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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993证券简称:奥海科技公告编号:2025-05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8人,代表股份188,115,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50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71,832,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73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人,代表股份16,282,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3人,代表股份26,175,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89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6,282,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9%。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3,5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61,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1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9%;反对61,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2、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3,4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631%;

反对10,451,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363%;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4,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725%;

反对10,451,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268%;

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本议案为特别议案,未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刘蕾、刘旭、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72,9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63%;

反对7,038,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6%;

弃权3,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3,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954%;

反对7,038,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99%;

弃权3,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47,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反对62,7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弃权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07,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4%;反对62,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弃权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2,8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61,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13,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0%;反对61,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6.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4,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5%;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843%;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0,3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74%;

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

弃权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0,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686%;

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

弃权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4,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5%;

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

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843%;

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

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6.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4,1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4%;

反对7,280,2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1%;

弃权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4,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830%;

反对7,280,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30%;弃权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6.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4,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5%;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843%;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6.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4,3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5%;反对7,280,2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1%;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4,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838%;

反对7,280,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30%;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6.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4,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5%;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843%;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6.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80%;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弃权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732%;

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弃权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6.09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788,2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50%;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0%;弃权4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48,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078%;

反对7,28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5%;弃权4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7%。

6.1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0,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62,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10,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7%;

反对62,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弃权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6.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2,8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61,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13,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0%;反对61,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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