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920 股票简称:德赛西威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九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 高大鹏 | 姜 捷 | 李兵兵 | ||
| 罗 翔 | 邱耀文 | 徐建 | ||
| 罗中良 | 熊明良 | 徐焕茹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 段拥政 | 夏志武 | 余孝海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凌剑辉 | 杨 勇 | 陈 莉 | |||
| 章 俊 |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11
释 义 ...... 1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二、本次发行概要 ...... 14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 21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 3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7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 37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8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4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 40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4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4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4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8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8
二、查阅方式 ...... 48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德赛西威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章程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 发行与承销方案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
| 保荐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申购报价单》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
| 《认购邀请书》 | 指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本次发行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本次发行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履行全部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13号),截至2025年9月15日,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4,398,799,965.00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12号),截至2025年9月16日,发行人已收到中信证券划转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含税)后实际到账金额4,396,999,96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799,9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5,666,221.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393,133,743.6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1,893,333.00元,余额人民币4,351,240,410.62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9月8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95.32元/股。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5.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0.16%。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9,880.00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39,880.00万元/发行底价95.32元/股”所计算的股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66,484,790股,含本数)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1,893,333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4,398,799,965.00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6,147,712股),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786,666 | 712,599,930.00 | 6个月 |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99,047 | 482,899,935.00 | 6个月 |
| 3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809,523 | 399,999,915.00 | 6个月 |
| 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28,571 | 317,999,955.00 | 6个月 |
| 5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675,252 | 280,901,460.00 | 6个月 |
| 6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80,952 | 249,999,960.00 | 6个月 |
| 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950,476 | 204,799,980.00 | 6个月 |
| 8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904,761 | 199,999,905.00 | 6个月 |
| 9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904,761 | 199,999,905.00 | 6个月 |
| 10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14,285 | 179,999,925.00 | 6个月 |
| 11 |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38,095 | 129,999,975.00 | 6个月 |
| 12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6,190 | 125,599,950.00 | 6个月 |
| 13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5,714 | 113,999,970.00 | 6个月 |
| 14 | 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5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6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7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8 | 许哲人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9 |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20 | 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21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合计
| 合计 | 41,893,333 | 4,398,799,965.00 | - |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398,799,9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66,221.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93,133,743.6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
上市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
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2025年8月2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2家)、3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家证券公司、15家保险机构、82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154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共收到8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称 |
| 1 | 许哲人 |
| 2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 | 李世勇 |
| 4 | 陈学赓 |
| 5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6 |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7 |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
| 8 | 张宇 |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0日(T日)9:00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162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5年9月10日9:00-12:00,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为有效报价 |
| 1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16.82 | 30,000.00 | 是 | 是 |
| 113.25 | 35,000.00 | ||||
| 107.29 | 40,000.00 | ||||
| 2 |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8.58 | 12,000.00 | 是 | 是 |
| 112.53 | 13,000.00 | ||||
| 3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14 | 12,560.00 | 是 | 是 |
| 4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8.08 | 15,720.00 | 不适用 | 是 |
| 5 | 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00 | 10,000.00 | 是 | 是 |
| 6 |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32 | 10,000.00 | 不适用 | 是 |
| 7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111.30 | 10,000.00 | 是 | 是 |
| 102.00 | 15,000.00 | ||||
| 8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7.24 | 20,000.00 | 是 | 是 |
| 9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 | 15,000.00 | 是 | 是 |
| 125.00 | 20,000.00 | ||||
| 120.00 | 25,000.00 | ||||
| 10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8.25 | 27,910.00 | 不适用 | 是 |
| 11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10 | 10,000.00 | 不适用 | 是 |
| 100.10 | 10,000.00 | ||||
| 99.10 | 10,000.00 | ||||
| 12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00 | 11,400.00 | 是 | 是 |
| 13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13.74 | 20,000.00 | 是 | 是 |
| 14 | 许哲人 | 105.20 | 10,000.00 | 是 | 是 |
| 100.00 | 10,010.00 | ||||
| 95.50 | 10,020.00 |
| 15 |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111.00 | 10,000.00 | 是 | 是 |
| 1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2.22 | 19,780.00 | 是 | 是 |
| 106.00 | 20,480.00 | ||||
| 17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7.01 | 10,000.00 | 不适用 | 是 |
| 18 | UBS AG | 102.87 | 12,400.00 | 不适用 | 是 |
