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持有公司456万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的控股股东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幸”)之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怡春晓
号”)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7日-2025年11月6日)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2025年
月
日,公司收到通怡春晓
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通怡春晓19号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8月7日-2025年11月6日 | 58.37元 | 3,040,000 | 1.00 |
| 大宗交易 | 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6日 | 55.59元 | 1,520,000 | 0.50 | |
| 合计 | 4,560,000 | 1.50 | |||
注:上表减持比例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为依据计算。
通怡春晓19号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东通怡春晓19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
间为54.71元-62.96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55.07元-56.07元。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烟台中幸 | 合计持有股份 | 73,125,750 | 24.03 | 73,125,750 | 24.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125,750 | 24.03 | 73,125,750 | 24.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通怡春晓19号 | 合计持有股份 | 4,560,000 | 1.50 | 0 | 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60,000 | 1.50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77,685,750 | 25.52 | 73,125,750 | 24.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685,750 | 25.52 | 73,125,750 | 24.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总股本为依据。
3.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为依据。
4.控股股东烟台中幸本次未有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变化系因减持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的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通怡春晓19号之一致行动人烟台中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烟台中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烟台中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公司股东通怡春晓
号之一致行动人烟台中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同),烟台中幸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烟台中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烟台中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3、减持价格:烟台中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烟台中幸就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新的承诺或补救措施;
(2)如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中宠股份所有,并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进行支付;
(3)若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为本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4)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公司不得从公司领取任何现金分红,且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中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怡春晓19号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通怡春晓19号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通怡春晓19号是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通怡春晓19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