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 年 5 月6 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 元/股(含)调整为34.90 元/股(含)。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2025 年4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34.90 元/股,最低价为30.31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0,840,662.60 元(不含交 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日
