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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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1 |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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