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证券简称:金龙羽公告编号:2025-08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8名,代表股份275,45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272,51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92名,代
表股份2,94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注:本公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补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少明先生、倪洁云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郭少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480,1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
是否当选:郭少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倪洁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4,398,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2%;
是否当选:倪洁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36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反对7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弃权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系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3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6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弃权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3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上述子议案分别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系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3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4.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4.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4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4.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4.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反对1,5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3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弃权1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俊男、刘星佐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