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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962证券简称:五方光电公告编号:2025-030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

及1%整数倍的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方群兴”)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8,4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93%)。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五方群兴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五方群兴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0.21%)。自披露前次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以来,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因五方群兴减持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五方群兴合计持股比例由32.28%减少至31.92%,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廖彬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55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2年12月15日,五方群兴减持公司股份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2023年9月26日、2024年2月29日、2024年6月27日,因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增加0.20%;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五方群兴减持公司股份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基于上述情况,廖彬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五方群兴合计持股比例由32.28%减少至31.92%,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五方光电股票代码002962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五方群兴A股1,650,0000.56
A股-被动增加0.02
廖彬斌A股-被动增加0.18
合计1,650,0000.3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廖彬斌合计持有股份82,954,36828.2782,954,36828.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738,5927.0720,738,5927.11
有限售条件股份62,215,77621.2062,215,77621.33
五方群兴合计持有股份11,793,7604.0210,143,7603.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793,7604.0210,143,7603.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94,748,12832.2893,098,12831.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532,35211.0930,882,3521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62,215,77621.2062,215,77621.33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2年12月15日总股本293,479,151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目前总股本291,665,352股计算;2、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五方群兴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8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该减持计划已于2022年12月15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五方群兴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8,4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93%)。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五方群兴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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