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新天药业证券代码:0028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导致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所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天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天药业/公司/上市公司
| 新天药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天智药 | 指 |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控股股东新天智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天药业股份之行为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整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 |
| 法定代表人 | 董大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52145917666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餐饮管理;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 |
| 主要股东 | 董大伦、董竹各持股50%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董大伦先生担任新天智药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是新天智药的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 董大伦 | 男 | 520112196403XXXXXX | 执行董事 | 中国大陆 | 上海 | 是 | 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天智药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产配置计划及资金需求减持新天药业的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通过新天药业于2025年10月2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新天药业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若有其他继续减持或增持股份的计划,或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天智药持有公司股份72,779,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1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9309%,为公司控股股东。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期间,新天智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1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7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93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天智药持有公司股份70,589,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17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30.0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天智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 新天智药 | 大宗交易 | 2025.12.1 至 2025.12.18 | 9.14 | 2,190,500 | 0.8974% | 0.9309% |
| 合计 | — | — | 2,190,500 | 0.8974% | 0.9309% | |
注: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自2025年11月26日减持触及1%后列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 | 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 | ||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
| 新天智药 | 合计持有股份数 | 72,779,766 | 29.8151% | 30.9309% | 70,589,266 | 28.9177% | 3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779,766 | 29.8151% | 30.9309% | 70,589,266 | 28.9177% | 3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及持股比例是指新天智药在公司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中该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新天药业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天药业股票70,589,266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新天药业总股本的比例为28.917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0000%;累计质押53,246,844股,质押部分占其持有新天药业股份总数的75.43%。剩余17,342,422股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除上述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天药业股份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17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30.0000%。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新天智药,实际控制人仍为董大伦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 新天智药 | 大宗交易 | 2025.6.24 至 2025.7.7 | 8.46 | 2,278,100 | 0.9333% | 0.9682%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11.12 | 11.29 | 800,000 | 0.3277% | 0.3400% |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11.13 至 2025.11.26 | 11.33 | 772,800 | 0.3166% | 0.3284% | |
| 大宗交易 | 9.60 | 1,133,000 | 0.4641% | 0.4815% | ||
| 合计 | — | — | 4,983,900 | 2.0417% | 2.1181% | |
注: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上表中2025.6.24至2025.11.26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及其占比等减持相关信息均引自上述公告。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 股票简称 | 新天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87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2,779,766股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151% 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30.930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190,500股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70,589,266股 变动后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9177% 变动后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30.0000% 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期间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若有其他继续减持或增持股份的计划,或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详情请参见“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 ________董大伦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