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其中,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近日,公司收到王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96,000股。自此,王伟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实际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 王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6日 | 21.83~23.94 | 396,000 | 0.38% | 首次公开发行前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占比均参考该总股本数。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截至减持预披露公告日)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日)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4,907 | 1.5239% | 1,188,907 | 1.143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6,227 | 0.3810% | 227 | 0.00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88,680 | 1.1430% | 1,188,680 | 1.1430% | |
注1:王伟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监高锁定股。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 持有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王伟 | 股份锁定承诺 |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
|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
|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王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伟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