| 19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 | 30,000.00 | 是 | 是 |
| 103.10 | 40,000.00 | ||||
| 100.50 | 50,000.00 | ||||
| 20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1.00 | 12,000.00 | 是 | 是 |
| 106.50 | 18,000.00 | ||||
| 104.00 | 20,000.00 | ||||
| 2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2.00 | 28,000.00 | 是 | 是 |
| 106.00 | 31,800.00 | ||||
| 22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5.30 | 10,000.00 | 是 | 是 |
| 2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11 | 39,300.00 | 是 | 是 |
| 101.39 | 44,430.00 | ||||
| 98.11 | 58,280.00 | ||||
| 24 | 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10.81 | 10,000.00 | 是 | 是 |
| 104.85 | 11,000.00 | ||||
| 99.99 | 12,000.00 | ||||
| 25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9.44 | 10,000.00 | 是 | 是 |
| 2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4.95 | 46,120.00 | 不适用 | 是 |
| 110.51 | 71,260.00 | ||||
| 104.50 | 98,510.00 | ||||
| 2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0.09 | 28,400.00 | 不适用 | 是 |
| 105.09 | 48,300.00[注] | ||||
| 100.00 | 60,500.00[注] | ||||
| 28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59 | 10,000.00 | 不适用 | 是 |
| 99.28 | 12,900.00 |
注:经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第二档价格和第三档价格参与申购的产品 “诺德基金浦江130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方为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的关联方,因此将对应产品的申购认定为无效申购并予以剔除,其中第二档报价剔除10万元、第三档报价剔除10万元,不影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申购的有效性。
3、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5.00元/股,发行股数为41,893,333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4,398,799,965.00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21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786,666 | 712,599,930.00 | 6个月 |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99,047 | 482,899,935.00 | 6个月 |
| 3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809,523 | 399,999,915.00 | 6个月 |
| 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28,571 | 317,999,955.00 | 6个月 |
| 5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675,252 | 280,901,460.00 | 6个月 |
| 6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80,952 | 249,999,960.00 | 6个月 |
| 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950,476 | 204,799,980.00 | 6个月 |
| 8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904,761 | 199,999,905.00 | 6个月 |
| 9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904,761 | 199,999,905.00 | 6个月 |
| 10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14,285 | 179,999,925.00 | 6个月 |
| 11 |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38,095 | 129,999,975.00 | 6个月 |
| 12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6,190 | 125,599,950.00 | 6个月 |
| 13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5,714 | 113,999,970.00 | 6个月 |
| 14 | 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5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6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7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8 | 许哲人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19 |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20 | 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 21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952,380 | 99,999,900.00 | 6个月 |
合计
| 合计 | 41,893,333 | 4,398,799,965.00 |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1-06-21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6,786,666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06-06-08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4,599,047 |
| 限售期 | 6个月 |
3、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0-07-14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8,8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寿伟光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10号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7AXXR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3,809,523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05-01-18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3,028,571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5、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1-08-10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5,800,649.9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郭祥玉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5楼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26R2TB3H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2,675,252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6、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6-08-29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伟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MA4UU4583C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2,380,952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06-02-21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1,950,476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8、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1-12-08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伟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第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6楼601、602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MA4F5GUQ29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1,904,761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9、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5-05-12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赵立军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4943972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1,904,761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0、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名称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4-04-18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靳彦彬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3888XG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产权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1,714,285 |
| 限售期 | 6个月 |
11、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7-12-29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庞晓锋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11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MA2ALMNC9H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1,238,095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2、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5-04-29 |
出资额
| 出资额 | 290,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G座349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MAEHMUXL19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1,196,19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3、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1-12-24 |
出资额
| 出资额 | 123,112.4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盛石嘉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8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7F7QUJ9C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1,085,714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4、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3-11-23 |
出资额
