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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2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 OA 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公示期自2026 年2 月11 日至2026 年2 月24 日。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反 映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针对 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结合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 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 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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