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1证券简称:瑞达期货公告编号:2025-089债券代码:128116债券简称:
瑞达转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期限为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35号”文同意,公司65,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6月28日)止。
公司发行“瑞达转债”之前的总股本为445,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24日,“瑞达转债”累计转股8,549,95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453,549,952股,从而使控股股东瑞达控股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并跨越5%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6日,“瑞达转债”新增转股6,309,81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9,859,76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瑞达控股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 | 福建省晋江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受“瑞达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9,859,762股。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由74.1528%被动稀释至73.1353%,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 |||
| 股票简称 | 瑞达期货 | 股票代码 | 002961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比例(%) | ||
| A股 | 0(被动稀释) | 被动稀释1.0175% | ||
| 合计 | 0(被动稀释) | 被动稀释1.017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632 | 74.1528% | 33,632 | 73.1353% |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32 | 74.1528% | 33,632 | 73.1353%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次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是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24日总股本453,549,95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是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26日总股本459,859,762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