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
2025-03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人(其中监事金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4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