| 出资额 | 307,510万元整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主要经营场所 |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4号楼521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11MAD65XKQ3K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03-11-23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4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于泳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2101M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7-05-24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MA1G5BGTXB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3-12-22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唐泳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D7TEBR46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8、许哲人
| 姓名 | 许哲人 |
类型
| 类型 | 境内自然人 |
住所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4307251991********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19、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名称 |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4-10-08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宋双喜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院1号楼49层09单元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E153F8XU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20、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名称 | 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19-02-19 |
出资额
| 出资额 | 405,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斗七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1幢601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6CD66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2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日期 | 2023-06-27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3,3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任小兵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MACNA4WK2B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数量(股) | 952,380 |
限售期
| 限售期 | 6个月 |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许哲人为境内自然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上述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认购;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参与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企业年金计划等参与本次认购;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参与认购;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德赛西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2及以下,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联席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3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5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6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B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8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C4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9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0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C5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11 |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C5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12 |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3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4 | 扬州国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5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6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7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18 | 许哲人 | C5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19 |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C5级普通投资者 | 是 |
| 20 | 上海北斗七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 21 |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上述2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诺“(1)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
(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电话
| 电话 | 010-60833992 |
传真
| 传真 | 010-60838352 |
经办人员
| 经办人员 | 洪树勤、杨贤、刘堃、吴仁军、李查德、郑嘉豪、杨鑫鹏、林兆伟、王宇轩 |
(二)联席主承销商
| 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张纳沙 |
电话
| 电话 | 0755-82130188 |
传真
| 传真 | 0755-82133453 |
经办人员
| 经办人员 | 朱锦峰、付爱春、夏涛、潘登 |
(三)发行人律师
| 机构名称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负责人 | 颜羽 |
地址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室 |
电话
| 电话 | 86-10-6641 3377 |
传真
| 传真 | 86-10-6641 2855 |
| 经办人员 | 刘兴、李雪莹 |
(四)审计机构
| 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负责人 | 刘维 |
地址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电话
| 电话 | 010-66001391 |
传真
| 传真 | 010-66001392 |
经办人员
| 经办人员 | 欧昌献、郭春林、李华 |
(五)验资机构
| 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负责人 | 刘维 |
地址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电话
| 电话 | 010-66001391 |
传真
| 传真 | 010-66001392 |
经办人员
| 经办人员 | 杨运辉、李华 |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1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157,106,250 | 28.31 | A股流通股 | - |
| 2 |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36,699,536 | 24.63 | A股流通股 | - |
| 3 |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177,494 | 3.46 | A股流通股 | - |
| 4 | 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43,580 | 2.73 | A股流通股 | - |
| 5 | 新余市恒惠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678,977 | 1.74 | A股流通股 | - |
| 6 | 新余市威立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63,553 | 1.62 | A股流通股 | - |
| 7 | 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980,268 | 1.44 | A股流通股 | - |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12,756 | 1.41 | A股流通股 | - |
| 9 | 新余市威立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54,029 | 1.29 | A股流通股 | -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075,718 | 0.91 | A股流通股 | - |
| 合计 | 374,792,161 | 67.54 | - |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1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157,106,250 | 26.32 | A股流通股 | - |
| 2 |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20,299,592 | 20.16 | A股流通股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3 |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177,494 | 3.21 | A股流通股 | - |
| 4 | 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43,580 | 2.54 | A股流通股 | - |
| 5 | 新余市恒惠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678,977 | 1.62 | A股流通股 | - |
| 6 | 新余市威立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63,553 | 1.50 | A股流通股 | - |
| 7 | 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980,268 | 1.34 | A股流通股 | - |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12,756 | 1.31 | A股流通股 | - |
| 9 | 新余市威立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54,029 | 1.20 | A股流通股 | -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075,718 | 0.85 | A股流通股 | - |
| 合计 | 358,392,217 | 60.05 | - | - | |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1,893,3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和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现有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续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报备义务。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效的授权和批准,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该等授权与批准合法、有效;《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杨贤
项目协办人:
刘志锋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 张纳沙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 颜 羽 | |||||
| 经办律师: | |||||
| 刘 兴 | 李雪莹 |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欧昌献 | 郭春林 |
| 李 华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刘 维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杨运辉 | 李 华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刘 维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
电话:0752-2638669
联系人:林洵沛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