不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将整改效果纳入组织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整改责任的落实,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缺陷类别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合并税前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税前利润1% | 合并税前利润1%≤错报<合并税前利润5% | 错报≥合并税前利润5%且大于500万元 |
| 合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1% | 合并资产总额1%≤错报<合并资产总额5% |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5%且大于500万元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较严重;
(2)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5)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6)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7)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设计是适当的且得到有效运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公司的内控体系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因素。同时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具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对此,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建明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