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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12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提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提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提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

提案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0

提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11

提案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提案八、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提案九、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

提案十、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 15

提案十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发言人数超过十个人时,先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多与少进行排序,数量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会议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十一、公司聘请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三、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2、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3、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4、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6、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或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7、全体股东对以上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11、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2、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

提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任军平、监事谢蔓华、监事张启胜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最新制度、规定和要求;

2、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原公司章程“监事会”章节及“监事”相关表述;

3、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4、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提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六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七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八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九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十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提案十一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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